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应急服务 社工何为?

王瑞鸿 2015-07-30 09:39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0

继荆州电梯事故之后,广西玉林、河南信阳又发生了电梯死伤事件,接二连三的突发性公共事件频发,社工在其中能发挥什么作用?社会工作在公共危机应急服务体系中应该有什么样的认识和作为?

t0181b399686c84dd6b

近日,“电梯吃人”事件刷爆朋友圈。在公众普遍关注的眼泪指数较高的“湖北荆州母亲被电梯卷走的瞬间将孩子举出”这一“母爱”背后,可怜的孩子亲眼目睹母亲被电梯“吞没”,不哭不闹,也不说话,这可能会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留下心理阴影,失去亲人的家属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走出来。扼腕叹息、悲恸之余,我们不禁要问:作为专业助人者的社工,应当如何介入?

继荆州电梯事故之后,广西玉林、河南信阳又发生了电梯死伤事件,接二连三的突发性公共事件频发,社工在其中能发挥什么作用?社会工作在公共危机应急服务体系中应该有什么样的认识和作为?

如果我们不带任何偏见,可以说,中国目前的确已经进入一个特殊时期。这个时期特殊性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大量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激增,传统的超稳定状态突然被终止,几乎每个人、每个行业、每个地域都能真切地感受到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

面对这个危机频发的时代,最好的做法不是逃避,而是勇敢地直面,并且智慧地应对。令人欣慰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行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主动介入并寻找切实可行的危机干预方法,各级政府部门正在逐步形成公共事件危机干预的模式化方法。

从个人自助到社会共治

传统生活中,社会个体成员也会遭遇各种危机事件,个人的自助以及家庭的协助是主要的应对方式。而今,面对多发、突发的公共危机事件,很显然,单靠个体力量和家庭支持已经不够了。

在此背景下,要想厘清公共事件中的社会工作危机干预,一个基本前提是如何理解这样一个公共危机社会的突然到来。在描述当今中国时,许多人喜欢借用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问题是,风险社会本身又是如何到来的?

如果我们把目光放远一些,不难发现,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内在发展演变的逻辑还是非常清晰的。简单来说,从1949年到1978年,这30年基本上可以界定为政治建设时期;从1978年到2008年,这30年基本上可以界定为经济建设时期;从2008年往后的30年,基本上可以预言为社会建设时期。

与中国正在进入一个社会建设时期相对应,大量伴生的问题不是政治问题,也不是经济问题,而是社会问题。由此,可以进一步明确,我们所讨论的所谓公共危机事件本质上是社会危机事件,即社会问题的突发,这也是之所以要大力倡导社会工作介入公共危机事件的根本原因。

特别需要警醒的是,因为历史及现实的种种原因,我国在政治建设中遇到了许多阻碍,本应完成的政治改革还在路上。与此同时,经济改革的突飞猛进使得本应与之并行发展的社会建设的欠债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当下中国的社会问题集中爆发,本质上既是社会建设时期到来的基本表征,也是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历史欠债的总体纠葛。这意味着当下中国社会问题具有复杂性,单靠政府之力无法真正解决,而且社会工作也不可能单兵突进,应当在政治、经济、社会总体架构下协同解决。就此而言,“政府主导推动,社工协同运作,社会广泛参与”这种社会共治格局的形成才是真正推动社会工作介入和解决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基本方向。

从个案服务到社会应急

我国社会的发展更多地已经从个人问题演变到社会问题,其解决思路也相应地从个体自助转变为社会共治。而回顾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历程,我们也可以发现,在社会工作发展的不同时期,个案服务以及社会干预始终是社会工作专业的两个极点,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社会工作发展的中心基本上就在这两个极点之间摆动。

一百多年前,社会工作的起源就是因应西方社会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市场化所导致的诸多社会问题,社区睦邻运动的开展以及贫穷犯罪问题的干预本质上都是社会为本的集体干预导向。当今,社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服务的专业使命。2001年6月,国际社会工作学院联盟与国际社会工作者联盟通过的社会工作定义,就明确了“个人权利与社会公正是社会工作开展的动力与合法性所在”。

