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如何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听听大咖怎么说|王思斌

2020-12-08 09:52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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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1月2日)指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这样,相对贫困的治理就成为政府和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议题,社会工作也应参与其中并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背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2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脱贫攻坚总结评估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按照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时间表,今年年底我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从而在总体上告别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党中央、国务院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即便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贫困还会在相当长时间内存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1月2日)指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贫困状况将发生重大变化,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这样,相对贫困的治理就成为政府和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议题,社会工作也应参与其中并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相对贫困是相对于绝对贫困而言的,它是一个复杂的、有时是模糊不清的概念。从语境角度看,我国政策中所说的“相对贫困”基本上或主要是指走出“绝对贫困”的贫困群体和低收入群体。更进一步说,这是以农村贫困群体,特别是曾经作为“脱贫攻坚”帮扶对象的贫困群体为主的。这样看来,相对贫困的治理就是社会政策应包含的重要内容,相对贫困群体作为贫弱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也就成为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相对贫困与绝对贫困相比有自己的特点:虽然相对贫困比绝对贫困的贫困程度浅一些,但其覆盖面积更大,内部结构更复杂;相对贫困在政策意义上的“脆弱性”似乎更值得关注,即绝对贫困者虽然是最贫困群体,但其有明确的社会政策和各方支持,基本变动态势是往上走,走出绝对贫困状态。相对贫困群体可能没有那么多优惠政策和来自社会的强有力支持,遇到不利的经济社会环境,有的相对贫困者有可能“返贫”或“退行”,这就是它的脆弱性。从反贫困成果、政策关怀和社会结构的角度看,这种脆弱性更让人关注。

无论如何,经济贫困仍然是相对贫困群体的主要特征。因此,增加贫困群体的家庭收入,使其有较多财产,是治理相对贫困的重要任务。但有关相对贫困的治理也要走出几乎完全用经济指标衡量是否贫困的做法,而是要从经济状况、社会支持、健康医疗、文化心理等更加综合的角度去干预,解决或改变贫困群体在上述方面的不足和短缺,使其从深层次上走出贫困状态。由于上述诸多方面与贫困群体所处的“经济-自然-社会”环境、所具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资源以及他们的心理状态和生活方式有关,所以对相对贫困的治理宜采用“经济-社会生活”的视角,即综合性地看待和着手解决这一群体的经济贫困、社会支持薄弱、生活文化贫乏、技术能力不足、精神状态低下方面的问题。简单地说,这是一个“经济-社会-人”三位一体的视角。那么,以改善人的社会关系、人与环境关系为重点、帮助贫弱人群走出困境为重要特征的社会工作,就可以在参与相对贫困治理中发挥优势,助力相对贫困治理取得更好成果。

社会工作参与相对贫困的治理常常是与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一起进行的。虽然为了促进扶贫进程,社会工作者也要学习一些与经济、市场、就业相关的知识,但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还是在社会关系建构、人的能力发展和多种资源链接上。社会工作者会聚焦于促进贫困群体的观念改变,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和强化其社会支持网络,建立更符合实际的、合理的社会生活方式。这里有必要再次谈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经济发展新常态时“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说法。社会政策要托底原本主要是针对因经济发展方式转换、经济发展格局变化、经济结构调整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失业和贫困而言的,在农村则主要面对绝对贫困现象。当今,在国际政治经济变化、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就业压力更大的情况下,继续实施社会政策托底仍十分重要。对于刚刚走出绝对贫困者和低收入群体来说,实施好相关的社会政策,从“经济-社会-人”三位一体的视角看待社会政策托底应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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