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群体是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个特殊问题,独生子女的“唯一性”使独生子女家庭极具风险。失独家庭父母在承受“白发人送唯一黑发人”的巨大悲痛之中,面临着养老困境、疾病缠身、精神崩溃、生命凋零、亲情落寞、社群疏离等一系列困境与挑战。如何帮助这些身处生活艰难真实图景的失独家庭重建生活秩序,失独家庭问题逐渐引起政府、学界及社会的关注。通过一项关于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重建行动研究的项目实践,展示社会工作行动研究方法帮扶失独家庭生活重建及社会支持体系建构的基本经验。
引言
实施了近三十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有效地控制了中国的人口总量,提升了中国的人口质量,为中国的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独生子女由于其“唯一性”就意味着家庭的脆弱性及不可替代性,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就是风险家庭,独生子女的意外死亡给失独家庭父母带来巨大的全方位冲击。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学者几乎殊途同归地将学术触角指向独生子女政策的调整。2014年国家卫计委适时将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调整为放开允许单独一方可以生育二孩政策被视为是对此种风险的规避。但目前中国已产生的失独家庭如何得到有效的帮扶,显然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学术问题及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失独家庭数量的逐步增大及新闻媒介相关报道的增多,我们发现失独家庭群体正利用各种网络资讯平台以及其他被称之为“弱者的武器”不断对政府施压,他们或集体上访,或抱团取暖,或利用各种媒介表达诉求。这给正在实施国家治理战略和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中国社会带来诸多隐患,如何应对和处理失独家庭生活的重建问题,是学界及政府、社会的共同使命。
社会工作之行动研究及实施步骤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根植于西方文化的助人专业,在实务领域的多年漫长实践探索中逐渐形成了两种不同取向的助人路径:问题治疗取向的社会工作与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问题治疗取向的社会工作深受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派、诊断学派、功能学派及医学的影响,在助人实践中习惯将服务对象生活假设为是一连串问题解决过程,其认为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事实上都致力于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以获得快乐、报酬、稳定来取代痛苦、惩罚以及不均衡的状况。也就是说,社会工作帮助个人或家庭处理当下无法克服的难题是一种主客对立或主客二分的技术操作,是可以实现实证主义所言的价值中立的。
正如阮新邦所言,受实证主义及病理学思维影响的社会工作是具有决定论取向的,其存在着一个外在于人的客观世界,而且这个客观的现象可以透过没有价值介入的纯感观的感觉来把握。
①童敏亦指出,在这种基于问题取向的社会工作视角下,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是不平等的,社工是专家,在整个辅导过程中处于主导及中心的地位,而服务对象是需要帮助的且处于依附及服从的地位。
②这种问题取向的社会工作实践越来越招致社会工作学界具有反思力和批判精神学者的批评,他们认为问题取向的社会工作尽管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缓解服务对象的困难处境,但问题是其同时极大地削弱了服务对象对于社会体制结构不公义的进一步觉察。并且服务对象自己面对和承担困境所能培养的能耐也可能受到专业服务的介入因而减弱。
③更重要的是,问题取向的社会工作显然背离了社会工作专业本质描述中“助人自助”关于希望借助社工专业服务实现服务对象自己恢复生活进而增进福祉的愿景。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则不同,自1976年所罗门(Solomon)在《黑人赋权:压制性社区的社会工作》一书中提出初步实践框架至今,增权(或称赋权、增能等)取向的社会工作实践一直重视对服务对象和在地民众的增能,在助人实践过程中强调平等的伙伴关系,强调促成个人、家庭、组织或社区能力的提升,使其更有信心、勇气,自愿采取行动改善自身的处境地位,最终使服务对象成为自我发展的主体。
