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民政工作切入点 助力脱贫攻坚大局

王丽华 2020-08-05 09:53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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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我国当前治国理政重中之重。民政部门找准“社会救助”这一着力点,认真履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这一要务,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摆正“社会救助”主业地位,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职能职责,是落实党中央有关扶贫工作的重大部署,准确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助力脱贫攻坚大局最有效的方式。

找准民政工作切入点  助力脱贫攻坚大局

摘要: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我国当前治国理政重中之重。民政部门找准“社会救助”这一着力点,认真履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这一要务,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摆正“社会救助”主业地位,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职能职责,是落实党中央有关扶贫工作的重大部署,准确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助力脱贫攻坚大局最有效的方式。

关键词:民政  社会救助  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我国当前治国理政重中之重。为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其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生动记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深刻总结了我国脱贫攻坚积累的宝贵经验,系统展现了习近平同志关于扶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行业部门——民政,应如何发挥其行业扶贫作用,如何用这一系列实操性很强的政治理论来指导具体的行业扶贫行动?笔者认为民政部门应该紧扣“社会救助”这一着力点来解决和实现,也就说紧扣“社会救助”这一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是民政部门落实党中央有关扶贫工作的重大部署,正确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全面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大局的关键。

一、深刻认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地位是民政部门正确解读重要论述的前提

社会救护兜底保障是国家精准扶贫的重要方略,是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有效途径。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脱贫攻坚工作时首次提出“低保兜底一批”的要求。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党中央进一步提出了“五个一批”的“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扶贫路径。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已将“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列为实施精准扶贫重要方略之一。2018年中央又在《指导意见》中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作为“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政策时,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性,始终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为第一责任,将它纳入各项考核的第一要务来抓,通过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手段上强化,让兜底保障工作基础实、兜得牢、效果好。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社会保障工作中的主力军。从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看,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是从农村低保兜底一批发展而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兜底的主力军、主心骨,是“两不愁”的重头戏。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社会救助这项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兜底保障工作做也做出了一系列的精准施策,这些政策是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精准扶贫工作在制度上的有效定位。目前“兜准”“兜住”“兜牢”这一“三兜”工作对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已纳入民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只有把工作做“准”做“实”,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兜底保障中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的助推脱贫攻坚大局。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民政扶贫领域中的先锋队。机构改革后,最低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已成为民政部门职能职责的聚焦点,其中社会救助“是最低线的民生保障”的主要承担者。民政部门承担的五项职责中,除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由民政部门独立承担,负主体责任外,其他职责都是配合和联合其他部门来完成。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头戏,其工作量占民政工作量的一半以上,民政部门的总资金量中,70%以上的资金都属于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救助工作某种程度已成为民政工作的代名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就无从谈起,所以说社会救助是民政在扶贫兜底保障工作中的先锋队。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关键看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落实情况是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是否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重要体现。

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业。社会救助是我们民政部门行业活动中的主业工作,也是行业扶贫的要务,只有牢固树立社会救助在民政领域的主业地位,扎实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才能在助推脱贫攻坚大局上发挥行业作用。这需要我们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的同时,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作为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本制度,在脱贫攻坚中所肩负的作用是其他行业部门不可替代的,是脱贫攻坚的“压舱石”。随着脱贫攻坚战不断推进和深入,“兜底保障”工作已经到了吹糠见米、硬战硬结的关键时期,其职责的凸显也更加明显。作为民政部门,摆正社会救助工作这一主业位置,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担当一刻也不能放松。

二、紧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不放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有力保障。

聚焦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兜底保障政策,严把政策关,兜牢民生底线,是做好民政部门行业扶贫工作的有力保障。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和标志性任务,紧抓兜底保障政策不放松,树牢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从扎实履行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出发,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扎实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重心倾斜,加大对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救助理念。另一方面,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及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将特殊困难群体福利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各项扶贫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最后,应防止和克服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避免救助对象识别和纳入程序走过场,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牢记“初心”和“使命”,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报”等违规违纪问题,不断完善和推动低保工作持续规范发展,真正实现小康路上无一人掉队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

三、突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中的堵点和盲区是助力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压舱石”作用的关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随之提高,民政工作既要解决“有没有”“够不够”,又要回应“好不好”“优不优”,也要考虑“准不准”“公不公平”,还要兼顾“多样化”“个性化”的问题。社会救助的精准投放在每种程度上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也是社会救助工作中容易形成的堵点和盲区。兜底作用和需求期待精准、公正是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意义,也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核心价值观。要实现其核心价值,需在政策落实、对象精准识别和温情救助上下功夫,在救助实施的堵点和盲区上下功夫。一是力求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的先手;二是做打通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高手;三是做社会救助信息数据提升和信息数据运用管理方面的快手;四是做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及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帮手;五是做保障基础民生,逐步改善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能手。社会救助工作是我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的重要举措,救助对象的认定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难点。其救助对象认定是否精准,政策落实是否精准,数据管理运用是否精准,服务对象多样化需求满足是否精准等问题,是当前制约社会救助发展的堵点和盲区。这需要我们紧跟国家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在社会救助中锐意改革和创新,突破堵点盲区,积极推动脱贫攻坚向更深更远的方向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做坚定的改革拥护者、实践者和支持者。工作思路清晰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了,堵点和盲区就突破了,“压舱石”的作用也就凸显了。

