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建立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为中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12月,曾庆红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又进一步指出:要像十一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经济人才和科技人才一样,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并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和政府公共服务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课题。”紧接着,在中央有关部门的直接推动下,人事、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以及工青妇组织,先后行动起来,以不同的方式积极投入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中去。
各级党政部门对社会工作的重视为中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可以说,这是中国社会工作事业迈向一个新时代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然而,在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上下都大力关注社会工作发展的激动和兴奋之余,我们也不免有点担心,担心作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被过多地泛化了:一些部门一夜之间就宣称自己已拥有了多少多少社会工作人才,还有一些部门甚至干脆把以前与社会工作相关的人员都称之为社会工作者,更多的部门则正在筹划,如何使自己管辖领域的岗位尽快与“社会工作”职业挂钩,似乎只要换一个名称,自己就完成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任务了,这是一个非常值得警惕的现象和趋势。
其实,社会工作是一门非常强调专业性的学科和职业种类。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新中国开始萌芽的专业化社会工作,一开始是与“民政工作”混淆在一起的,直到本世纪初全国许多高校开始设立“社会工作”这个专业,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开始实行,中国社会工作才算开始迈入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按照“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的界定,社会工作者是“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很显然,我们现在所倡导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上是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一部分,因为没有社会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工作的学术研究、学科建设以及社会工作服务功能的发挥都会受到极大的限制,这是推进中国社会工作未来发展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没有社会工作的职业化,社会工作也是很难长期维持下去的,作为一项特殊的职业,社会工作有一套与人类社会理想相关的理念和规范,而这套理念和规范对指导社会工作者开展各种社会服务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是用来反映社会工作独特的价值理念、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而最终获得一种排它性权利的过程,它不仅仅是指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经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相关知识的训练,取得相关领域社会工作的执业资格的过程。取得执业资格只是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一个开始,它表明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可以合法地去开展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了。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转型期,各种制度还没有完善的情况下,我国本土的社会工作目前还处在一种“行政性、半专业化”的工作状态,存在着多方面的局限性,如工作模式强调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以行政管理为本”而不是专业社会工作所强调的“以人为本”、“以服务案主为本”的模式,因而服务对象的利益常常被忽略或损害;缺乏专业社会工作的“助人自助”的服务理念,而只注重问题的暂时解决;缺乏专业的强调案主自决、个别化和尊严等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只以社会工作者的自我价值观和社会价值观来判断和解决问题;缺乏专业的工作方法,只是采用简单的说服教育式,凭经验来处理,更缺乏专业的系统的工作理论的指导。因此,要满足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工作的需要,就需要大力引进、吸收并借鉴西方的专业文化,学习专业的社会工作的理念、理论知识、工作模式、方式和方法,这对推动我国社会工作走上专业化的道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工作领域推进专业化,不仅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前提,也是现代社会发展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准。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实践来看,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主要是通过专业教育来实现的。没有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和学习,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工作人才,也难以取得广泛的职业认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社会工作价值与理念层面上的专业化。作为社会工作的灵魂,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与理念不仅规范了社会工作的目标和意义,而且也规范了社会工作的技巧和方法,以及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的行为和态度。可以说,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对社会工作的目标、理念、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都具有指向性和规范性作用。
二是社会工作理论与知识层面的专业化。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工作比较偏重于实务训练和实际操作,导致了许多人对社会工作理论产生了偏见,认为社会工作主要是一种操作层面上的经验方法,不需要自己的理论建构,只要从其他学科中吸取一些知识就足够应付社会工作实务了。这种认识无疑是错误的。一门学科如果不建立起自己独立的理论体系,即建立起自己专业化的理论和知识体系,就无异于要取消自己在学科体系中存在和发展的理由。
三是社会工作实务技能层面上的专业化。社会工作实务技能是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和独特理论的一种具体化和操作化,是具体实施社会工作的各种服务方式、程序与步骤。这是最能体现社会工作专业性的地方。与一般的行政管理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不同,社会工作特别强调其专业技能与方法的运用,强调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来帮助他人和机构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一项专业性工作。
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向社会工作人才提出了职业化的要求,也就是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是其职业化的基本前提。党的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是指一支非职业化的人才队伍,而是从职业化的角度来说的(尽管这种职业可能存在许多领域和行业之中),因为广义上的非专业化和非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在我国早就存在了,如传统的民政工作、司法矫正工作等领域就有点类似现代社会工作,但它充其量是依附在行政系统的半专业化的服务工作,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和独特的价值理念。而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各种志愿服务,又因缺乏职业化而难以保持长久。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也出现了西方国家曾遭遇过的许多社会问题,各种社会矛盾逐步凸现出来,使得原来传统的行政化的社会服务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问题的解决了。因此,聘用大量职业的社会工作者来缓解社会矛盾、调节社会关系就成了迫在眉睫的大事。同时,社会分工的细化让一个人也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可以在多个岗位上担任职责,社会工作也是如此,如果不把它当作一份专门职业来对待的话,那所提供的服务也多半难以令人满意。
社会工作具有专业的价值理念、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这也是社会工作人才区别于传统助人者和志愿服务者的重要方面,也是传统的“行政型社会工作”供给年代所不具备的,更谈不上社会工作者所应具备的职业规范。没有职业化的社会工作队伍是很难将某一个领域的服务工作做深做细的。所以说,目前社会发展亟需的职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出现将填补社会发展所留下的空白。
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也有利的促进了专业化的发展。只有专门的、长期的从事这项工作的人才才能把社会工作做好,而且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能将实践中的经验进行总结、梳理,与社会工作研究者共同整理出一套符合中国实际的本土化的社会工作方法。实际上,职业化和专业化程度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民族或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水平状况。社会工作的职业化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而当前,要实现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就要从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与考核制度入手,认真研究和设置社会工作者职业岗位,构建统一的社会工作职业及薪酬评价体系,并不断强化职业培训制度和服务功能。
总之,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决定了从事这项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是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具有理论知识和较长时间的实务操作经验的职业社会服务人员。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也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发展趋势。随着今后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扩大,我们更需要强调社会工作的专业要求和职业规范,以防止社会工作的泛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来,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完善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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