④有鉴于此,20世纪80年代增权取向获得长足发展的社会工作实践甚至被认为是“赋权取向时代”,增权社会工作成为一种富有吸引力的工作方法。对于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制度框架而招致失独的一批特殊群体而言,引导他们从自身救赎转向从制度的结构框架寻求某些病因,培育他们重新建设生活的信心,增强他们回归社区及重建家庭的能力,社会工作的行动研究乃是一个非常重要且有效的方法。
行动研究(Action Research)并非是一种学院式的传统研究范式,其集研究、实践及教育于一体,是一种新兴的社会工作范式,亦是一种实践培育增能的助人工作方法。
⑤在失独家庭群体的帮扶实践中,基于行动研究框架社工可以摆脱传统社会工作理论与模式的束缚不断地反思与服务对象的合作信任关系,探索造成失独问题的多元因素影响,分析每一个情况迥异的失独家庭当下生活的真实困境,挖掘服务对象自身及周围的潜能与资源,在进一步赋权过程中协助失独家庭走出困境,从而实现家庭重建及回归社区。范式的差异关系到社会工作对于人类社会及其行为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信念系统,亦代表着社会工作研究对于何谓“真”何为“善”的价值判断。自1962年库恩(T.S.Kuhn)提出范式是由研究者的观察角度、基本假设、概念体系和研究方式构成,范式表示研究者看待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方式以来,社会科学界围绕着不同范式对于研究者及其行动方向乃至研究结论的深刻影响展开讨论。正如柏顿(Michael Q.Patton)所言,一个范式是一种世界观,一种对事物的一般性看法,一种揭示真实世界复杂性的途径。柏顿进一步指出,范式经由社会化深植于行动者的头脑中并指导着行动的正确性与理性,但同时范式亦既有规范性,限制着行动者的行为。
⑥因此,采用不同的研究范式取决于研究者探索世界、分析世界、诊断世界及指导世界的基本判断。
行动研究亦可看成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学者较一致认为其最早是由社会心理学家Lewin于1944年提出的。行动研究之所以在近一二十年间获得实践取向及关注行动学者的青睐,古学斌认为这与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主流实证研究的不满有关。这种不满首先来自实务界,实务界越来越觉得主流实证主义的研究导致研究者与行动者割裂,学术研究的知识生产对实务工作者的实践并没有太多帮助。同时,政策制定者亦表示传统的学术研究过于注重学理深究,忽视社会现实尤其缺乏人性化及个性化,研究成果并不能及时给政策制定提供更好的智识支持。
⑦而学界内部的一些具有自我反思和批判精神的学者也开始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中不断转向,在追寻学术研究科学严谨性的框架下谋求与实务进行连接,意图在知识生产中更多地表达丰富多元且贴近真实的声音。
就社会工作领域来说,研究失独家庭的目的不仅仅是要知道有多少失独家庭父母、他们有怎样的需求、需求的种类和数量是多少等方面的数据,更重要的是研究者必须深入到每一个失独家庭当中去了解他们纷繁迥异的实际情况,了解失独事件对于他们的意义,失独父母如何看待失独遭遇,如何诠释自己的生命与人生,如何应对失独的家庭变故,从中发展出社会工作适合介入不同失独家庭的方法。马凤芝指出,人有主观能动性,人不是被动的反应世界,而是通过与自然和人类本身的互动创造世界,离开人与人的互动、人与社会的互动,社会实在就是不存在的。
⑧也就是说行动研究志在探索人的主观世界,所强调的重点在于人如何反应、定义外在的生活世界,而不在于对社会现象的数据测量。
由此出发,行动研究哲学意义就不只是一种单纯技术层面的科学研究,而是涉及价值理念考量及实用性人文关怀的社会科学研究,亦是强调研究中有专业行动,专业行动中有研究的有机结合。陶蕃灜强调,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在做行动研究,或者每个人进行的研究都是行动研究。要被归类为行动研究必须是有意识的研究工作,并且是行动者自主的研究。行动研究必然是从行动者真实的社会位置进行观察、搜集资料和分析。
⑨夏林清持同样的观点,认为行动研究是社会情境的研究,是从改变社会情境中行动质量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研究取向。
⑩根源于民主传统并深受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及知识建构论影响的行动研究特别反感实证主义那一套普世性的价值判断,也拒绝主流科学研究中关于可以价值中立的假设。
行动研究非常契合社会工作的专业特性,认为社会工作的实践与研究都具有强烈的价值判断与介入,从研究对象的选择、研究方案的设计、研究步骤的推进、研究目标的实现等,所有的环节无一例外地充满着人文的实用性关怀。在失独家庭的具体行动研究中,行动研究的方法是丰富多元且不拘一格的。在失独事件发生之初的72小时里,社工采用的一般是危机干预的方法,透过对失独亲属的陪伴、哀伤辅导和帮助处理善后事宜来让服务对象减轻痛楚。而在失独事件半个月之后的时间里,社工则可以采用入户访谈或焦点小组的方式来外化失独事件的创伤性影响,亦可以采用户外活动联谊的方式等表达对孩子的哀思。之后社工才可以评估失独家庭的具体需求并做出专业的回应,同时引导失独父母走出悲伤情绪并协助其开始规划新的生活。