四、坚持落实兜底保障工作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是行业扶贫工作的基本要求。

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兜底保障,确保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兜底保障的主要目标。一方面要通过聚焦政治任务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此时正值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要实现真脱贫、稳脱贫,只有把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紧跟党中央的步伐,用制度体系去保障。另一方面要在扎实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尽显民政兜底脱贫成效。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兜底能力。抓重点,找短板,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参与,为更好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再者,要坚持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扎实开展特困供养的各项工作,不断加大临时救助的救助力度,确保各项政策福利落实到位,坚决筑牢民生底线、兜底防线。

五、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抓实做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不放松是筑牢兜底防线的基石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向纵深方向发展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字当头,紧盯低保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备案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救助运行的监督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强化系统暗访抽查,整个管理过程接收社会的监督,杜绝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从点上抓具体事、抓具体人,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发展。紧扣“回头看”工作安排,紧抓检查督查、巡视整改方面意见建议,堵紧社会救助工作中的漏洞,彻底解决“错保”、“漏报”、“关系保”“人情保”、“一兜了之”等不良现象,真正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六、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作用,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模式,处理好扶贫与扶志的关系,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是新时期兜底保障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实践经验证明,摆脱贫困,不能单看物质匮乏方面的贫困问题,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也很重要。只有解决好头脑中的贫困问题,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弱鸟先飞”“脱穷致富”。“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充分抓住创业就业培训、入户调查等机会,通过沟通交流、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主动纠正困难群众“等靠要”的观望心态、依赖心理和功利思想,引导他们理性面对各种惠民政策和帮扶措施,逐步改变和摒弃个别群众只知“炫贫”,只等“救助”,争穷比穷、“躺着当低保户”的现象。贫穷不可怕,怕的是思想和思路的困乏。困难群众的精神面貌好了,积极进取精神有了,奔小康的信心决心坚定了,困难现状也就有可能慢慢的改变了。有了志气,“输血”才有作用,“造血”才有可能。对职能部门来说,不仅要走出“扶贫等于救济慈善”的误区,还要帮助群众探索脱贫方式方法。不仅要帮助贫困群众除近忧,还要为他们解远愁,逐步改变困难群众依赖心理和惰性思想,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扶贫脱贫。没有脱贫志向,再多扶贫资金也只能管一时,不能管长久。以上列举的“思想匮乏”“意识穷困”问题从另一个侧面向我们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攻克难题。为此,需要我们去深层次的理解各种政策和制度措施,深入剖析“兜底保障”这一要务,工作中要有既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时之困,又帮助他们凭自己的努力站稳脚跟的思想。拿出滴水穿石的斗志和韧劲,不偏移扶贫的政策目标,不让救助政策变成养懒人的政策。加强部门协作,博采众长,努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生活观,从源头上堵住“越穷越要、越要越懒、越懒越穷”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作为社会救助的职能部门,做好救助对象甄别,创新救助模式,重视救助的内展与外延,不断丰富救助内容,“创新解读”、“智慧解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这一职能职责十分重要,这也是正确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领域重要讲话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终极目标,要真正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强调的不仅仅是困难群众吃穿方面的量化数据,还强调了困难群众“愁”不“愁”的问题,挖出“愁”源,拔掉“愁”根,这也是决胜脱贫攻坚大局不可忽略的问题。作为民政这一“连国计”“系民生”“安民立政”的“百年老店”,我们需要创新,创新传统的工作模式,充分运用民政领域专业社会工作的专业工作理念和专业工作模式,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到扶贫攻坚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中,关注因困难群众主观因素造成的贫困问题,关注困难群众思想匮乏问题,主动传播正能量,用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引导他们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观。这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内延和外展问题,也是今后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创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在把好政策关的同时,只有不断丰富传统的救助模式,在救助内容和救助方法上下功夫,在救助的内展和外延上下功夫,坚持标本兼治,民政工作才会取得长足发展,也才能真正助推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一远大目标。

总之,民政部门找准“社会救助”这一切入点,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兜底防线,紧扣政策,紧抓工作着力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带着温度,带着智慧,多措并举,有效衔接,真抓实干,扎实有效地开展社会救助,是抓好民政主业工作,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职能职责的根本要求,是民政部门助推脱贫攻坚大局,准确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最有效的方式。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扶贫工作重大部署和相关论述我们一直在践行,也是我们民政人在脱贫攻坚大局中一直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

(作者: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民政局 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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