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研究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社会工作者柯立尔、社会心理学家勒温等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反思,即研究者与问题相关其他人员一起对行动进行研究,并将研究发现直接应用于后续行动,从而实现对问题情境的全程干预,具有“对行动之研究”“为行动而研究”“在行动中研究”“由行动者研究”等含义。
行动研究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应该采用的理性策略,因为直面最新信息而微调过程技术正是社会工作之重要特性。
行动研究必须领悟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体系统。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是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不同的策略、场域、问题和层级,这些维度会交叉而生诸多具体场境。无论在何种社会工作场境,我们都应该明确其促变系统、案主系统、目标系统和行动系统。以国家层面社会工作为例,促变系统可以是相关部委(如民政部),案主系统则是相关政策的覆盖对象(如老年群体),目标系统是导致问题的相关主体(如老人、家庭、社区、基层执行组织等),行动系统可以是上述多类主体(包含社会工作者)。
在此过程中,行动系统内部诸多主体要注重合作。仍以国家层面社会工作为例,中央部门是设计者与推动者,体制系统及其所依社会力量是执行者,学者专家是咨询顾问,服务对象是参与者。各方基于伙伴关系进行合理互动,共同推进问题解决。
行动研究必须融于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之整体过程。首先,要进行行动系统内的主体协同,整合分析“由下而上”的民众需求(如就业难、获得感)和“由上而下”的政策需求(如绿色发展、异常天气应变),分析拟切入问题的原因机制,科学发现其可控原因。其次,行动系统内诸多主体磋商设计总体计划和具体细节,并预设推进过程中调整技术细节的基本原则。
最后,行动系统稳步推进相应计划。在此过程中,兼用多类研究技术,动态获取最新信息,恰当检测阶段效果,指出不足、发现原因、修改思路、进行回馈,并基于预设原则优化后续实践细节,以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
行动研究必须根据在地场境而循环推进前述相关工作。
社会工作的目标达成不是一蹴而就的,中国社会工作的国家层面发展和全国整体推进更是如此。
事实上,分析问题、拟订方案、开展行动和评估回馈只是行动研究的一个循环。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随时会出现新信息、新问题和新需求,行动研究因此需进入新一轮循坏。如此多个循环,边行动边研究,再研究再行动,就使得中国社会工作实践不断得以改进。
行动研究应该发挥其溢出效应。
诚如前述,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是维度多、层面多的庞大复杂系统。单个项目的行动研究,不仅要吸收同一层面其他项目行动研究的成果,而且需借鉴其他层面相关行动研究的智慧。
与此同时,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行动研究除了优化项目本身、促进执行主体自我增能之外,还应该发挥溢出效应。如,进行政策倡导从而促进制度福利,进行民心激发从而强化自力更生的理念和行为。这两者在当代中国都十分重要,也极其必要。可见,实现项目的本体成效,扩大项目的其他影响,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行动研究应该体现的宏观智慧。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行动研究必须坚守扶弱利他的为民初心。
行动研究作为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者研究的重要策略,必须以贫弱人士及其基本需要不足为主要对象,注重行动系统中诸多主体的伙伴互动,坚持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的融合,体现助人自助和促境美好的兼顾。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除了实现自身动态增能之外,还应该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互鉴互长,以助力世界社会工作的更好发展,并共同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作出专业贡献。
(此系列乃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研究”的成果,项目批准号19ZDA144。作者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工作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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