在以往学者的研究经验中,行动研究的具体步骤与实施策略是风格迥异的。Gerald Susman(1983)将行动研究界定为问题的诊断和界定、行动计划的制定、行动规划的推动、问题的再评估以及研究发现并从中学习五个阶段。S.Kemmis和R.Mctaggart(1995)则将行动研究简化为计划、行动、观察和反思四个阶段。2013年,Maggi Savin-Baden和Claire Howell Major又对行动研究的具体模型进行了细化,推出了更加强调共享与反思的八阶段模型。但无论如何嬗变,这些行动研究具体步骤都包含着一些不可绕开的共性:即行动研究不是一个线性的过程,而是一个不断循环的有周期性的过程;行动研究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行动研究特别强调研究过程中的评估与反思,这是确保行动研究科学性及实效性的关键。本项目采用在Gerald Susman五阶段论的基础上改造为四阶段研究框架将社会工作行动研究引入帮扶失独家庭重建。
下文将在行动研究的本体论、认识论及具体行动中,具体描述社会工作帮扶失独家庭重建的实践过程,全景式呈现社会工作介入福建省漳州市帮扶失独家庭“携爱家园”项目实践的基本经验,建构有益于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重建的本土性实践模式。
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重建的行动研究
从2012年8月开始,闽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老师、漳州市致尚社工服务中心与漳州市计生协会合作开展失独家庭的基线调查与行动研究。2013年4月该项目被中国计生协会确定为“2013年全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试点项目”。项目采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方式推动一个名为“携爱家园社工帮扶计生特殊家庭重建”的行动研究。
(一)漳州市失独家庭的基本情况
本项调查采用定量的问卷基线调查与社区家庭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的主要测量工具是中国计生协会统一设计的基线问卷,接受调查的对象共317人(男性219人,女性98人),其中城镇居委会121人,农村村委会196人。按照国家制定的领取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为49周岁测算,49周岁及以上的人群为198人,49周岁(一般育龄妇女生育子女的医学标准是49周岁)以下的人群为119人,其中,69人“希望再生一个孩子”,占58%;22人“希望领养一个孩子”,占18%;28人表示“不再要孩子”,占24%。此外,有50人表示需要再生育帮助,占42%;有31人需要直接提供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占26%;有30人需要资助医疗费用,占25%;有29人需要提供辅助生育机构信息,占24%。调查数据显示总体特征为:
一是独生子女死亡以青少年为主,死亡原因主要为意外伤亡和患病死亡(如表1所示)。
二是失独家庭父母的受教育程度较低且失独后独居比例较高。从接受调查的失独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看,“未上学”的为12.6%,“小学程度”为37.8%,“初中程度”为32.2%,“高中至中专程度”为13.3%,“大学专科至大学本科”为4.1%。从失独之后的居住情况看,71.0%的人为“初婚”夫妻共同居住,10.1%的人为“离婚”独居,18.6%的人为“丧偶”独居,0.3%的人为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独居。也就是说,有30%的失独家庭父母呈独居状态。
三是失独家庭父母的就业状态差且经济状态不好(如表2所示)。
四是失独家庭父母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调查数据显示,拥有养老保险的失独家庭父母仅有54.9%,有医疗保险的仅占42.3%,有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的为67.2%,有农村新农保的仅为31.2%,拥有计划生育特扶金的近占28.4%。全部拥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费医疗、住房公积金的约占10%左右。
五是失独家庭父母的身体健康堪忧,尤其心理健康状态极差。调查显示,失独家庭父母对自己健康的总体评价“非常健康”的仅占16.1%,“比较健康”的占34.1%,“一般状态”的占29.6%,“健康不好”的占20.2%。其中,有32.7%的失独家庭父母表示自己患有骨关节炎、高血压、糖尿病及消化系统疾病等慢性疾病。在心理健康方面,调查主要从社会交往、主要休闲娱乐方式及个人主观心理感受三个维度进行考察(如表3所示)。
