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琦、范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会工作的实践机制

2020-03-06 09:19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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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是一门以实践为本的专业,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具有重要作用。社会工作相关组织分时序的参与、组织性质与专业融合、多部门之间互相协同,并通过顶层设计、资源整合等方式为实践提供支撑。服务策略上,社工则在评估逻辑、整合逻辑、发展逻辑的指导下提供分阶段的干预。社会工作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表明,发展本土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巩固社区并完善社区公共卫生防护体系,引导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心态重建,开展线上网络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研究是当下及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作者简介

方琦(1990-),男,安徽芜湖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社会治理。

范斌(1961-),女,江苏南通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社会政策。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国际社会工作联合会(IFSW)提供的社会工作全球定义,社会工作是一门具有强烈价值介入取向的实践学科,旨在促进人类问题的解决和增进社会福祉。国外社会工作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颁布的“济贫法”。1917年,美国学者里士满在大量社会工作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社会诊断》一书,正式确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地位。在随后一百年间,社会工作继续在贫困救助、医疗卫生、社区发展等领域积累实践,并基于优势视角、赋权、危机干预等理论形成介入模式,构成理论与实践共行的发展格局。相比之下,我国现代社会工作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处于教育先行,实践与理论次之的状态,已在社会治理、精准扶贫、弱势群体等领域逐渐体现专业优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因突发的重大传染性疾病而产生的担心、害怕、焦虑等情绪在社区居民中蔓延,在重点疫区,个体和家庭的社会功能甚至遭受破坏,无法进行正常的日常生活。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的助人学科,旨在协助个体、群体以及社区恢复能力、发挥社会功能,并创造有利于其达成目标的社会条件。鉴于此,在面对新冠肺炎的突袭,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和能力为受到疫情影响的群众提供心理干预、家庭支持、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的服务,协助其回归正常生活。纵观国外发展经验,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卫生的实践已较为成熟,最早可追溯到上个世纪初,医务社工嵌入到公共卫生领域,为患者提供疾病预防及心理援助等服务,随后由医院扩展到社区,由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和干预服务,尤其是在政策倡导、疾病防控、污名消除、社会融合等层面发挥重要作用。

相对而言,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较为迟滞,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工作的角色定位和介入逻辑依旧模糊。当然,在2003年“非典”疫情爆发之后,学术界初步尝试探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会工作介入的可能性。花菊香提出在介入过程中,社会工作机构与卫生部门、政府部门、营利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构建成了四个系统联动保证了多部门的有序协作。不同时序下介入群体和策略也需要区别,制度化定位特定群体的需求,培育公共卫生惯习以及适应陌生场域是凸显社会工作介入有效性的表现。近年来,虽然我国社会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践研究较少,但与之相关的领域,例如突发自然灾害情境中社会工作实践以及在医院中健康社会工作实践的研究著述颇丰。具体而言,灾害社会工作领域,徐永祥以上海服务团援助汶川地震为例,较早地提出了“嵌入”“建构”“增能”实践核心概念。文军则从鲁甸地震的社会工作服务中整合社区的内涵,提出“社区为本”的灾害社会工作实践思路。医务社会工作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并行发展。理论研究上,科学实践及证据为本的思维方式贯穿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全脉络;服务实践上,社工介入则紧扣干预研究的内涵,在利益群体、实践策略、模式机制等层面做出了更具操作性的阐释。虽然灾害与医务两个领域的社会工作实践背景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社会工作有所区别,但依然有可借鉴之处。灾害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以及医务实践中的科学性和在医院场域中的实践智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社会工作介入具有内在逻辑统合性,为理解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社会工作实践提供了行动思路。

