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防范性侵——社会学的另一种视角

刘磊 2014-09-04 11:00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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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儿童性侵的一种社会学视角——拓宽正常性满足渠道.

先看下面这样一幅图表:

解说与观点:

1、性需要不是自己决定有还是没有的,你只能决定怎么处理它。

2、性需要的处理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选择强奸,特别是性侵儿童这种方式是令人发指的、十恶不赦的。

3、红色框体表示法律严惩、人神共愤;橙色表示法律制裁但学术上存在争议的;黄色表示存在道德上的问题,绿色表示没有问题、正常、合理的。(当然有些人还要出来反对婚前性行为,可是相对性犯罪来说,已无关紧要了)。

4、关于人与动物的性满足方式,国外有较多研究。有兴趣的通过中国著名性学专家马晓年的博客了解(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2302e90102v05l.html)

建议:

1、  对于强奸、性侵儿童这样的行为,采用严刑峻法给予坚决打击;对于其他途径的性满足方式,若未对他人造成伤害,法律和道德层面应该多一些宽容、多一些引导,而非简单的制裁、打击。多一些无伤害的性满足途径,便可能减少一些有伤害的性事件。

2、人的理性会让人做出“合理”的选择:从性需要出发,哪些方式更能满足需要、且成本较低、容易实现,可会倾向与选择那些方式。反观我们目前法律、社会、家庭对儿童的保护的不足,便让性侵儿童成为了某些人眼中的“成本较低、容易实现。”

保护儿童、防范性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的工作要做,谨希望本文可以提供一种视角、一起探讨。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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