对于失独家庭父母来说,一个共性的事实是,失独事件的发生基本上改变了他们原本平静的日常生活,由于失独的不幸变故带给这些头发过早发白的父母太多难于言语的苦难。他们有的选择彻底告别过去开始新的生活,更多的失独父母却选择沉默、逃离与抱怨,选择抱团逐级上访。还有一些失独父母经常性滋生厌世的念头,甚至有个别失独父母流露出报复社会的极端情绪。如何从养老照顾、物质帮助、健康救助、生育关怀、社会支持、情感支持等方面去帮助他们的多元化需求,实践证明行动研究不失为一个合适而有效的社会工作方法。
(二)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重建行动研究的实施
第一阶段:行动研究的问题发现与界定阶段
在这个阶段,社工首先是在计生协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挨家挨户的入户探访。探访目标重点是了解失独家庭的基本情况,与失独家庭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评估失独家庭存在的问题及需求。在历经了非常艰难的家庭探访之后,社工终于收集了较详细的具体数据。经过评估,317个失独家庭的问题主要集中呈现为10种问题及需求:
(1)需要专业介入调整家庭关系的失独家庭占14.5%;
(2)希望得到生育指导和支持再生一胎的失独家庭占11.3%;
(3)需要心理干预和精神慰藉的失独家庭占34.8%;
(4)希望抱养一个孩子的失独家庭占12.8%;
(5)希望得到法律援助的失独家庭占6.8%;
(6)希望认一个干亲的失独家庭占8.3%;
(7)希望帮助修葺房屋、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失独家庭占38.6%;
(8)希望得到医疗保健或医疗救助的占67.8%;
(9)希望得到养老保障的占100%;
(10)希望得到低保救助或经济生活帮扶的占64.5%。
第二阶段:行动研究的寻找解决问题介入策略
根据第一阶段的问题诊断与界定,行动研究团队(主要由社工、心理专家、医生、计生干部组成)经过专业的分析与审视,把持一种共同的解决问题介入策略成为团队共识,就是在能力建设视角下全方位立体多元地建构失独家庭的社会支持系统。能力建设有别于传统社会工作忽视本土实际社会脉络与价值理念,其从优势视角审视在地社区民众,强调蕴含在服务对象身上及周围环境的各种能力和资产,而不是盯着他们的问题与缺陷。社工首先相信每一位失独父母都具有自我调整和自我疗伤的能力,他/她们才是主宰自己生命和开始新生活的真正主人。其次,能力建设要求社工帮扶失独家庭重建不能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一个社工与失独家庭双方合作且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工重在培养失独家庭父母应对各种生活及情绪压力的能力,深度挖掘服务对象自身潜在的优势。这部分工作还有更具深远的意义,失独家庭父母的能力被建立了之后,他/她们可以利用自身的经历用爱心及技巧去协助其他的失独家庭。
1.透过三级培训建设失独家庭及社区的能力
我们从项目方案执行的初期就意识到项目团队不可能一直陪伴在失独家庭身边,项目团队必须从社工的伦理警觉去意识到当项目结束的时候,服务对象可以不因项目团队的离去而生活变得更为糟糕。项目团队成员一直认为应该在自己抽离项目运作的时候,失独家庭可以巩固社工在“携爱家园”帮扶时带来的良性变化,并且可以生活得更好。基于此,我们设计了失独家庭帮扶培训、计生工作人员帮扶知识培训及社区生命教育培训的三级培训体系来建设失独家庭知识能力。针对失独家庭帮扶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健康保护、心理健康调适、家庭关系调整、生命意义教育、志愿服务技巧等方面;针对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入户技巧、社区需求评估、心理健康辅导技巧、社区自愿整合、志愿服务管理、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政策等方面;针对社区生命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失独现象的发生,在一些失独家庭的父母倾诉中,他们经常表达出孩子的意外伤亡主要是因为自己不重视或不懂得保护孩子引起的,也有一些失独父母的安全意识非常淡薄。因此,这一层级的培训一方面是提升社区群众安全意识及生命保护及救护意义培训,另一方面则是结合学校的德育教育强调对学生的生命意义与安全自我保护技巧培训。
2.通过成立“携爱家园”理事会小组建立失独家庭的自组织能力