当前,抗击新冠肺炎狙击战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以实践为本的学科,积极投身于这场“毫无硝烟”的战斗中。实务层面,全国各地与社会工作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践行专业价值观,积极统筹社会工作者参与政策倡导、资源整合、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等多领域的实践;理论层面,社会工作领域研究者本着西学东渐及契合本土的原则,借鉴国外社会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提出建立我国公共卫生社会工作的意义与启示。然而,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由于缺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践经验,目前的社会工作参与疫情防控依旧处于摸索阶段,也面临来自各个方面的挑战:宏观组织上,不同性质的社会工作组织角色定位不清、介入时机和行动范畴模糊、以及组织间的合作机制缺乏等;微观服务上,一线社工面对疫情也存在实践困惑,不知道如何去回应突发的问题,不清楚哪些是合理有效的服务。此外,通过这次社会工作参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能够积累哪些实践智慧,以及在未来遇到类似突发事件时,社会工作如何保障第一时间有序有效的参与也亟需深思。因此,本文从问题视角出发,梳理当前我国各个地区社会工作参与新冠肺炎的行动实践经验,尝试探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会工作的实践机制。

二、实践根基:结构性组织要素

我国社会工作实践发展以来,如何将专业与本土制度相融合一直是学者关注的焦点,王思斌提出了“嵌入”概念,即社会工作嵌入到中国体制当中寻求制度性发展,是一种间接社会工作服务。李迎生也从本土视角出发提出社会工作专业与非专业实践双重并轨发展的思路。实践不仅包括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也包括间接的社会工作行政,即对组织(即社会工作机构)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以最大化满足社区和民众社会需求的专业活动。社会工作行政作为间接实践的主体,制定、执行、和实施社会政策,保障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在权力与制度取向下,协调处理各个组织间利益关系开展合作也是其重要的工作范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利用行政手段管理社会工作相关组织,合理调配各个组织的资源,统筹结构性组织要素为社会工作直接的服务介入提供支撑。

(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践时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发生,组织能否及时回应事件并开展介入,是保证实践效度的重要方面。理解社会工作相关组织的在应对疫情时的实践时序,有助于反思社会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介入空间、介入程度及服务实践的可能。

从此次社会工作介入新冠肺炎疫情的组织实践时序来看,第一时间展开动员并参与间接服务的是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如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等。行业组织一般是会员制组织,是某一领域的组织和个人因共同专业特质组建成的组织形态。疫情爆发初期,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最早开始参与防疫,利用行业组织中的人力资源优势,在社会工作行业顶层设计层面为防疫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如上海社会工作者协会制定了《新型肺炎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为上海社工参与服务提供指引。第二序列组织为社会工作行政组织,如各地民政、卫健委等政府组织。疫情爆发后,政府组织需要稳定、有效、可靠的回应力,这便决定了政府组织必须对疫情进行充分研判后,才能开展实践。此次疫情防控中,民政部以及地方民政厅、民政局对疫情的反应虽然略微迟滞于行业协会组织,但是作为国家职能部门,有效制定权威性政策和介入方案对防疫至关重要。第三序列组织是一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因病毒具有较强传染性,作为服务组织,将全组织人力投入实践是不切实际的,尤其是中小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方面组织需要对参与实践做出风险评估,保证组织不因疫情破坏组织的生存发展;另一方面组织也需要对自身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组织是否有能力参加到防疫实践,组织员工在参与防疫过程中是否存在暴露危机等。第四序列是社工相关教育组织,如一些高校、教育机构等。教育组织的功能是关注学生,做好教育传播角色,虽然在实践时序上,教育组织整体参与实践滞缓,但是教育组织内的个人可参与到实践服务中,比如最早参与实践的行业组织中,高校教师往往都是组织内的领袖人物,以专业情怀参与到防疫实践当中。

总体而言,从组织实践时序上来看,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社会工作相关组织在反应力及回应力上具有差异性,这与组织自身的功能定位、专业能力以及对事件的理解密不可分。不同组织在实践中提供的服务呈现区别化,这对未来完善社会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服务体系具有借鉴意义。

