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专业功能的嵌合性实现——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治理为基础

王思斌 2020-11-25 09:42   社会工作与管理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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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事件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性治理,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体系具有先在性,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是它加入治理体系,同其他主体特别是关键治理责任者的合作与协同过程,这种关系上的结合、合作和协同发挥作用的过程和机制称为嵌合。嵌合的本质是互嵌、结合、合作与耦合,它既包含社会工作与其他主体的合作与协同服务,也包括对创新治理行动的倡导。嵌合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和发挥专业功能的重要机制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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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王思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林护荣誉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社会政策,农村社会学。

原文刊载于《社会工作与管理》2020年第6期

摘  要:公共危机事件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性治理,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体系具有先在性,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是它加入治理体系,同其他主体特别是关键治理责任者的合作与协同过程,这种关系上的结合、合作和协同发挥作用的过程和机制称为嵌合。嵌合的本质是互嵌、结合、合作与耦合,它既包含社会工作与其他主体的合作与协同服务,也包括对创新治理行动的倡导。嵌合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和发挥专业功能的重要机制和特征。

关键词:公共危机事件;多主体治理;社会工作功能发挥;嵌合 

2019年底,新冠肺炎病毒以一种神不知鬼不觉的方式侵入人类生活。人们对这种病毒的形成、传播方式和治疗方式不甚了解,所以一时造成了大面积疫情。它给人类的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威胁,成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新冠肺炎疫情还没有结束,未来是否还有第二波也还难说定,而且,受第一波疫情严重影响的家庭、群体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需要予以认真处理,以保障基本民生和维持社会秩序。在这方面,我国政府已经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优势,尽快控制疫情,恢复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工作要发挥专业优势”。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社会工作界闻风而动,运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积极主动参与,无论是作为专业工作者还是专业志愿者,都做到了为专业尽责、为社会尽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有社会工作者认为,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似乎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于是,在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工作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值得讨论。本文试图以新冠肺炎疫情作为重大公共危机事件的典型,用嵌合理论进行分析,以阐述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角色和发挥作用的机制。本文试图说明,公共危机事件的危机的综合性及与之应对的多元主体参与,都需要社会工作嵌合性地发挥自己的功能。   

一、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与社会工作

参与治理的角色

(一)公共危机事件及其特征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危机事件。这一人类百年未遇的、对人类生命、经济社会生活、基本心理状态造成不可名状的负面影响的事件,是人类进入风险社会的一个表现。德国社会学家贝克(Ulrich Beck)对风险社会的阐述是从现代化、人类与自然、技术发展与人类生活的角度着眼的,这与本文关注的具体对象有所不同。但是他关于“世界风险社会”“风险的亚政治”“风险的机会”等概念和告诫,对我们理解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危机事件还是具有参考意义的。按照公共管理理论,公共危机事件是指一种危及广大社会公众的整体生活和共同利益的突发性和灾难性事件。公共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价值中立性、时间紧迫性、过程持续性、指向破坏性等特征。这些特征说明,公共危机事件是偶然出现的,它具有突发性,出乎人们的预料;它具有破坏性,会对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正常生活带来冲击和破坏,对于受影响人群乃至整个社会来说是威胁和危害而不是机会,必须尽快予以应对和处理。在治理责任上,虽然需要各方面共同参与,但是公共权力和决策部门的责任是第一位的;在许多情况下,危机事件的发生和影响超出了人们的认识或知识范围,人们在这些方面显得“无知”,因此增加了对之进行治理的难度;另外,公共危机事件一般不是瞬时即去的,事件本身及其影响要持续一段时间,因此需要持续的应对和治理。公共危机事件有众多类型和成因。在现代社会,公共危机事件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多发性的,它包括“纯自然性的”自然灾害,也包括由于人类不负责任的活动而带来的对自己的伤害。我国正处于剧烈的经济社会转型中,在转型、市场化、全球化和科技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公共危机事件多有发生。进入21世纪以来,2003年的SARS病毒、2008年汶川地震及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都是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此外还有一些局部的公共危机事件。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必须认真地认识和研究公共危机事件,负责任地应对并进行有效治理。

