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收入 从平均主义到能者多得的提升

李小君 2015-01-28 09:52   中国社会工作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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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工日益受到关注, 社工收入的话题也不断被提起。笔者读了姬中宪在《中国社会工作》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让一部分社工先富起来》,对这个话题有以下几点感想。

近年来,随着社工日益受到关注, 社工收入的话题也不断被提起。笔者读了姬中宪在《中国社会工作》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让一部分社工先富起来》,对这个话题有以下几点感想。

平均之惑。可以说,现在大多社工工资实行的还是平均主义。这也是行业发展之初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具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方式的不断多样化,社工工资和待遇的逐步改善是我们要努力实现的目标。这个目标如何实现呢?正如姬中宪所说,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政府以一刀切的方式提高社工工资标准。政府给社工定的只是一个较低的“起步价”,保障基本生活可以,想要致富则绝不可能。要想增加自己的收入,改善家庭生活水平,只能另谋出路。笔者认为,除了另谋出路,社工还有多种方法来增加自己的收入。社工可以重新给自己定位,思考如何提高工作之外的收入。比如,根据个人能力参加社工协会的讲师团,这样可以在发挥自己专长的同时增加收入;机构还应当鼓励优秀社工向督导助理、初级督导、机构管理人员发展,这不但可以让社工实现自己的价值,提升工作能力,也可以为其创造一些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机构之渴。广东在近年来不断强调“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性的推动下,社工和社工机构数量有了较快增长,但社工的收入却没有跟上脚步。由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难解社工机构之“渴”,为了生存发展,部分社工机构渐渐具备了“造血功能”,也就是姬中宪在文中所说的“项目化”。机构寻找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由企业等民间机构购买,社工跟着项目走,根据个人能力和工作绩效获得相应的报酬,社工工资会随之拉开一定的差距。这样,机构也有能力让一部分社工先“富”起来,达到共赢。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曾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笔者认为,这句话同样可以用来指导社工机构和社工自身的发展。社工机构可以通过争取更多的资源,发展自己的营运项目,拓宽筹资渠道,使机构这个集体“先富”起来,然后才有更多的资金用来提高社工收入,带动社工个体的“后富”。通俗地讲,这样既解了机构之渴,又满足了社工的收入需求。

未来之路。社会工作比较发达的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在社会工作方面都有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定。我国对社工机构的发展也提出了要求,比如民政部门鼓励社工机构强化基础建设和内部管理,促进自身建设规范化发展。笔者认为,社工机构未来的发展之路是力争将服务标准化,并做出亮点、做出特色,打造品牌服务,扩大影响,得到社会认同。而随着社工机构的发展,预计未来数十年就需要大量中层以上机构管理和项目管理人才。中高层管理型人才将是社工行业最紧缺的人才,培训型人才也是不可缺少的。他们将是行业中的佼佼者,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也会越来越突出,其收入也必然会得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的保障。因此,在社工行业蓬勃发展的时代潮流中,一批能力突出的项目开发、管理和技术性人才将有用武之地,每个社工都应该根据自己的专长找准定位,并在这个位置上发光、发热,实现社会价值和自己人生价值的共赢。

(读《中国社会工作》2014 年3 月上期《让一部分社工先富起来》有感;作者系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督导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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