学者杨贵华指出,自组织是社区乃至社会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内在机制。而社区自组织不仅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⑪也就是说,失独家庭群体自组织的发育和发展状况及其能力的高低程度,构成了失独家庭社区参与和社区认同的重要指标,更是评价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维度。项目开始之后,我们就非常细心地观察失独家庭群体中的积极元素,并用赋权的方式去激发和培育这种自组织能力。譬如,我们在组织外出活动中适时地将一些组织任务分解给若干个小组去完成,并在具体的活动中发现一些乐于奉献并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骨干力量。我们在广泛争取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携爱家园”理事会。理事会的园长由一位较为活跃的G女士担任,她在上任的就职讲话中说:“在没有参加携爱家园的活动之前,我对政府满怀怨恨,就知道政府的计生部门不让我好过,我也不想让大家安宁。参加了这些活动之后,我觉得政府逐渐在重视我们,这个社会有很多好心人在关爱我们,我们应该勇敢地承受现实,积极面向未来。”(20130613)由携爱家园理事会选出来的另外两位副园长和五位理事都表示深有同感。
自此之后,原先由社工和计生工作人员直接面对失独家庭的境况出现了极大的变化。“携爱家园”理事会在项目研究团队的指导下被赋予多项自组织权力和能力,如组织失独家庭开展联谊活动,及时陪伴新近失独的家庭度过危机,研究制定失独家庭关爱其他弱势社群的志愿活动,收集失独家庭信息,建立失独家庭联络系统等。一段时间之后,“携爱家园”理事会小组俨然成为沟通项目研究团队的重要桥梁,原先存在于社工与失独家庭之间的一些隔阂被逐渐消弭,失独家庭对于计生工作人员长期累积的抱怨与敌对情绪也慢慢得到化解。
3.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工专业活动建设失独家庭参与社区发展的能力
为帮助失独家庭走出自己容易触景生情熟悉的生活环境,同时摆脱悲伤情绪的困扰,建设失独家庭连接社群及参与社区发展的能力。我们先后组织了多次大型的社区活动。如主题为“打开心扉,拥抱阳光”的大型户外踏青活动,活动的目标是破冰及建立专业关系。活动伊始很多失独家庭的情绪很低落,他们或是失声痛哭,或是悄悄抹泪,或是指责政府及计生政策。社工很有针对性地对她们开展心理疏导及抚慰,并在倾听他们声音的同时注意及时回应他们的诉求,注重与他们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随着活动的逐步深入,失独家庭的悲伤情绪逐渐被转移并得到舒缓。大部分失独家庭表示,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以后只要有这样的活动,他们都会积极参加。
还有结合闽南民间信仰习俗主题为“心灵关怀,心与心相连”的灵性社会工作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参观古林禅寺,邀请佛教高僧戒受大师登坛主讲人生与智慧专题讲座,引导失独父母填写祈福卡,由社工主持追思会并放飞心愿卡。活动过程中,失独家庭父母表情极为庄重,大家凝神聚气参与活动。在填写志愿卡和追思会时,有些组员填写的时间较长,感觉自己还有非常多的话要对孩子说,后面表情释然。一些组员在评估表中写道:“活动很有意义,感觉跟孩子说了很多话,孩子就在心里”“心里舒服多了,高僧的话很有道理,很多时候是缘的问题,要懂得放下。”(20141011)
4.进行政策倡导及资源链接建设失独家庭日常生活能力
在分析失独家庭各色各样不同需求的基础上,我们通过政策倡导呼吁政府关注失独家庭群体并从政策支持层面上关爱他们。项目研究小组通过推动漳州市人大及政协代表提出关爱失独家庭议案,帮助政府部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2014年初漳州市政府出台了《漳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帮扶政策包括建立针对失独家庭帮扶的志愿者结对子制度;每年慰问失独家庭不少于2次制度;开展助孕工程,对有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纳入市“不孕症优惠免费治疗”项目;开展认亲暖心活动,组织孤儿和留守儿童与失独家庭联谊认亲;开展幸福生活救助工程,帮助失独家庭发展经济,积极就业,改善生活,淡化忧伤;开展安居工程及政策性保险服务,协助住房有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并为失独家庭父母每年缴交医疗保险;开展法律援助,针对深陷法律困境的失独家庭联系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无偿的一对一帮扶。透过一系列帮扶政策的出台及资源链接,项目研究小组为失独家庭解决一些日常生活中遇见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失独家庭开始新生活重建的信心,提升了社工在群众中的专业地位,凸显了社工专业服务的效果。
第三阶段:行动研究的检验结果