(二) 公共危机事件危机的综合性与多元治理

1. 公共危机事件带来危机的综合性

从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可以看出,其危机具有多面性和综合性。所谓危机的多面性是说公共危机事件对社会的威胁是多方面的。第一,对民众生命安全的威胁。构成危机的事件是比较严重地影响人们的生存和正常生活的事件,对民众生命安全的威胁是衡量公共危机事件强度或烈度的基本方面。第二,对民众基本生活的威胁,包括对基本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威胁。对于社会的中低阶层来说,由于危机事件对人们的活动包括就业和经济活动的限制,他们可能面临着基本生活危机。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低收入群体、身体脆弱群体所受影响比较明显。疫情限制了他们通过正常参与经济活动获得经济收入的机会,从而使其基本经济社会生活陷入危机。第三,带来人们心理上的危机。一方面,人们处于不确定的信息之中,没有了心理上的定力;另一方面,人们处于危机事件包围之中,心理上存在莫名的恐惧感。新冠肺炎病毒的“无踪影存在”更使人们处于难以名状的、具有一定恐惧性的心理状态。第四,社会关系被物理性隔离阻断。正常的社会交往被限制,“安全的社会交往距离”背后具有不安全感;一些病患的求医行为被暂时中断,一些病患家属无法正常度过哀伤期,心里的压抑感不断积累。第五,更为普遍的是民众的工作学习无法正常进行,而陷入彷徨之中。这些问题是分布在不同个体、家庭、群体上的,也是处于事件发生的不同阶段的。同时,由于某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之间又有复杂关系(相互影响或连带性),所以,公共危机事件带来的危机具有综合性。

2. 围绕公共危机事件形成多元治理场域

公共危机事件带来的危机形成了综合问题域,客观上需要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和多方面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有序治理,这也就会形成多元治理场域。这里的多元治理场域有多种含义。第一,它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的行动空间,参与主体以与事件关联的强度不同而有所区别。以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为例,参与主体包括政府部门、街道和社区基层组织、各种社会组织、各类志愿者、不在场的外部支持力量,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第二,它是一些具有不同内容的行动空间。受事件不同伤害的人群有不同的需要,其问题需要不同的治理。比如,经济困难家庭、有重病者家庭和病亡者家属所遇到的问题是不同的,所应采取的治理方式和方法也应不同。第三,它是一个动态的事件发展和应对空间。公共危机事件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随着事件的发展和应对的展开,处于事件影响下的人们的生理、心理和行为也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因此,危机治理是对变化着的事件系统的治理,其中具有难以把握的多样性和变化。第四,上述这些方面处于同一个事件之中,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形成以事件发展和应对治理行动为主轴,其中又有许多一致性和差异的多方面参与的行动空间,即多元治理场域。理论上,公共危机事件需要多元的有效治理,但是由于事件的突发性和复杂性,在事件发生之初,不可能马上形成各个方面都有效的多元治理体系。因此,在事件爆发初期,非常规的应急式治理就是必然的,即首先解决最急迫、最关键的问题,其他问题的解决可能会有所延滞,这就会形成一个以管控为主的多元治理体系。随着事件的发展和对危机认识的深化以及走出危机的“震惊”阶段,比较有序的多元治理体系才能逐步建立,各方在多元治理中的角色才愈加清晰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 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角色

在几乎所有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中,社会工作都应该参与和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是由社会工作为困境中人群服务和促进人们生活有序运行的宗旨所决定的。依照社会工作的专业属性,社会工作应该向最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及时的支持服务。但实际上,由于公共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影响面宽和问题的复杂性,社会工作又不可能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初就准确、有效地进行干预,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在社会工作比较发达和已经制度化的国家与地区,社会工作的地位和社会期待比较明显。比如,英国2004年颁布的《国内紧急事件应变法案》规定,社会工作者是二级响应者,他们必须做好准备,为可能发生的健康灾害情况提供所需要的任何服务。与此同时,社会工作者也需要为一级响应者(警察、消防员、军人等)提供协助。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和应对治理中,各参与方都是从预防、应对、治理的角度参与的,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和治理需要跨部门、跨专业的合作。社会工作也应该随着公共危机事件的发展和人们对之认识的深化,在变动的合作治理体系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并发挥作用。在我国,社会工作的制度化程度还不高,国家应急事件管理部门还没有把社会工作纳入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体系,所以,社会工作界常常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尽量发挥作用。这是由社会工作群体的专业情怀、专业意识和专业理性所决定的。十几年来,在地震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危机事件发生过程中,社会工作界迅速反应、千方百计地向受危机影响的群体提供服务和支持,反映了我国社会工作界高度的专业精神和责任意识。但是正像本文开头所指出的,社会工作能否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还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和应对的多元治理过程中,社会工作应该怎样同相关方面合作,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以便理性和有效地发挥其专业优势,需要进一步分析。