(二)科学性与专业性相融合的组织形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别于一般的突发事件抑或灾害事件,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病毒传染性传染性极强,危害极大。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工作相关组织如何激活组织的活力决定了该组织介入实践的程度。如中国社工教育协会,在疫情爆发初期便利用其教育专家优势,根据不同专家的业务领域特色进行分工,并在协会层面进行统合,共同编纂了《社会工作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务指南》,其内容紧扣新型肺炎传播路径的科学防护精神与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对于行政组织而言,因新冠肺炎传染特殊性,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全勤投入到防疫实践中,不同职级的政府部门各司其职。民政部的《社区“三社联动”线上抗疫模式工作导引(第一版)》,上海市民政局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上海社工专业行动方案》等在行政组织层面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工作参与防疫实践的主体要求,以行政力量的权威性,为各地区社会工作组织实践提供支持。一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组织形式还与其组织的功能定位密切相关,一般而言,中小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防疫中会采取推荐、鼓励具有爱心、专业能力的员工参与到线上心理援助、危机干预等专业服务实践中;一些大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如深圳家综等类型组织,则采取与行政组织相配合的方式,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技巧和工作方式参与防疫实践。最后,是社会工作教育类的组织,该类组织在参与实践中,较为松散化,多以个人志愿号召为主导,鼓励教师和部分学生群体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参与到社会工作研究、调研等实践工作中,担当实践智囊团角色。例如对国外相关知识的翻译及本土思考,对患者、医务人员、社区社工等群体进行心理调查等。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同组织都在自己组织的范围内适度合理参与到实践中。从以上四种类型组织的组织方式来看,具有一定的共性。一是科学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社会工作介入一定是要在科学指导下的实践,各部门在开展组织动员过程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科学教育,避免组织员工在服务中自身受到侵害。二是专业性,不同的社会工作组织虽然在功能定位、组织动员、管理和日常运作上有所区别,但在此次防疫实践中,却可以看到社会工作组织紧扣专业本身实施组织。围绕着社工专业价值、专业技能,社会工作组织在实践中较之其他组织具有明显的优势。

(三)党政领导下多组织间的部门协同

多方主体之间的有序合作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极为重要的环节,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应目标统一,合理参与防疫。社工相关组织在参与防疫中进行有效合作,在组织实践领域发挥出了自身独特优势,围绕在党和政府统筹管理之下,有序推进服务开展。从目前已有的社工组织合作实践来看,有序的合作需具备以下基本要素。首先,要建立党政统筹下合作平台。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党政部门如社会工作党委、民政部门需要在顶层设计、资源协调等方面建立多方合作平台。如上海市民政局作为本地社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上海社会工作参与防疫的方向,以专业化、网络化、社区化为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同时建立了协助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建立了“战役情—上海社工应急服务团”,并以此平台整合全市社工资源参与服务。其次,树立有效沟通协作的合作意识。组织合作较之个人合作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并不意味着组织间能一直保持有效的合作。在防疫过程中,组织间彼此不理解,互相指责、互相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武汉市红十字会在防疫期间因分配物资问题与其他组织间的合作不畅饱受诟病。因此在开展组织间的合作过程中,社工相关组织必须坚持有效沟通,避免因为沟通不畅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再次,坚持依法有序与力所能及相结合的合作方式。各社工组织在合作中要从组织自身功能、特色出发,依法合规开展合作。例如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作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配合上海市民政局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社会工作参与防疫的工作要求和标准;上海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上海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作为上海社工界的三大社团,分别在禁毒、社区矫正、青少年等相关领域为相关人群提供服务;其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则积极在线上为武汉及上海群众提供心理援助服务等。最后,保持适度有限的良性合作。合作程度上,组织间的合作要平等互谅不越权不越界。社会工作组织在提供服务实践时要注意各合作组织的边界,考虑合作中各个组织的功能定位,不能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组织自身服务的慌乱无序。例如社工行政组织在参与实践中多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社工服务组织则更多与居民接触,两者在实践中是有所区别的,良好适度的合作应是服务组织为行政组织提供现实服务中的问题、案例及实践策略,行政组织则需要在国家治理的逻辑框架下设计更为有效的政策方案,帮助服务组织开展服务。

