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建引领社志融合”中的“引”与“融”

唐天正 2025-06-30 15:15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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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以下简称“党建引领社志融合”)试点工作正在一些地方开展。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引领”与“融合”两端加以厘清与明确,从而有力推进这一有意义的创新实践臻于完善。

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以下简称“党建引领社志融合”)试点工作正在一些地方开展。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引领”与“融合”两端加以厘清与明确,从而有力推进这一有意义的创新实践臻于完善。

关于“引”

在“党建引领社志融合”中,引是灵魂,是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诸方面的全面引领。所谓政治引领,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社志融合”始终循着正确的方向在中国化的道路上前进。所谓思想引领,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和“中根西鉴”的原则灌注于“两支队伍”,把传承中华优秀治理智慧与批判性吸收西方范式结合起来。所谓组织领导,就是坚持党组织对全部工作特别是人力资源实施有效统筹管理,建强用好“两支队伍”。作为作风引领,就是以党的群众路线引导“两支队伍”以满腔热忱和务实态度从事服务和治理实践。所谓制度引领,就是建立标准化协作框架和激励机制,使“社志融合”有机结合、持续发展、行稳致远。

当前,需要强化“引”的意识,增强“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无意识和盲目性,避免出现“形式引领”。具体说,就是在“党建引领社志融合”的实践中,防止出现未详尽学习消化上级精神,未发出具体文件指引,未组织相关培训,便开始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的做法。而恰恰就是在这样指导思想下,基层单位就把原来的工作成果套上党建引领的标签,穿靴戴帽,牵强附会地组合在一起,堂而皇之地参加经验交流。此种蜻蜓点水、急功近利的倾向必须防止。

关于“融”

在“党建引领社志融合”中,“融”是“引”的结果,也是落地的关键。“融”并非两个主体的简单相加,而是在党建作用下将社工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优势与志愿服务的灵活性、广泛性结合起来,破除各自壁垒,构建共生体系。“融”又是角色互补,双向赋能。社工侧重专业督导、需求评估等,志愿者侧重具体执行与效果反馈,形成“专业指导+行动落地”的闭环,构建“目标共定、资源共享、行动共联”的共生体系,进而构建起知识共享、能力共长、价值共生的“赋能生态圈”,让社工与志愿者在合作中相互渗透,相互滋养,实现“专业不冰冷、志愿不盲目”的理想形态。

“融”还应向更高级的形态升华,即:构建社工与志愿者共创共育治理共同体的社会生态格局,有意识促成“服务对象”向“治理主体”的身份转换。着力赋权居民参与,将志愿者转化为社区问题的“发现者”和“解决者”。着力培育社区自组织,通过“社工引导+志愿者孵化”模式,将社区娱乐类组织升级为志愿服务类、互助治理类社会组织。着力构建“服务—成长—反哺”循环链,设计普通志愿者→骨干志愿者→社区领袖成长路径。要着力推动“受益者转化为施助者”,引导受助群体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实现自我价值,形成“助人自助”的良性循环。还要着力“融”的文化浸润,致力于共同体精神的日常灌输和培育养成——仪式化营造、故事化传播、激励性强化等,让“社志融合”视觉可见,行动可践,人心可向,成为社区文化的要素之一。

(作者:唐天正 长春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荣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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