二、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嵌合性

(一) 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聚合系统

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和治理需要跨领域、跨专业合作,这是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和各参与方已经形成的共识。但是,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具体应对和治理来说,这种共识的实现还需要仔细分析。一般在公共危机事件突发时,政府会应急地采取政治(行政)动员的方法,运用行政手段、动员国家行政系统和行政力量(以及国家治安系统),进入事件发生区,动用比较强制性的手段,尽快维持事件发生区的秩序。面对重大公共危机事件,这种行政性动员基本上是政府职权的行使,以与危机事件治理直接相关的部门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对口解决相关问题。从公共行政和组织社会学的角度看,实际上这是以治理危机事件为中心的组织聚合,是各类型、各层次相关政府和组织集中在一起,共同面对问题而形成的聚合系统。各政府部门和各类组织的聚集到位肯定能发挥对危机事件的遏制和治理作用,但是这种聚合还不是整合。整合是相关政府部门和组织合理分工、有效配合、一体化地应对和治理危机事件的状态。一般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之初,政府部门和组织的聚合是常态,这里有各政府部门和组织的积极行动及对危机事件的抑制和治理,但是相互之间的不整合也屡见不鲜。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两点。一方面,政府部门之间本来是各负其责,在纵向体系上动员比较有力,但在横向合作上常不太协调。这种科层体系下沉到危机事件发生地,也会出现某种不协调现象,整合状态的出现需要磨合。另一方面,公共危机事件的突发性、不可预测性、问题的综合性使得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难以立刻形成结构和功能整合的治理体系。

这些现象在我国的公共危机事件发生过程中也是可见的。面对2008年汶川地震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政府都表现了很强的组织动员和治理能力,在危机治理中,制度优势相当明显。但是,在事件发生之初的某些领域、某些环节,某种程度的“紊乱”也是存在的。社会工作就是在这种危机干预的总体框架之下介入和发挥作用的。在我国,由于政府对于社会工作的承认还没有达到制度化程度,社会工作不可能最初就进入危机治理的聚合体系之中;要进入危机治理体系,社会工作就要嵌入,这也是社会工作嵌入型发展的具体实践。社会工作在重大危机应对和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或基本优势)还没有被认可,所以社会工作界也就不能像政府部门那样,通过制度化的分工,在某些领域发挥功能。这样,就必须研究社会工作如何进入危机治理体系并发挥作用的机制,也就是嵌合。

(二) 社会工作参与治理的嵌合性

1. 嵌合的概念含义与特点

从2008年汶川地震到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国社会工作界都做出了专业的快速反应,各级各类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以不同的方式组织起来,开赴前线或通过网络等形式对事件发生区予以援助和支持,表现出高度的专业责任和良好的行动能力。但是这些活动也遇到一些困难,主要是在政府的“无缝对接式”事件应对模式下,社会工作专业团队找不到对口单位、难以落地,“英雄无用武之地”,社会工作无法获得更实在的实践权,或者各方相互理解和配合不足,从而影响了社会工作专业功能的发挥。

有学者指出,在地震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中,整合服务的现实要求与社会工作自身整合性缺乏之间存在巨大张力,使得社会工作在介入灾后重建时常常深陷服务有效性和系统性的困境。也有社会工作团队因主客观原因迟迟不能真正融入当地,而处于“植入”状态的现象。这些研究都指出,由于存在社会工作未能顺利地进入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地、各方关系不顺、力量不整合等因素,从而导致社会工作服务发生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也出现了类似情况。

虽然,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宣传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做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服务,但是社会工作还是没有成建制地发挥专业作用的机会。那么,社会工作应该如何尽力发挥自己的专业作用和优势,是必须认真分析的问题。答案可能是:社会工作要嵌合性地找寻机会和发挥作用。嵌合是一个有待开发的概念。在实践上,作为经典,嵌合被认为与中国历史上的兵符相关。春秋战国时期君王派将军外出征战,之后派官员与在外将军进行联系、传达命令时所用的信物——由互相嵌入的两块兵符合为一体,成为完整的兵符,并成为君王向在外或地方军事首领调兵的依据。在这里,相互嵌合的两部分不但使物件变得完整,而且具有了新的功能。实际上,在工程领域,嵌合的现象相当普遍,当工匠把不同的器件嵌入性地组装为一个具有新功能的物件时,就是嵌合现象。后来,科学研究使用了嵌合概念,它指的是两个物体之间嵌入性结合的状态。不同领域对之使用了不同的概念表述:Gomphosis是工程学上的钉状结合;在物理学研究中,有学者把对象之间建立起联系、相互配合并发挥作用的现象称为共轭,与英文Conjugation的词义相近。遗传学上把不同遗传性状嵌合或混杂而形成的新的个体称为嵌合体(Chimera),嵌合体的词意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吐火兽,它是羊身蛇尾的怪物。在信息技术领域,嵌合用的是 Mosaic(马赛克)概念,是指把不同类型的信息糅合在一起,利用信息间的协同作用,使经过嵌合的信息的价值超过其部分总和的现象。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嵌合概念也在一定范围内被使用。

