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的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虽然现在内地还没有规定必须持社工证才可以从事社工行业,但由于持证者可以获得更好的薪酬待遇,故此从业员大都很紧张每年一次的考试机会。而据笔者几年来的观察,只有极少数同工参加考试是为了透过温习来增进社工知识,部分工作年资较长的同工甚至反映考试的题目和标准答案,偏离他们透过日常工作得到的经验和智慧;亦即是说,有经验和能力的社工未必就能考到证,考到证的又不一定是能力高的社工,由此就出现了社工能力和他们的考试成绩脱勾的情况。
事实上在广东,部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持的仍是助理社工师证,其中部分人员更已经透过进修和内部升迁成为了初级督导,在日常工作中,他们有时需要督导持有中级社工师证的下属,情况看上去很不合理,但又广为从业员接受,甚少人会质疑这种“资格”跟“能力”和“职级”脱勾的情况。
笔者这长篇大论的一段,其实并非要质疑或挑战中国内地的社工考试制度,反之由于中国内地的社工行业仍在萌芽阶段,社会发展急速,需要大量社工作为润滑剂,而高校又未能立时产出大量合资格的社工(现实上,由于高校的社工课程和师资都未到位,很多老师都不是社工专科出身的,产出的社工毕业生不见得就很有专业能力),让民众透过修读固定课程和参考固定书本,在考试中答一些模版题目以保证社工具备基本的工作知识,在现阶段也算是一个权宜的好方法。笔者认为要讨论的,反而是如何保证社工人员在取证后的专业能力得到持续发展,最终达致港澳台地区基本认同的水平。
在香港,任何人要自称“社工”或出任社工岗位,必须先修读由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及香港学历评审局共同审批的高校社工课程,绝大多数情况下,某人只要读完这些大专、本科或硕士程度的社工课程,他/她就可以申请成为”注册社工”并从事社工行业。至于其毕业时的成绩、所获得的学历水平等等,基本上对其专业称号没有影响(当然机构和雇主是可以要求应聘的人员持有那个层级的学历)。香港不像内地和台湾,并没有独立的社工资格考试,社工的资历保证闸口,完全就放在大专院校处,而社工注册局和学历评审局作为独立而不从属于政府或院校的机构,会负责审批和定时复检课程的内容和师资等,以保证课程素质。亦正由于香港的社工资格是建基于专科学历,保证了所有通过认可学习过程的人都有基本的执业能力,因此香港社工界对于社工上岗后的进一步能力发展一直没有很重视,几年前有人曾提出要强制社工每年参加持续进修时,甚至还遇到很大的抵抗声音。
过去六年,笔者在香港社工注册局担任”专业发展小组”的召集人,而该小组近年一直在努力推动一个”自愿持续专业进修”机制,希望业内人士每三年最少参加共60小时的培训课程,以增进及保持其专业水平。但由于机制是自愿性质而且不保证带来任何进一步的专业资历和优势,即使很多香港社工都有频密参加培训,登记参加计划的人却不多。计划出台至今两年,覆盖面仍然只及整体注册社工人数的百分之五。曾几何时,我们想透过推广该计划让社工集中修读某些专门课程及积累相关经验,在达致某些标准后他们可以自称为某专科(例如长者科)的社工,最终却因为业界反对而告吹。
借鉴此经验,可以预见在中国内地推行社工自愿性质的持续进修计划更不可行,因为其功能性不够强。即或是部分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感到自己能力的不足而主动参与进修,他们究竟要读些什么课程、课程水平如何规管等,亦是难以处理的课题。现在很多香港社工或专家都来内地提供各式各样的培训课程,但大部分都是有关心理治疗的理论,其中一些更是对施用者的个人能力有较高要求的高阶技术,当那些年轻的社工或本身无受过大专社工训练的持证者参加了课程,之后却发现自己的底子不足以操作和施用该些“法术”时,可能感觉更加的无助和纠结。
我在督导内地社工时常常强调,社会工作是以“社会学为基、心理学为术”的专业,社工必先具备社会学的宏观训练以让他们准确判定了介入的路径,看清楚个案的定位和问题,才可以进而“施术”助人自助;若进修的人员只重修术而不修身,最终只会吃力不讨好。
若要建立切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的人才建设机制,现阶段肯定是要配合行之已久的考证制度来推行。事实上由于中国内地的大专社工课程和师资等仍需要时间去标准化,加上内地需求的社工数目巨大(但事实又不尽需要具有非常专业的介入技巧),一段时间之内社工师考试仍然是必须而且合适的入行门坎。若要改善此机制以提升、发展社工的专业水平,我的建议是为考证制度设立关卡。例如,某人若无持有社工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若要投考助理社工师考试,便要先修读一系列有关社工伦理和实务操作的课程(例如由富服务经验的本地机构或香港督导人员提供有关小组技巧及个案流程管理的培训),并必须先通过课程的内部考核才可以再去考证(但考证内容可以仍然是集中于两本标准用书的内容以便利操作)。而至中级试时,我们可以进一步要求投考者拥有几年的实务甚至是督导经验,并且出席与大学毕业时论文答辩相类的考核,以证明他真正具备稳当的执业能力。