项目检验结果是整个行动研究进行到一个基本的周期之后必须要进行的。其不仅是社会工作行动研究科学性的一个重要环节,亦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主要手段。在本阶段,我们可喜地看到,失独家庭群体逐渐走出原本封闭忧伤、逃避消极甚至反社会的苦闷生活。他/她们感受到政府、社会及社群组织的积极关心和帮助,失独家庭多样性的困难得到及时适切的回应。在“携爱家园”项目中,理事会的全体成员及一些失独父母成为同伴帮扶者,他们不仅自己开始了崭新日常生活秩序的重建,而且用自己的心路历程去影响和帮助其他尚未走出困境或是新近成为失独者的失独家庭。
1.走出封闭消极的生活,重建积极阳光的人生。在行动研究初期,我们发现失独家庭一个比较普遍的特征就是在遭遇失独事件的重创之后出现了封闭消极、悲恸无助、逃避离群等情况。经历了行动研究的项目帮扶之后,失独家庭原本相互埋怨行将破裂的家庭关系又重现了温馨。他/她们对人生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有些失独家庭认为,“我们应该重新思考自己真正需要的生活是什么,生命的真实意义是什么。”(20141102)
2.探索建立政府及社会重视帮扶失独家庭的适切模式。显然,“携爱家园”项目综融了政府、社会、专业人士及志愿者的力量,将失独家庭置身于充满社会保障及人文专业关怀的社会支持网络之中。这样的帮扶模式探索厘清了不同的失独家庭的独特需求,界定了各方力量帮扶失独家庭的角色与责任,增强了失独家庭的生活信心。
3.激发了失独家庭的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在传统的失独家庭帮扶策略中,失独家庭常常被视为是问题,是无助的群体且是麻烦的制造者。而在行动研究中,我们摆脱了这样的观念,强调每一个失独家庭都具备自身独特的优势,失独家庭的生活一样充满意义和经验,他们参与到整个行动研究的设计、实施与结果检验的所有步骤。如在集体活动中,失独家庭是主导者和行动者;在“携爱家园”理事会里,他们被赋权,他们极具组织能力和创造力;在帮助其他孤寡老人行动中,他们充满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在帮扶新近失独或是尚未脱离痛楚的失独家庭行动中,他们迸发出被尘封已久的热情与耐心。因此,我们认为行动研究第一个周期的目标已经达到,失独家庭在项目实施的帮扶下已逐步走出失子之殇的阴霾,并且开始了自己正常积极的日常生活。
小结与反思
本部分亦是行动研究的第四阶段,研究团队认为,社会工作要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成功实现本土化,必须在回应和解决中国特色具体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凸显自身的专业地位与作用。失独家庭是易碎品,不容重力鲁莽触碰,而他们又必须值得整个社会去重视和研究。在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行动研究的“携爱家园”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尝试了社工将工具性割裂的专业助人方法调整为本土性的综融的社会工作方法,在帮扶过程中感受到失独家庭对社工专业的认同与感谢,看见了失独家庭从封闭消极的生活中走出,逐步迈向崭新生活秩序的改变,分享到失独家庭遭遇失独事件重创之后久违的笑声。
当然,我们时刻都没有忘记必须把持社会工作的专业反思意识。在行动研究过程中,我们遇见了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个别失独家庭将自己的消极情绪传播给其他服务对象的情形,负面情绪的交叉感染问题促使我们在组织活动过程中步步惊心。因此,在行动研究中,我们几乎打破常规,有针对性地将一些特殊的棘手的个案放置到小组及社区活动中去协助他们的改变,并在小组及社区活动及时将个案单列出来实施个案管理服务。也只有这样,社会工作帮扶失独家庭重建的行动研究才能效果明显且可持续。
注释
①阮新邦:《批判诠释与知识重建——哈贝马斯视野下的社会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27-28页。
②童敏:《个案辅导模式的后现代转向及其面临的挑战》,《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③④⑨陶蕃瀛:《行动研究:一种增强权能的助人工作方法》,《应用心理研究》2004年第23期。
⑤⑦古学斌:《行动研究与社会工作介入》,《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13年第10期。
⑥Patton,M.Q..Utilizaltion-Focused Evaluation.Beverly,Hills,CA:Sage.1978:203.
⑧马凤芝:《定性研究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02年第1期。
⑩夏林清:《行动研究的双面刃作用》,杨静主编《行动研究与社会工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
⑪杨贵华:《自组织:社区能力建设的新视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