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学人 | 慈善文化的历史传承与当代创新

王猛 2017-01-06 10:31   公益慈善学园微信公众号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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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事业的存在与发展,从古到今都有其自身的伦理规范,并体现着其时代的精神。中国慈善事业之所以能够存在与发展、慈善的伦理规范与时代精神之所以能够保持与延续,这与中国慈善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紧密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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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作为宇宙最具有创造力的生命群,在地球上具有最高的生命能力,然而,千万年来人类却经历了深重的苦难。对人类苦难的救赎务必在伟大历史变革过程中,真诚地推动包括公益慈善事业在内一切人类美好事业的发展。一般而言,人们公益慈善观念的形成与变革具有先行意义,因此我们既需要从中西方传统公益慈善伦理文化中寻求资源支持,还要直面公益慈善实践中遇到的伦理问题的争论,从而更好地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期邀请了伦理学、历史学、管理学、社会学领域的诸多年轻学者共同探讨“公益慈善伦理文化”相关问题,期待能够引发大家更多的思考。

--本期主持人 王银春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访问学者

中国慈善事业的存在与发展,从古到今都有其自身的伦理规范,并体现着其时代的精神。中国慈善事业之所以能够存在与发展、慈善的伦理规范与时代精神之所以能够保持与延续,这与中国慈善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紧密相连。传承,就是将传统慈善文化中的优良传统传承下来;创新,则是淘汰和摒弃传统慈善文化中已经过时的不良内容或者糟粕,再吸纳慈善文化中反映时代性的合理因子即精华。传承与创新可以说是慈善文化中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综合体现,传承与创新的结果就是推动慈善文化适时地发生转型。通过转型,使慈善文化得以再造,从而增添活力,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运行。那么,现今我们应该传承什么慈善文化?从哪些方面对慈善文化进行创新?

一、传承中国优良的慈善文化

中国慈善的优良传统有哪些?哪些可以传承下来,在当今还可以继续使用并且不可或缺?要之有这样四大方面:

(一)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究其原因, 它与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慈善思想息息相关。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其核心是利他主义价值观,是平等互助的理念。中国传统文化中主流文化儒家思想以“仁”为内核, 讲求由仁而趋善,并以“仁爱”为中心构筑起包括大同思想、民本思想在内的理论体系,成为中国慈善思想最主要的理论渊源, 并对后世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如孔子主张“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孟子认为人性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个善端。道家主张“赏善罚恶, 善恶报应”,要“损有余,补不足”。墨家主张“兼爱”、“非攻”,等等。这些文化中的慈善思想至今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思想源泉或者说动力之源。

(二)政府在慈善发展中的责任担当

在传统中国,由于政府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儒家的入世精神、民本思想和仁政理念促使历朝各代的统治者都将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看作是其爱民的表现和应尽的道德责任,故办理慈善主要由政府为主体承担,民间慈善处在补充的位置。到近代,在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下,民间慈善组织大量出现,并取代政府成为慈善救助的主体。但这一时期政府在慈善发展中仍旧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制定一系列慈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制度等,有效促进了慈善事业的规范发展。慈善具有民间性,但并不否认政府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只是政府必须在合理空间发挥作用,如慈善立法、政策引导、人才培养、监督管理等方面。当然,肯定政府对慈善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是说要由政府主办慈善事业。

(三)慈善形式和内容的多样性

传统中国有过四种慈善事业交相运行,构成了中国慈善发展的历史格局,即政府慈善、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和社会慈善。到了近代,慈善组织在功能上可以分为募捐机构、实施机构与协调机构三类。其实施内容,既有慈善救济又有慈善教育。其活动范围,涉及养老、育婴、恤婺、义学、义冢、施衣、施医、丧葬等多个领域。其筹集善款善物的方式,也具有多样性,如华洋义赈会的募捐方式就有刊发劝募广告、举办游园会、散放贮藏罐、销售慈祥花签、实行年捐、设立专项基金以及召开劝募茶会,等等。总的来看,传统中国慈善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在现今社会,应当在传承基础上从多个角度继续丰富这种多样性:可以进一步丰富开展慈善募捐的形式,如壹基金的“为爱奔跑”活动,将做慈善与维护个人健康联系在一起,有助于增进人们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在慈善组织的类型上,不仅要发展慈善事业的募捐组织和具体实施组织,更要突出协调性慈善组织(如中国慈善联合会)的发展, 加强慈善组织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发挥慈善组织整体的力量,促使慈善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等。

(四)“教养并重”的救济方式

古代慈善多以“养济”为主。到了近代,伴随着西学东渐,“教养兼施”的慈善理念开始出现。在救济方式上,近代慈善事业不再只是单纯的慈善救济,还包括了慈善教育,不再以养为主,而是教养并重,以教为主导。如近代时期世界红卍字会曾经创办一些教育机构,主要分为普通教育机构(主要是贫民学校,分为红卍字会小学、红卍字会中学)和职业教育机构(主要是贫民工厂)两大类;香山慈幼院所办教育更是几乎涵盖了当时教育部所规划的整个体系,从幼稚园、小学、中学乃至大学,有普通教育也有职业教育。这种教养并重的救济方式值得在当今社会继续传承与强化,要在救助弱势群体生命的情况下,更加注重培育弱势群体的生存能力与社会竞争力。

二、创新当代慈善文化的内容

中国慈善活动历史悠久,但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迁,慈善文化及其慈善环境都随历史而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有关慈善文化的内容也必须要与整个社会环境相适应。历史发展到今天,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当代慈善文化进行创新。