国家民政部正在考虑于各省市与大专院校合作成立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而开办社会工作硕士课程的国内大学亦不断增加,整体而言,这个发展方向是正确的,但亦令人担心:内地社工专业若进一步学术化的话,行内的“理论派”与“实战派”人士可能会出现更多矛盾。几年前,北京师范大学便就着此情况改革他们的社会工作硕士课程,增加海外导师教授实务知识。然而在其它省市高校,理论与实战脱勾的情况仍然严重。事实即使在香港,拥有硕士以上学历而仍然留在一线服务的社工比比皆是,这是因为社工的高学历并不一定反映其具有更好的行政或介入能力;若你在香港随便找十个社工来问,他们大都会说读社工课程的主要得着是来自于八百小时的实习工作,期间在已经很成熟的社工同行身上学会操作社会工作的技法,至于毕业后他们的能力积累,就是源自于经验积累和参加一些短期学习而不是研究院课程,但这些却可能是内地社工行业不能付出的耐性和时间。我几年来在广东见到的就是持研究生资格的社工大多会当上机构主管或老师,日常负责指点那些实战社工的工作,由于大家的看法和经历不同,有时就会引发机构内的矛盾,令高级督导如我都时有困恼,需要花时间和心思去排解。
在这中国公益事业和社工行业发展得风风火火的年代,让我来重提一些有关本专业的人员栽培的重点设定,以作为各位讨论“中国社会工作人才建设”时的脚注和参考:
1.社会工作的知识系统基本上是“移植”而来的,大学课程中的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管理学以至是法律学等都不是独家的,若说社会工作有其独特性,主要就是我们“助人自助”、“以发展和修复社会功能为重点”、“全面及多层面介入”等信念和手法与别的助人行业是不同的。因此内地的社工人才建设亦应该以这些为重点坚持,最终希望产出与居委会、心理咨询师及所有类近专业都不同的人才,为社会提供独特而富功能性的服务。
2.若要社工行业的整体素质提升,最重要的还是具耐性地等待从业员以至行业本身的成熟。因为本行业的很多价值观、坚持和实务智慧,并不来源于专门课程的教授,而是由自于行内人的口耳相传和互相塑造,就算是全行业的人的学历都提升了,也需要时间让他们将理论沉淀到真正的生活和工作中,到时他们“施法”才可以随心所欲。因此建立人才持续培养的机制虽然算是个助力,可以让行内执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有个保证,但要产出平均能力到位的社工人才,中国内地需要的仍是时间。
3.个别社工和服务项目的成熟进步,很大程度依赖其专业督导的指引,然而现时中国内地对社工督导的资历要求仍未定案,笔者认为如果是从香港请来社工出任这些岗位,那他必须拥有最少本科学历和十年相关的经验(“相关”是很重要的,因为有些香港同工在香港,根本不是做个案的,却在中国内地督导个案工作;而十年在香港仍不算很资深,大部分香港社工十年内都不会得到真正的晋升),而且必须配合本地的初级督导人员,建成一个具层次的督导系统,受督导者才可以全面地成长。
4.社工是个非常受限于区域和本土文化的行业,一些香港资深社工移民到欧美之后,不能在洋人社区重操故业(大多只在华埠做慈善工作),原因除了是语言问题之外,基本就是因为不了解当地民情。而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而言,不同省市的文化和发展水平不同,难免会出现非本土社工未必能够适切地明白及提供最合适服务给本土居民的情况,因此笔者认为任何地方对于非本土出身社工前来执业,应该提供适应化课程或相类的支持,以便他们能更快地融入和了解本土风情,此点对于广东沿岸社工已经发展得较旺盛的地方更加重要,因为可以预计在本地社工不足时,外省持证者(大多未必有大专社工学历)来执业的情况会更多,但他们提供的服务又不能到位地应付到本土居民的需要,与其大家痛苦,不如尽早作出准备和支持更为实际。
(作者为佛山市新里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首席督导)
作者简介:
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委员暨专业发展小组召集人(2010年至2016),香港资深注册社工,1994年香港浸会大学社会工作本科毕业,2005年再修毕英国伦敦大学法学本科,从事社会工作22年,2010年起参与广州的社工培训和督导工作,现活跃于广东省进行培训及督导工作, 过去曾任职学校社工及青年中心主任,现受雇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福利署,是香港法定感化主任及精神科社工,亦是香港政府华员会社会工作主任职系分会主席、香港理工大学辅学课程兼任导师、香港城市大学社区学院社工实习导师、及华南理工大学MSW课程实务督导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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