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确认行业资历、确立专业分工——论建立社会工作者专科化登记制度的可行性
摘 要:社会工作专业在西方发展多年,行业生态开始走向更尖端和前沿,不论是宏观或微观层面的介入技术与服务发展,都逐步趋向科学化与专门化,在各方学者和从业员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社工介入学说、模式和手法出现。然而在尖端与多样知识出现之时,从业员有时却面对“不知道应该再学什么”或“不肯定应该向哪一个方向发展”的情况。事实上除非是修读有专门侧重的综合研究生课程——例如社会工作硕士(家庭治疗)课程,否则要社工自行有系统地进修,再配以适当的工作经验累积来建立自己的专业身份与地位,实在不容易。因为在缺乏安全感和指引的情况下,社工大多会广泛参加各种不同的培训课程,但纵使他们持有大量不同的进修证书,在缺乏深耕和实践的情况下,即使从业多年亦未必能成为任何介入范畴的专家。即使有些同工刻意选择在某些方向进修和积累工作经验,行业内亦没有机制确认他们在该范畴的优越性。在内地,由于购买项目的不确定性,社工或需要在短时间内多次转职,甚至在地域或专科上跨度有时都会很大,由是各人以至项目的资历和专门经验就难以积累。笔者当年曾在香港社工注册局研究及提出推动建立社工专科化登记制度,本文将简述有关理念、设计、原则,并研讨在内地推动社工专科化登记制度的好处社工界的价值、好处、可行性及困难。
关键词:专科化;社工
跟大多数的专业不同,社会工作者在香港或内地都没有专科化制度,即使现在举办特别的课程去训练例如长者等领域的社工,这种以紧凑培训产出的人才所具备的,只是在该范畴内更全面或深入的知识,受训者完成课程后是不是就等如在该板块有更高的专业能力却是未必。事实上如工程师或医生等专业,内地这些行业的高层人员大多都曾接受专职专门的培训,并同时拥有长时间的专门执业经验,但社工界却都没有这样的系统。即或某社工在某范畴已经工作了很多年时间,并且曾接受很多与该范畴相关的训练,他却不能找到一个正式的制度去确认自己在这板块的优越性。此情况对于社工的专业性和事业发展固然不利,同时亦会影响服务使用者从最适合的人处得到最优质的服务。
相信大家都不会否认,一个擅长处理长者个案的社工,未必能做好青少年的小组工作,而一个以辅导为主的社工,办活动的能力可能十分不足,只不过现时我们行业是以项目或机构主管对社工能力的认识,去决定他们的工作侧重和岗位,但这样的以人为治的人才分配方式当然是不理想的。作为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2010至2016年的委员,笔者当年曾经领导局内的专业发展工作小组,研究在香港建立社工自愿专科化登记制度。当年香港的社工行业人才发展情况跟内地现时的情况有很多相同之处,包括社工因为服务购买的不稳定而经常转换岗位,其中有些更是大跨度地从例如禁毒等的特殊项目,转任例如长者服务等的主流。而为了确保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并争取晋升的机会,很多社工都会参加大量的培训去获取很多不同的资格和证书。 然而,欠缺规划和方向的学习加上大跨度的转职,令很多社工都变成“普才”而非“专才”,在任何专科他们都不够底气。当年的香港就如现在的内地,而如果我们的行业一直不能提供指引或诱因,鼓励社工在某板块服务较长间并且接受更多的系统培训,那么不论是社工的个人、整个社工行业、以至于服务使用者的利益都会受到影响。
在2014年,我和我当年香港社工注册局的学者同工曾经广泛地研究美国、台湾地区及澳洲的社工专科化制度建设。其中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鼓励会员自愿在符合该会所订的条件下,登记成为11个范畴专科社工之一。而在台湾地区,政府就会订定专科社工的标准并定期举办考试让社工得到认证。在2015年,香港社工注册局举办了一个国际研讨会,就社工专科化这一议题邀请加拿大、美国及台湾地区的学者作出交流。虽然各地的行业情况都很不同,但与会者大多认为社工走向专科化可以更大程度保障服务使用者的福祉,并让社会工作者在进修和积累工作经验时可以有更清晰的参照。
针对现时内地社工行业的极速发展,加上社工教育和考证制度现实上并不能确保从业员的能力与表现,我认为在此阶段开始讨论建立社工专科化制度是非常合适的,当我们有了相关制度,社工为了走向专科,便会依据制度指引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以提升专业性,一方面提升了自己的能力和市场价值,另方面亦让行业可以暂时回避社工课程内容和行业准入门坎不一,带来的专业水平不确定的问题。根据当年我们当年在香港做的设计,我建议可以建立一个由地方行业协会或相类机构管理的登记制度,让那些在某范畴(例如长者、青少年、残康或司法矫正)已经积累4(持续)至6年(非持续)工作经验而又能坚持在过去3年接受某时数与该范畴相关培训的社工,登记成为该专科的专才社工。
建立社工专科登记制度的优点是多方面的,除了能提升行业人员的水平外,社工专科化亦有助于梳理人才市场和提升工资水平,因为当制度成熟以后,机构若想办好服务得到口碑,就要以较高的工资去聘请有专科资格的社工去处理较专门的工作,而在社工的层面,他们也可以在辨识了自己的工作志趣后,积极以培训和积累经验来深化自己在某范畴的工作能力,并且确知这样做将会为自己争取到更好的待遇,专业地位与尊严感也会得到提升。而在服务使用者的角度而言,当服务项目都展示自己聘用了那一些专科社工,服务使用者可以相信自己得到的服务和建议应该是比较可靠可信的,情况就如当你骨骼受伤时你会希望得到骨科而不是内科医生的诊治。
当然,要在内地建立社工专科化登记制度,现实上的困难绝不会少。首先,针对社工的岗后学习和培训,应该如何进行认证便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不管要认证的提供培训的机构抑或是培训的课程,当中牵涉的都是利益和“什么是专业?”的问题,举例而言,现时很多社工都会去学习NLP、九型人格或萨提亚等课程,但究竟这些课题是否属于社工的知识、如果是的话又属于什么专科、及究竟那些机构办的这些课程是靠谱的,都会有很多的争论。此外,如果专科化的登记制度是由省、市、甚至区自行建立和进行,那么跨地域的培训或工作经验又应否被接受为登记的条件?须知道即使在珠三角,因为服务项目和购买的形式不同,某社工在深圳积累的长者工作经验,到佛山可能就不尽适用。又如果这位同工在佛山工作时,打出自己是深圳长者专科社工的名衔,机构和社区应该如何在待遇和工作能力期待上作出对应,也是未可一概而论。
面对现实上的重重困难,笔者只是希望透过这篇文章抛砖引玉,希望同业对于社工专科化的可能性、需要性和可行性作讨论,最终希望有行业协会或某些地域的分管领导,能在小范围独立或综合测试专科培训认证、工作资历登记、人才分类梳理等制度或程序,再视乎可行性研究及推进专科化人才登记,让内地社工界不亚于任何技术专业,都拥有具经验和深入知识的专科执业人才,长远为社区和国家解决更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作者:梁建雄 佛山市新里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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