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是以贫弱人士为主要对象、以“境中人”(或人在场境)为核心框架、以实务-行政-政策为常用策略的利他系统。在人境失衡后,人无法自我复元且求助事项与社会服务内容匹配时,施-受双方才会建立工作关系。
社会工作有其目标。一是基于“纵向”维度,有人认为社会工作旨在治疗、预防和发展:前者指降低问题后果,如舒缓受虐妇女的情绪;中者指弱化问题原因,如对其丈夫进行行为治疗;后者指提升权能以降低负面事项出现机会,如该妇女加强身心灵修炼。这些都是显性目标。
二是基于“内外”维度,有人提出了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任务目标指解决问题和满足需求;过程目标指在疏解问题期间受助方的参与意识、行动能力、社群归属感等方面得以潜移默化,进而由量变到质变实现自助。两类目标在实践中融而难分。有学者提出的分配资源-发展市民之目标两分法,与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之说则意境相通。当然,任务目标(或分配资源)是显性目标,过程目标(或发展市民)是隐性目标。
三是基于“人境”维度,有人认为社会工作有疏解问题、发展市民、促进公正三个层面目标:前者属于任务目标,中者类于过程目标,后者旨在“促境美好”。笔者认为,把握不同维度的目标,有利于我们把握宏观大局,审视施受关系,取得纲举目张之效。
案主为首的伦理和需求导向的实践,要求我们切实把握服务对象的现实追求。近期可得、成本较低、物质产品等既是他域民众的目标追求,又是中国民众的行为指南。一般而言,民众注重目标甚于过程;私人场域的非正式支持,社会场域的社会服务、慈善公益和志愿服务,国家场域的民政事务、群团工作和思政工作,市场场域的企业利他行为,都只是民众应对问题和满足需求的途径。正视民众的现实追求,是践行施-受双方目标理性进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的必要前提。
践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首先必须认识到民众追求工具目标(即近期物质层面问题解决)的合理性。事实上,民众的工具目标正是社会工作的历史始点、实践起点和逻辑基点。如果没有当初的济贫政策和友好访问,没有针对个人困境的社会诊断,社会工作就不会成为当今世界中令人尊重的职业和专业。
践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应该助力“人”的内外兼修。一是要关注“治疗”,既协助服务对象实现其工具目标,如找到工作和戒除药瘾,又超越工具目标,实现情感、行为、理念、能力等方面的个人成长。二是要实现“预防”,强化个人在碰到困境时的自助、自助助人的理念和行为。三是要致力“发展”,自强增能,提升抗风险的整体实力。
践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应该倡导“场境”的内外兼修。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哪个场域的利他主体,都应该省悟人民中心理念和服务治理伦理,致力倡导民众友好的社会舆论、舒缓基本需要不足的适度普惠制度,满足特殊需要不足的科学慈善行动,进而通过完善制度福利来减少潜在问题的整体量级。
践行社会工作的目标理性,必须悟行“动态主辅伙伴关系”。助人利他实践显示,平等伙伴关系是暂时的,主辅伙伴关系是长远的。无论是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群)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和社会政策中何种方法,不管是需求测诊、方案制订、计划推行和评估总结中哪个阶段,施-受双方都会因权能强弱的相对变化而呈现出“主辅-平等-辅主”的角色关系。受助方因实现自助而承担主导角色,并能将习得经验“一般化”到日常生活,正是双方结束施受关系的重要标志。
(此系列乃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研究”的成果,项目批准号19ZDA144。作者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工作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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