虽然嵌合与嵌入有一定联系,但是,它与波兰尼的嵌入性概念有明显区别,在一些研究中,嵌合成为嵌入概念的延伸。在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社会学、法学、政治学对嵌合概念都有使用。比较突出的是社会学和法学的研究。例如,有学者从结构功能理论角度分析我国企业引进的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与既有社会结构的关系,认为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所履行的功能需求是嵌入在宏观的社会结构之中的,独立董事制度要与具体的社会结构以及其他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等嵌合,形成一种相互嵌套的关系。该作者所说的“嵌合”指的是“相互嵌套”,但没有对“嵌合”给出严整的定义和解释。有学者用嵌合概念指认我国农村社会的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的关系和发挥作用的机制,指出它们之间是嵌合的,国家法律进入农村社会,需要与农村社会的既有的、并且依然发挥作用的民间规范相适应,民间规范也要与作为正式制度的国家法律相协调,才能互相支持发挥作用。在社会学研究中,有学者把帕森斯分析框架运用到制度嵌入性的社会子系统分析中,并用嵌合指认制度与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在研究“后单位社会”基层社会治理及运行机制时,学者们用“基层社会的重层结构”来理解基层社会的“行政性”与“自治性”互嵌式运作方式,指出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要相互吸纳并糅合在一起,相互磨合、渗透,自治性与行政性要嵌合。

在社会工作领域,也有对嵌合概念的运用。有学者在分析我国社会工作与公益慈善的关系和发展时,强调指出我国的社会工作和公益慈善要合作共生即嵌合共生,其分析有一定深度与现实合理性。方琦、范斌在分析社会工作介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指出多方主体之间有序合作的必要性,要对公共卫生领域的健康防护知识如何有效与社会工作实践相嵌合进行深入研究思考。田毅鹏在关于城市社区抗击疫情体系建构的研究中,有“关于党政干部下沉及其与社区网络的嵌合问题”的讨论。上述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都指出了诸多领域存在着嵌合现象,也较为细致地进行了事实阐述,这是具有启发意义的。但是这些文章对嵌合概念的定义、涵义的阐释和逻辑分析上还有不足,特别是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它还没有被当作一个重要概念进行系统阐释和使用。笔者在此试图做一些补充工作,并将嵌合概念运用于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和发挥功能的解释。

在笔者看来,中文的“嵌”与“合”都有丰富的涵义,“嵌合”则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嵌”指的是嵌入、镶嵌、互嵌等现象,它可以是物理现象,也可以是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嵌入、镶嵌、互嵌有多种类型和表现形态,这一点在近20年来国内学者基于波兰尼的嵌入性概念的讨论中已有较丰富使用,也有所拓展。嵌合与嵌入的重要区别在于“嵌”之后的“入”与“合”。“合”具有结合、合作、契合等含义。概括地说,嵌合是指不同事物之间的嵌入或互嵌之后,结合成新的嵌合体,能较好地合作、协同、整合和一体化行动的现象。简单说来,嵌合有如下特征:第一,它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嵌入和互相嵌入;第二,嵌入或互嵌后形成了嵌合体,它是嵌入各方互嵌后形成的结合体,嵌合体既可能是实物,也可能是关系;第三,嵌合体在结构上应该是密切结合的,在功能上应该是整体性的和复合的。下面笔者尝试用嵌合概念对社会工作参与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机制做初步分析。