三、实践策略:阶段性服务逻辑

考虑到社会工作专业的实用取向和价值本位,结构性的组织要素为实践提供了保障,但实践范畴不局限于组织层面的行政,更重要的是为服务对象提供的直接服务。既有的社会工作服务实践有三种区分思路,其一是从服务群体出发,例如为老年群体、妇女儿童群体、贫困人群等提供的服务实践;其二是从技术方法视角,社会工作服务的实践可以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抑或社区工作来为人们提供社工服务;其三是从服务场域出发,例如在学校、医院、社区等特定场域下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三种不同的区分方式决定了社工的行动逻辑差异。新冠肺炎的爆发,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和特殊性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功能产生破坏,区别于既往的社会工作服务实践。此外,社会工作强调“人在情境中”的服务理念,因此在实践中基于疫情爆发及其发展,要考虑不同时间点的需求与问题差异,以及社会工作服务的不同阶段所选取的介入逻辑和干预策略也具有倾向性。

(一)服务初期:评估逻辑下的适度干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无法预测,在爆发初期,人类对其了解程度还甚少,社工对于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人群展开直接服务的可行性、如何展开,以及从哪些方面展开都需要进行全面多元的评估。其一,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不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介入逻辑与服务策略具有差异性,社工需要了解事件的危险等级、风险程度、影响力、以及与疫情相关的医学知识、政策福利等,做好相关信息储备。其二,对自身进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爆发时,社会工作者需要对自己有清晰认识,在评估身体健康、专业能力、服务时间和深度等方面后判断自身是否有能力参与服务,切不可受冲动等非理性情绪影响参与服务。其三,对服务目标群体和服务场域进行评估。因服务目标人群和场域不同,社会工作者的服务也会有差异。在开展服务前,社会工作者要充分评估自身的服务群体和服务场域。面对老人、儿童、残疾人不同群体需要有相应的知识储备,在服务新冠肺炎感染者、有亲属因病去世的家属等群体时还应掌握社会工作危机干预知识和技能。同时,在服务场域上,疫区与非疫区、个体服务与集中服务、线上与线下服务等都是社会工作介入前期需要评估的内容。其四,对服务方式与服务内容进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后,不同性质的事件对社会工作提供的服务方式和内容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感染性极强的卫生事件,社工尽量避免面对面的线下服务方式。新冠肺炎爆发后,上海社工服务队及时评估介入空间,决定以线上服务方式为武汉以及受到疫情影响的其他地区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如采取的方式为电话连线、网络连线,服务内容则聚焦于缓解服务对象的焦虑、恐慌、压抑等负面情绪。其五,对服务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别一般社会工作危机干预,社会工作者可能无法与服务对象开展近距离的服务,这对控制服务中的风险与效果是不利的。因此在服务初期,社工应充分评估可能在服务中存在的风险,基于服务对象基本情况、问题、需求等判断是继续开案、还是寻求督导支持下的开案、抑或实施服务转介。