(一)创新当代慈善思想发展的理念

慈善思想是慈善行动的指南。在传统中国,指导人们行善的动因是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与“积德行善”的理念。“积德行善”当然是好的,但“积德行善”让捐赠者心灵得到慰藉,却让受助者在“知恩图报”传统伦理的作用下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担。当今社会,应当确立新的理念:即捐赠者钱物一旦捐出,就脱离了捐赠者,属于社会所有。不存在“施恩”的问题,受助者也没有“报答”的对象。在现代社会中,慈善组织充当着捐赠者与受助者之间的中介与桥梁,这种分离的意义不仅在于社会分工的进化和慈善事业效率的提升,更在于使捐赠者与受助者在心理、人格方面不平等的定势得到严格控制。而且这种捐助者与受助者之间近乎“双盲”的慈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受助者的尊严,也会降低捐赠者“施恩”的色彩,使弱者更能正常融入社会。这是创新当代慈善理念特别需要着力之处。

此外,在不排除传统慈善理念到了今天也应有其存在空间的前提下,尤其需要创新的是传统社会没有而当今社会必须确立的,就是现代公民社会理论中公民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即当今中国公民从事慈善活动,不一定被看作是道德驱使,其实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体现。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在遇到困难时,有接受国家、社会和他人帮助的权利,那么也就有履行社会责任和帮助他人的义务,二者是统一的。从而慈善就不再是少部分有道德良知或有钱人的专利,而是可以也应当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人都乐于和应当去参与的一项事业。

(二)尊重捐赠者个人或团体自愿的理念

捐赠者承担起对社会生活中没有血缘关系和熟人关系的陌生人的救助责任,是基于其自身的仁爱之心或公民责任,这是慈善行为发生的内在价值驱动。在这一逻辑下,任何形式的强制或者被动捐助行为都有违慈善本意。参与慈善活动仅仅是社会个体道德操守的一个显性化表现,而不是绝对性标准,也不是唯一性标准,更不能以捐多捐少来衡量捐赠者的道德水平高低。可现实是,社会媒体、社会公众往往就以这种简单而粗暴的方式来对慈善捐赠主体评头论足。比如汶川地震发生后,有些捐得少的企业就被媒体报道、攻击,被视为不够慷慨、不够爱国。其实,无论这些企业捐款多少,都为灾区的受难者献上了一份爱心,尽了一份努力。

作为企业而言,能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解决更多人员就业,就已是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和莫大善举。值得注意和特别说明的有两点:第一,慈善的初衷是缓解处于困难之中社会成员的生存境况,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去彻底解决社会中存在的贫富差距,不能要求慈善捐赠主体每逢灾难都必须保持高位数捐赠;其二,各大企业、富人在参与慈善的过程中,对于捐赠数额、捐赠对象、捐赠领域等都有着自身考量,应该说各大企业、富人在慈善活动中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况且企业财务支出还有内部规定,也必须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作出最合理的选择。所以,社会媒体、社会公众应当要认识到慈善事业的自愿性这一心理基础,不能以舆论暴力损伤慈善的发展环境。

(三)追求当代慈善纯粹性的理念

慈善的行善者在动机上是有着层次之分的。真正慈善的出发点应该是“利他”,而不是为了“利己”才去“利他”、将慈善作为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由此便可以区分出两个层次的慈善:一是主客观一致的慈善,强调的是进入理想化境界,慈善主体纯粹只讲付出、不求回报;二是客观上有慈善行为、主观上又有功利目的的主体实施的慈善行为。这两个层次的慈善行为在客观上都能帮助弱势人群,都值得肯定。但从道德层面讲,无疑主客观一致的慈善更能够为大众所认同,也更符合人们的道德评判标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乏个别人员和企业将参与慈善作为扩张自身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名利场,甚至将慈善作为一种与政府或社会交易的工具,形成一种“捐利交易”或“捐名交易”,这是不足取的。质言之,追求慈善纯粹性也就是要求慈善参与主体在实施慈善行为时不能带有任何功利性色彩,而要以追求慈善本身作为行善的出发点。

(四)增进现代慈善的专业性理念

现代慈善应当是专业的而不是业余的。索罗门“志愿失灵”理论将慈善组织失灵概括为四个方面,也就是慈善不足、慈善活动的狭隘性、慈善组织的家长作风、慈善组织的业余性。

其中,慈善组织的业余性是指:慈善机构的活动长期以来是由好心的志愿者来承担的,他们中的多数人从未受过正式的工作培训。慈善事业的运行过程中包含着复杂的社会行为、经济关系以及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慈善组织作为慈善活动的主体,担负着善款善物的募集、管理、运营、分配等职责。在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中,不仅需要临时志愿工作者,更需要众多接受过专业化知识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应当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度提升从业人员待遇水平,以合理的薪资吸引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到慈善工作中来,改善慈善组织的业余性,使慈善事业能够更加科学、高效地运转。

但是慈善机构强调志愿服务,对领薪酬雇员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这使得它们很难吸引专业人员,从而影响机构的效率和工作效果。目前我国慈善也存在一定的业余性,主要表现为:慈善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十分短缺;现有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学历结构偏低;专业人才短缺。另外,我国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大多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这对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

相比之下,美国的慈善机构已经实现专业化管理。无论是行政管理,还是志愿者招募,都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士担当。据统计,美国约有292所大学提供非营利机构管理课程或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学位。不过令人欣喜的是,2012年底民政部正式启动了《中国公益慈善人才培养计划》,计划通过3年时间,用于建立慈善人才培养体系。2014年6月5日,中国首个社会公益管理硕士项目在北京大学也正式启动。这都是我国慈善走向专业化的积极信号。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慈善事业发不发达,首先是由这个国家和地区的慈善文化水平所决定的。综上,通过传承中国优良的慈善文化、创新当代慈善文化的内容,可以为慈善事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本文作者 王猛  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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