2. 社会工作在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的嵌合性地位

嵌合的前提是多个相关事物的存在,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来说,即是多元行动者的存在。这些行动者按照一定逻辑结合在一起(即嵌合),能够发挥出各部分独立所不具有的作用,这就是治理系统的特征。在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中,政府、各种专业力量、社区自治组织、志愿组织、社区居民都是危机事件治理的参与者,在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危机不同,各参与治理者的角色也不同。以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为例,最初的威胁是给居民带来的恐慌和不知所措,与之相伴随的是感染者的大量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形成医治被感染者、稳定社会秩序的综合治理体系。医务工作者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社区工作者、公共安全部门的作用比较突出,社会工作者则嵌入其中。当实行了一段严格的社区隔离和居家隔离之后,居民的物质生活问题和心理状态发生变化,特别是病逝者家庭的状况令人担忧,这时应该形成与前者不同的治理行动系统,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也应发生变化。当疫情基本被控制并相对平稳之后,治理任务和重点发生了新的变化,严重受疫情影响的家庭正常生活的维持、社会关系系统的重建、对逝者的缅怀等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疫情治理的重点应该进行新的调整,社会工作者在疫情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要发生变化。但是,无论如何,上述各阶段、各种问题及其治理是连在一起的,社会工作者要发挥嵌合功能,一方面与各治理主体密切合作,另一方面要从大局出发,创新性地发挥自己的专业功能。社会工作在危机事件治理结构上的嵌合性表现为要根据事件发生的过程和主要危机,找准自己的地位。在危机事件发生之初,社会工作者以自己的专业情怀和专业理性,配合社区工作者做社区宣传,通过网上传输相关资料稳定社区居民情绪;在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成为主要任务之后,社会工作者一方面关注社区状况,另一方面对一线专业工作者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在疫情基本平稳、开始进行社区和社会生活重建时期,社会工作者就配合政府和社区工作者实施社会救助,并进一步做心理疏导工作,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个别化的、深度的社会服务,缓解受深度伤害者的心理、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在上述各个方面和治理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是单独工作,而是作为危机事件治理系统中的一员参与其中,找好位置、扮演角色、共同去解决危机事件带来的伤害。在这里,社会工作发挥好作用的关键是做好嵌合。在功能方面,社会工作的嵌合表现为情境性和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专业作用。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既要有多种角色意识,又要审时度势、做情境定义,以恰当地发挥自己的功能。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并不局限于运用独特的专业方法去解决受危机影响者的问题,也表现于通过整体思维,连接各种资源,开展有效的支持性服务。在需要社会工作者发挥专业技能的时候要拿得出,在不必非要使用专业技能时要配合得好,努力促成和实现各参与方的合作并发挥专业作用,就是社会工作在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时功能的嵌合性实现。积极地通过聚合,进行磨合,实现契合,促进合作和协作,实现功能上的良好耦合,是社会工作的嵌合行动的基本内涵。

三、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社会工作发挥嵌合作用中的能动建构

(一) 社会工作嵌合的机会与约束

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需要多方合作,合作的内容是由公共危机事件的发展状态和所引起的问题决定的,治理方式则以公共危机事件的状况和人们对它的破坏性的认识以及应对能力为基础。任何社会都有一定的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经验”和某种预先安排,这就是危机应对的结构。但是,公共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它对人们既有知识的超越,又在应对方式和方法上给治理者留下了一定的选择空间,这就是各主体进行建构的应对行动空间。社会工作参与危机治理,也就有了与其他相关各方合作、协作的可能,就有了与其他各方嵌合的机会。然而必须明确的是,社会工作参与治理、进入治理行动空间是受到一定限制的,这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发生的状态和各方预先准备或者临时形成的应对框架。

这个应对框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制度和各方责任与任务,在某种意义上,这又是一个既定的各方参与的活动空间,社会工作者也必须在此框架中参与行动。在2008年汶川地震和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起始应对和初期应对中,都要求社会工作者必须找到在制度安排上被认可的介入“窗口”或时机,否则就不能进入整个系统开展活动。由于社会工作并没有被本质性地承认、不是最主要问题的解决者,社会工作要参与事件治理,就必须找到与主要参与治理者(负有责任的政府部门、专业团队、基层社区组织等)之间的联系,即建立合作关系。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是由政府和主导制定的,作为新专业力量的社会工作要参与危机治理,就必然受到这种既定的公共危机应对框架的约束。也就是说,社会工作必须与其他方面、特别是不同形势下的主要治理者建立合作或协作关系,进行适当的嵌合。嵌合得当,社会工作发挥作用就比较顺畅和充分,否则会困难重重、难以发挥专业功能。

