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科研单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7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定于2016年7月25日至7月30日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举办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工作经验交流。
二、培训时间
7月25日-7月30日(7月24日报到,7月30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
四、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面向全国社会工作教学科研单位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机构)。培训名额为70人,各单位限报1人。报名学员应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条件但是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水平的学员可在报名回执表中加以备注说明,承办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分配名额。
五、注意事项
1、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住宿标准为普通双人间,相关费用由承办方负责,不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但往返交通费用需由学员自理。
2、欲报名的学员需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1),并于6月1日17点前将报名回执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uorm@hqu.edu.cn。
3、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学员在参训前结合自身或本地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撰写一篇主题为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文章(2000字左右),发送至研修班邮箱guorm@hqu.edu.cn(word2003格式,以“XX省XX市+本人姓名”为文件名),或于培训期间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发送至研修班邮箱guorm@hqu.edu.cn(字数、格式及文件名命名要求同上)。
4、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参加所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不得请事假。参加全程培训并完成文章或学习心得的学员,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5、录取学员必须按时报到并参加研修班课程,开班前由于重要事由不能参加研修的学员,需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申请以免浪费研修名额。无故不参加研修班的录取学员取消以后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报名资格。
6、研修班将安排两场(共约4-6个)优秀社工案例分享及研讨,请有意参与此教学环节的社工服务中心(机构)积极报名。欲报名的机构请在报名回执表“备注”栏中加以特别说明,另请附案例简介供承办方遴选。
六、研修班报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邮编:361021
联系人:郭荣茂 老师 0592-6167000 18759283901
王嘉顺 老师 0592-6167000 13860112042
报名电子邮箱:guorm@hqu.edu.cn
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4月11日
附件1: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附件2: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
*承办单位负责提供普通二人间,欲单独住宿的学员请在栏中说明并自行补交房费150元/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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