我国中央18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也充分肯定了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宏大作用。这也意味着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核心任务和基本导向。

正因为社会工作是因应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需求,所以,社会工作始终特别关注人们的生活问题,但社会工作的中心不是始终如一的,而是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就当代中国而言,虽然社会问题丛生,但是,目前的急剧转型中,大量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带给人们的冲击更加强烈,带给国家的震撼更加深刻。因此,首先有必要从学理上申明,社会工作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危机介入是一种专业使命和责任使然。实践中也是如此,自从2008年汶川地震社会工作开始介入公共突发危机事件,在后来的公共突发危机事件中,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了社会工作者的身影。

有人说,美国的社会工作越来越偏重精神健康,我国香港的社会工作也越来越偏重个人和家庭,所以内地的社会工作也应该侧重于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技术,而不是社区倡导。其实不然,美国及我国香港的社会工作在发展过程中都经历过社会导向为本的时期,其今日的变化本质上还是取决于所属国家和地区当今社会问题本身的变化。

社会工作始终立足于现实社会,转型社会中的问题和冲突决定了当今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不可能无视这些核心问题。就此而言,对于当今中国社会工作,我更愿意坚持社会导向,坚持结构取向,主张社会工作对社会问题的即时干预,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当然是其不可推却的核心任务。

从经验应对到专业介入

尽管社会工作介入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还是有必要明确几个问题:第一,是否所有突发公共危机事件都需要社工介入?第二,每个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所有内容,社工是否都可以介入?第三,社工究竟应该如何介入突发公共危机事件?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首先可以对当今中国的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作进一步区分。从内容上区分,它包括自然灾害突发危机事件,如地震、冰灾等,还包括社会突发危机事件,如多个地区爆发的“PX”事件等;从性质上区分,它包括政治性突发危机事件,如“王立军事件”,包括经济性突发危机事件,如东南亚金融危机,还包括社会性突发危机事件,如拆迁占地冲突等。社会工作是一个专业,通俗地讲就是:只做一点,不做其他。就此而言,诸多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中,社会工作者的定位应该主要是应对社会性突发危机事件,政治性和经济性突发危机事件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超越了社会工作本身的专业范畴,除非这些问题演化成了社会问题,社会工作者还是应当时刻保持专业上的自觉和警醒。

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我们坚持社会共治理念,坚持专业有限概念,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国内目前大量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最终几乎都会与社会稳定相关联,这些公共危机事件背后涉及的主要还是维权问题,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地方开始组建维稳社工、信访社工等。如果单从预防性介入和制度性介入的角度来看,这应该是社会工作介入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的一个重大突破和进步。但问题是,在具体介入内容和方式上,还有许多值得推敲之处,有限社工、专业社工还需要大力倡导,全能社工、协管社工还需要坚决抵制。

关于第三个问题,应对中国目前所遭遇的发展型问题,确实很难找到可资借鉴的样本,但是,社会工作本身在专业发展过程中的许多探索尤其是关于危机干预的理论模式可以引申拓展。归纳一下社会工作关于危机干预的专业理论,完整的危机干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关于危机的认知。危机是人们生活中的转折点,危险与机遇并存。危机可能是个体性的,也可能是公共性的。

第二,危机干预的目标。传统社会工作主要聚焦于个体危机的克服,在当代中国则应当将目标进一步延伸到公共与社会变革。

第三,危机干预对象。危机干预主要介入的是情境性危机,因此注重短平快的任务中心。当今中国还应关注结构性危机。

第四,危机干预工作者。危机本身具有复杂性,所以,危机干预主要采取团队服务的方式,团队成员包括社工、医生、律师、心理咨询师、政府工作者以及志愿者等。

第五,危机干预模型。罗伯茨将危机干预总结为七个阶段:计划并进行危机评测;建立和谐并迅速建立关系;辨识重要问题;处理感觉和情绪;制订并探索其他替代方案;发展并阐明行动计划;建立跟进计划和协议。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在我国社会发展中仍将时有发生。问题多发给国家带来了许多痛苦,但也给社会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政府及社会各界对社工寄予了很高的期待。对于社工而言,强化危机意识,建立专业敏感,提升应急能力,这才是根本。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