(二) 基于治理效果的社会工作的建构行动

社会工作嵌合地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并不表示它只是被动的。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可能是超出人类经验的,因此需要超出常规的应对方法。正如贝克所指出的,风险分析需要一种跨学科的手段,对被建构和质疑的风险缺乏社会学想象力的风险科学是盲目的。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会产生许多从前意料不到的现象并对人们造成伤害,其中包括普遍的心理压力,身心受伤害者的无助感,社会支持衰退,一些成员因亲属逝去而自责和伤感,因公共服务不到位而产生不满情绪,对未来生活的担忧和失去希望,等等。这些问题只靠原来的、制度化的做法是无法很好地解决的,必须采用更加专业的方法加以缓解和解决,这就为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提供了空间。社会工作群体通过提出建议和进行创新干预,促进已经出现问题的解决或预防潜藏在宏观局势之下必然发生的问题,这就是社会工作的能动性和建构作用的发挥。

社会工作群体必须有这种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这是社会工作的专业特质和专业理性所要求的。不论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还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社会工作群体都表现了自己的主动和创新精神,促进了问题的解决。社会工作在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中的专业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创新性的服务和疗伤,是对受伤害者的深层次关怀和心理疏导,是对受伤害者的重大心理压力和不满情绪的缓释。在许多情况下,这属于解决问题的“敏感地带”。在什么时间点上和用何种方式去解决问题,追求稳定的治理体系和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社会工作专业对此看法可能并不完全一致。这就需要各方之间的磋商与磨合,需要社会工作者基于事实和科学研究的倡导行动——说服决策者或某一环节的主要责任主体,使其了解和接受社会工作的创新性实践。这是社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工作具有专业优势的表现。需要指出的是,嵌合是合作双方的互相接近与互动、磨合、协作,而不是社会工作者对合作方的依附与完全被动的配合。嵌合的基调是各方在基本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磨合与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于专业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也可能存在某些差异、不一致甚至意见的冲突。在意见不一致甚至产生冲突时,社会工作者应该善于与其他参与治理者磋商,在共同目标的方向上达成某种共识、实现某种合作与嵌合。还需要明确的是,社会工作群体的创新和建构行动是以公共危机事件治理体系的可容纳性为前提的。

社会工作者与其他治理主体间的连接、磨合,通过磨合而达至某种嵌合,既是社会工作群体对治理体系的有效作为的支持,也是求得治理框架中其他行动者、特别是关键行动者的理解和支持的前提。无论是社会工作群体与政府部门、基层社区组织或其他专业力量的合作,还是社会工作者在治理框架认可下的创新服务,都是各方在多层次上的相互嵌合。这里存在的是动态的嵌合现象,各参与治理方面必须在事件发展和解决问题的进程中进行嵌合。对于社会工作群体来说,在这个过程中要关注的是事件发展和治理行动所形成的时局、情势和各治理主体间的动态合作关系。社会工作群体应该有进行动态嵌合的能力。社会工作能在多大程度上实施创新服务、在何种程度上成功实现倡导,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工作的嵌合能力。

四、结束语

本文首先阐述了公共危机事件的特点,目的是想说明它与社会工作独自实施的微观社会工作不同,公共危机事件治理需要包括社会工作在内的多方合作。接着本文主要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理为例,阐述了社会工作在参与公共危机事件治理过程中同相关各方合作的关系特征和机制,并把其概括为嵌合过程,指出社会工作发挥自己的专业功能和专业优势是在与其他相关各方的磨合、合作、协作的嵌合中实现的。嵌合既是社会工作与相关各方合作关系的描述,也是其发挥功能的基础。社会工作在多元主体治理体系中的嵌合,既包括一般补充性、配合性服务,也包括创新服务;既包括一般的合作、协作和行动,也包括倡导性创新行动。嵌合是以社会工作能够有机会发挥专业功能和更好地实现危机事件的治理,以利于受影响人群的现实生活、走出困境,进而在深层次上实现社会秩序为目标的。笔者认为,嵌合概念是对社会工作参与多元主体治理的关系、机制和过程的理论概括,它有丰富的内涵和理论价值,值得探索和研究,笔者也想在这方面继续做一些努力。如果对嵌合概念和适用范围做一些拓展的话,它甚至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社会工作参与由多元主体共同努力进行治理,具有创新性、治理体系内部有一定张力的发挥专业作用的多种现象,或许嵌合可以成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和发挥作用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意义上,它也是对社会工作在嵌入型发展和协同发展中的地位与功能实现的更深层次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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