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服务培训交流心得: 观“公共空间”有感

2016-11-18 09:29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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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共空间此次的赴川培训交流以理论学习开始,以交流分享结尾,中间有参观,有访问,让我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中对四川的社会工作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此次活动对我来说既是一次交流培训,也是一次生命体验。

灾害社会工作实务思考系列篇之(十)

社会工作服务培训交流心得—— 观“公共空间”有感

此次的赴川培训交流以理论学习开始,以交流分享结尾,中间有参观,有访问,让我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中对四川的社会工作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此次活动对我来说既是一次交流培训,也是一次生命体验。

在川大灾院的理论课上,郭红老师多次提到“公共空间”的概念。所谓“公共空间”,狭义来说是指那些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及室内空间。室外部分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室内部分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商业场所、办公空间、餐饮娱乐场所、酒店民宿等。广义是指公共空间不仅仅只是个地理的概念,更重要的是进入空间的人们,以及展现在空间之上的广泛参与、交流与互动。这些活动大致包括公众自发的日常文化休闲活动,和自上而下的宏大政治集会。“公共空间”是一个开放的场所,可以是人们进行信息共享、情感交流的空间,在此次的参访过程中,我们能亲身感受到,无论是在政府层面还是在社会层面,“公共空间的”意识开始建立起来。

“公共空间”的建立,一方面是物质层面上的“空间”的建立,另一方面是意识层面的“公共意识”的形成。

雅安芦山地震后,大量的社会资源、政府资源投入到芦山灾后重建。从灾后一个月开始,壹基金开始在雅安建立起50个壹乐园儿童服务站,通过一个安全的学习、活动空间,缓解灾害对儿童在健康、心理和生活上的影响。在这一个项目中,就明确提出了“公共空间”这一概念。目的的是让灾后的儿童以及儿童的监护人能有一个相互交流、相互陪伴的场所,此项目的期限是六个月。在此之后,“公共空间”的概念可能没有多少人能理解,但当地的村民已经习惯并依赖这样的“公共空间”的存在。在此次的参访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农村社工站开始建立起来。

通过交流,我们了解到,社工站的工作人员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所聘请的专业社工,一部分是在当地招募的志工,每天由社工和志工共同值班。在社工站,有为青少年提供的小小图书室,也有为老年人提供的桌游麻将场所。

“公共空间”的建立,除了可以进行信息的交流,同时也是一种相互的陪伴,能给人带来安全感。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中,生理的需要和安全的需要是人最基础的需求。在农村,很大一部分的儿童是留守儿童。作为留守的农村幼儿,他们的父母不能陪伴左右,爷爷奶奶往往也难以意识到陪伴的重要性,没有了父母的陪伴,社会的陪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同时,人也有社交的需要,在“公共空间”也同样可以实现。

农村的“公共空间”有其自身的特点,其往往更加注重“空间”的建设。在都江堰等城乡结合部的所建立起来的“公共空间”则更加注重“公共意识”的培育。

在成都,“公共空间”的建立已经相对完善,不仅有大量的城市广场、公园,也有大量的商业区。此次参访的“水井坊社区”是 一个建立在城市中心的小区,户籍居民不多,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居民之间的交流变得越来越少。在这里,同样也是通过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形成了众多的团体,通过项目化的运作来组织居民开展活动。

在城市,专业的分工更加明确,有专为青少年开辟的“公共空间”,也有专为老年人开辟的“公共空间”,同时也有所有人都能参与的活动。

公共空间开辟后,“公共空间意识”也会开始慢慢形成。公共空间的意识即公共意识。它是独立自由的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整体意识或整体观念。“公共空间意识”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其中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观念,体现了尊重他人即尊重自己。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必须能够明白以更广阔的社群利益来理解自我利益,认识到正确理解的自利是社会性生活的必要前提,而社会性生活则是个体公民所不可避免的生活方式。正是这种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联系的体认,促使公民主动进入公共领域,追求公共目标和公共利益。

记得郭虹老师说过,在发生过大灾大难的地区,和他们提“公共空间”的概念是较为容易被民众和政府官员所接收到的,但是在没有经历过大灾大难的地区,提“公共空间”的概念则较难被当地人所理解。

作为一名在深圳的灾害社工志愿者,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城市社区。同时,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生活在同一空间的人们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并没有农村社区频繁和深入。但另一方面在基础设施上,“公共空间”的地域建设已经相对完善,室外的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室内的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商业场所、办公空间、餐饮娱乐场所、酒店民宿等都已经配备相对健全。我们社工能做的一方面是进行“公共空间意识”的建立,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利用互联网开辟一些虚拟的“公共空间”。 让进入到空间的人们有更多有质量的互动,以及空间之上有更广泛参与、交流。(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刘沁)

城市社区的“公共空间”1

城市社区的“公共空间”1

城市社区的“公共空间”2

城市社区的“公共空间”2

城乡结合部的“公共空间”

城乡结合部的“公共空间”

队员刘沁(左二)与壹基金魏明涛(左一)等合照

队员刘沁(左二)与壹基金魏明涛(左一)等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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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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