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领域的途径探析

2014-02-28 10:46   中国社会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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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门助人的职业,其“助人自助”的理念和“服务、公正、尊重”的价值观能够有效弥补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那么,如何将专业社会工作引入社会救助领域呢?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门助人的职业,其“助人自助”的理念和“服务、公正、尊重”的价值观能够有效弥补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不足,对于提高救助对象的能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理念、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公平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将专业社会工作引入社会救助领域呢?

一、引入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和社会工作理论,丰富社会救助理论体系,拓宽社会救助思路。在服务对象层面上,社会工作的目标为解救危难、缓解困难、促进发展;在社会层面上,社会工作的目标为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社会工作的目标与社会救助“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的目标具有同源性,进一步丰富了社会救助理念,有利于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价值体系。专业社会工作者认为对服务对象救助不是因为怜悯和施舍,也不是政府权力,而是专业职责,这种理念和做法可有效减少政府负责的社会救助的行政化,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基本权益。除此之外,社会工作中包括人与环境理论、系统理论、生态系统理论以及优势视角和增能理论等在内的专业理论关注服务对象的全面发展,不仅为服务对象提供直接的服务工作,也对服务对象进行生理、心理、社会、政治动力的系统分析、评估与建设,以有效协助服务对象改善其与环境的“调和度”,同时兼具直接服务和宏观干预两个层次的专业功能。以城乡医疗救助为例,社会工作者长期在基层,与城乡困难群众密切接触,是最了解困难群体的需求的人,作为政策倡导者,社会工作者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实践向政府倡议建立大病医疗基金,专门用于特大疾病患者,促进社会政策的修订和完善。

二、引入社会工作三大工作方法,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专业支撑,提升社会救助专业化水平和救助实效。专业社会工作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不仅可以帮助服务对象有效利用社会救助提供的政府资源,同时还可以调动民间组织、志愿者、义工等非政府资源参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服务对象主要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病重残人员、五保老人、失独老人等困难群体,他们不仅面临着生活困难,还需要面对婚姻家庭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养老问题等困难,适应不良者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消极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仇视社会从而产生不稳定因素。社会工作者作为服务提供者,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通过开展专业工作帮助救助对象改善生活问题、调适心理状态,以全面适应社会。如进行心理辅导以疏导不良情绪帮助救助对象树立自信;实施就业辅导、潜能开发和职业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实现就业;通过开展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帮助救助对象建立包括邻里、单位和社区等在内的社会支持网络,调适人际关系,拓展社会资源。对于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社会工作者通过开展个案工作提供家庭照顾、医疗服务和情感陪护;通过开展小组工作扩展老人的社交网络,老人们彼此分享经验、经历,遇到难题共同讨论和解决;也可通过开展社区工作为他们在社区内设立专门的餐厅解决老人的一日三餐问题,倡导社区营造关爱老人的氛围,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

三、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介入社会救助实践领域,全面提升救助效能。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无论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快速发展,社会工作实践的效果也日益被社会承认。引入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于社会救助领域,可采取以下途径:第一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单位在岗在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民政部门设置以社会工作岗位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岗位,聘请具有初级或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在岗在职社会工作师在救助领域的专业服务功能,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第二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不仅满足了社会救助对象多元化的需求,也填补了社会管理服务的空白。如特困家庭中的精神残疾老人,他们没有具备赡养能力的赡养人又不能进敬老院,以及诸如此类的法定赡养、抚(扶)养人或法定赡养、抚(扶)养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家庭,专业社会工作可为他们提供康复训练、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日常生活和精神陪护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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