社会工作行政碎碎念

饶新龙 2014-11-25 16:45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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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意否认社会工作行政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重要作用。只是我们还应该看到,社会工作行政作为一门将管理学、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等学科的知识杂糅起来的一个工作领域,其知识体系和逻辑链条远未完善。而若是将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工作三大直接服务方法并列,称为“第四大方法”,也确实颇为牵强。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前两天,一位小师妹突然问起我社会工作行政是什么,当时我就懵了。虽然上大学的时候我专门学过这门必修课,可是不管是上课的老师还是听课的学生,似乎没有人真正懂得社会工作行政的确切意思。(在这里我推荐大家阅读一本名为《成效管理——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全面实践策略》的书,这本书比起现有的社会工作行政的教材要好上无数倍)

我刚上大学的时候,第一节课老师就跟我说,所谓社会工作行政就是把宏观的社会政策转换为具体社会服务的过程,这种说法书本里有,我一开始也接受了。然而,当我真正上社会工作行政这门课的时候,发现这门坑货更准确的说法应该叫做社会工作管理,因为它的内容无非就是把很多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技巧、方法生硬地杂糅起来,运用到社会服务机构中去而已。前面的定义以及后续的主体内容的脱节,导致了我的困惑。

那么问题来了。

一来,所谓社会工作行政(Administration),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社会工作管理(Management),谁让它的主体内容就是管理的那些东西呢。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如果我们仅靠组织、计划、领导、协调、控制的技巧,是无法由宏观社会政策直接达成具体社会服务的,这就说明社会工作行政在宏观的定义和微观操作手法之间在逻辑链条上缺失了关键的一环。

二来,如果仅仅如此,则社会工作行政就会因为知识体系过于零碎以及服务手法过于间接,完全不足以跟个案、小组、社区并列起来,成为所谓的“社工第四大方法”。

对于上面的两点,我有两位朋友分别是这样说的:

“到底社会工作行政算不算是工作方法的一种呢,我认为这是灵活看待的。在做家综项目的时候,团队很重要,团队就会涉及到管理,而回到整个机构上来说,管理也十分重要,现在大部分机构都面临管理的问题。回到社会工作行政上来说,虽然不是社工常用的方法,但我认为也是业内的一种工作方法,而从宏观上来讲,也属于社会行政架构去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一种手法,只是还手法一般容易被业内人士忽略,或现阶段还不足以成为成熟的方法。”

“社工行政就是一种管理手段,管理就是协调各方面的资源更好地达致目标效果。它的作用是统一安排资源,统整或协调三大基本手段的进展。所以如果没有社工行政,个案小组社区就是单独的行动(活动/服务),更依赖于个体(社工者)的行动,没有组织和规划,效率可能不高。从目标导向来看,它也可以被当做第四种方法。 至于争论点估计在于,社工行政更像是间接手段,面向服务实施者,连接服务总制定者,而三大基本方法则是直接面向服务群体的。”

这两种观点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点明了社会工作行政各种管理的方法、技巧为一线服务提供保障,对于社会工作直接服务起到了基础配置和协调作用。社会工作行政某种程度上来讲,也可以被看作是“第四种方法”。

然而,这里仍有值得商榷之处。以社会工作研究为例,社会工作研究同样也为一线直接服务提供了基础的保障,在社工服务拓展、需求和成效的评估、学术成果总结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重要性也非常大。如果以社会工作行政的重要性来进行比较的话,那么社会工作研究岂不是也完全可以被称为“第五大方法”了。

我写下这些碎碎念,并无意否认社会工作行政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的重要作用。只是我们还应该看到,社会工作行政作为一门将管理学、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等学科的知识杂糅起来的一个工作领域,其知识体系和逻辑链条远未完善。而若是将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工作三大直接服务方法并列,称为“第四大方法”,也确实颇为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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