(二)服务中期:整合逻辑下的综合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服务实践对于专业性的要求是极高的。社工自身不仅要有较强的服务实践经验,同时也要兼具整合性逻辑思维,在服务中充分利用相关的信息和资源提供综合服务。首先,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科学知识进行整合。以新冠肺炎疫情为例,科学界对新冠肺炎病毒的知识了解是不断更新的,因而社工在服务中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通过对病毒本身毒理知识、日常防护知识的学习,为服务对象提供知识层面的解惑,有利于舒缓服务对象对未知事件的恐惧。其次,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资源链接者是社工众多身份中一个重要角色,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何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开展服务是保证服务有效的重要环节。服务中,社工需要对服务对象的家庭资源、社区资源、社会资源等情况进行了解分析,为服务对象建立并完善资源支持体系;同时,社工还应积极主动寻求医务资源、专业资源以及一些口罩等物资资源支持。再次,对国家及地区政策进行整合。社工在开展服务中需要及时了解国家及地方相关性政策,通过对政策宣传解读促进服务对象自身的改善。例如有服务对象的焦虑源于自身的经济压力,担忧一旦患病,自身和家庭无法承担巨大的治疗费用。社工通过对政策的整合,为服务对象提供国家医保最新政策的解读消除服务对象的焦虑。最后,是对专业实践的整合。其一,在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知识上,我国社会工作也在不断探索建构适合本土的服务体系。因此,服务中的社工也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进一步了解如何开展服务,服务中应注意的伦理准则、工作要求等内容。其二,对实践服务案例进行整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都在探索发展,已有一些具体的服务案例呈现,社工可通过整合服务案例,借鉴有利于自身开展服务的部分。其三,对服务中的问题展开反思并寻求督导支持。社会工作是一门“实践—反思—再实践”的专业,反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社工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服务时应积极反思,在服务中灵活调整服务内容、干预策略,并寻求督导支持,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

(三)服务后期:发展逻辑下的恢复重构

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的结束阶段,社工如何处理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一直是社会工作服务关注的问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社会工作服务区别于一般性的服务,尤其在服务的持续性、专业性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服务后期,社工不仅要为服务对象及其相关群体的提供社会功能的恢复,还要注意自身的情绪恢复等。

第一,以发展性逻辑针对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干预恢复方式。例如在新冠肺炎服务中,针对受感染的服务对象,社工在服务应加强服务对象的社会网络支持,患者因为经历过病痛应激创伤更强,对社工的依赖性也更强,这时社工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社区防治部门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利用叙事治疗重构服务对象认知等手段逐步消除服务对象对疾病本身的恐惧,接纳患病恢复并投入到新的生活当中。针对患者家属及其社区的服务需进一步鼓励家属和社区对患者予以接纳,避免因疾病恐惧、疾病污名等影响服务对象的正常生活。针对一般大众的服务,社工在结案后可进一步聚焦于公共卫生知识的普及,并采取社区宣传等方式消除人们的恐惧、偏见、焦虑等情绪,鼓励人们开始正常的生活。第二,完善干预过程的信息整理,为结案、转介等服务提供依据。社工服务后期,对干预效果较好的服务对象,可采取一般流程进行结案。然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别一般的危机干预服务,社工在计划服务完成后,还应做好结案后的随访记录,保证服务对象社会功能的康复。对于需要转介的服务对象,社工需要再次对服务对象进行诊断评估,并为转介提供服务建议和依据。第三,关注自己身心健康的恢复。区别于长期性的服务实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爆发后的服务实践往往具有一定的应激性,这对参与服务的社工本身也是一种影响。例如服务对象的病逝,服务中积累的无力感、悲伤、压抑等负面情绪会影响社工自身。因此,在紧张的服务过后,社工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反思总结,放松自我,排泄负面情绪,保证自身的身心健康。

四、实践反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社会工作的发展趋向

(一)支持并推动我国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发展

西方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最早源于民间助人实践,在嵌合国家治理体制后,为社会福利、社会稳定提供支撑。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同样离不开实践的探索,每一次新的实践都将为丰富本土理论做出巨大贡献,例如社会工作积极参与救灾服务引领了我国灾害社会工作的发展;精准扶贫则拓宽了扶贫社会工作与农村社会工作的服务边界。国外公共卫生社会工作主要聚焦于人们对于流行病的预防、对不愿意配合治疗的人群实施心理干预、患者治愈出院后的社会功能恢复和融合等。目前,我国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发展处于一个空档期,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全国社会工作积极参与援疫实践,各地区通过有序组织、线上线下结合服务的方式为公共卫生社会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这对回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社会工作如何参与到服务中提供证据。与此同时,我国公共卫生社会工作相关的本土理论也需发展,在既有灾害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相关理论基础之上,公共卫生领域的健康防护知识如何有效与社会工作实践相嵌合需进行深入研究思考。

(二)注重社区发展并完善社区公共卫生防护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社区社工是控制疫情传播的重要力量,33名社区社会工作者因公殉职再次凸显出了我国社区工作的压力及其重要性。目前,我国已经完成了“单位制—街居制—社区制度”转型,社区已然成为了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重要基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社区成为了隔离病毒传播的有效治理单元。社区社工通过及时掌握居民信息和身体健康状况,招募社区志愿者,阻断人口流动,给社区居民提供庇护。然而,在防疫期间不同社区的也存在着各种问题,社区居民复杂层次不齐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区矛盾发生,不利于疫情防护。因此,在社区层面加强我国社工专业能级提升十分关键,通过提升社区社工的专业性,培育社区社工治理社区的意识,整合社区资源,为社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第一道稳定防线。与此同时,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也显示出了我国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方面的短板与不足,建立社区导向下的公共卫生防护体系并将其嵌入于我国社区治理体系中是可借鉴的路径。

(三)吸纳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心态重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社会工作除了需要在组织实践和服务实践两个层面介入以外,还需要为有需求的社会大众提供服务。2003年SRAS疫情与2014年西非埃博拉病毒的相关研究表明,社会大众幸存者、接触者、医护照料者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排斥和歧视。同样的,汶川地震、鲁甸地震等灾害社会工作服务表明,不仅受灾地区社会群众的心理需要干预,同时社会大众对于灾区重建的心理信任也需要建设。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中,一方面网络上偶尔会弥散着“阴谋论、恐慌论”等社会负面情绪,另一方面一些群众在对外界信息接受处理过程中,会融入自己的主观臆想,并形成谣言,这些情况的发生不仅不利于防疫工作开展,还会使人民社会心态出现失衡,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疫情结束后,社工应积极参与到疫区重建工作中,扮演好社会心态治疗师的角色,通过传播、教育、培训等方式,积极向社会群众输送正向的、客观的信息,帮助社会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心态与良好的社会心理。社会工作在服务中应当侧重对丧亲家庭的干预,截至2020年2月29日,全国共有2838例患者因病逝世,意味着这些家庭及其家庭关系遭受到了创伤,相关领域社工应当积极主动介入干预。

(四)开展线上网络社会工作服务实践探索

国际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在对社会工作实践的内容中强调,社会工作一般是在人们与环境互动的地方进行干预,尽可能支持与人一起工作,而不是为人工作,社会工作场域一般建立人与人接触互动中。然而,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一方面是疫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人与人无法直接接触;另一方面,本地区内的专业社会工作力量无法满足当地需求,需借助外界社会工作力量。这些因素导致了社工无法近距离入场,与服务对象展开面对面的服务实践也较为困难。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我国社会工作服务首次大规模启动了线上服务的模式,来自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专业社工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为湖北和武汉地区的群众开展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民政部为此制定的《社区“三社联动”线上抗疫模式工作导引(第一版)》明确倡导运用社区微信群、APP等信息化手段鼓励开展线上社会工作服务。由此看到,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下,社会工作实践场域正在逐渐突破传统限制,从现实场域服务向网络场域服务拓展。然而,在线上网络场域下如何保证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技术规范等在线上网络场域下是否需要完善有待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

五、结 语

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讲话,肯定了社会工作参与新冠肺炎疫情抗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这无疑对目前中国社会工作介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践打下了一剂强心剂,为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又一契机。社会工作的实践取向力求于探讨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这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仅限于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理解。基于此,社会工作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问题时,并不只是为了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以及人们因为突发事件而产生了怎样的负面情绪,更重要的是在了解原因的背后,进一步寻找解决事件造成问题的策略和方法,帮助人们疗愈痛苦和悲伤,重构原有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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