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理性和稳妥理性

王思斌 2022-03-29 09:34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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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我国的社会工作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有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不断提升,某些结构性社会问题的日益凸显,也为社会工作参与解决民生问题和社会治理提出了需求和某些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社会工作的实际发展必须考虑专业理性和稳妥理性问题。

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我国的社会工作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也有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方面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的战略规划,从两个方面指出了我国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21年以来,我国多个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制定公布了各自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其中一些包括发展社会工作的内容,这在理论上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条件。另外,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不断提升,某些结构性社会问题的日益凸显,也为社会工作参与解决民生问题和社会治理提出了需求和某些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社会工作的实际发展必须考虑专业理性和稳妥理性问题。

社会工作发展的专业理性就是要用专业和理性的观点看待社会工作的发展。专业的观点是指把社会工作看作一个专业,发展社会工作要走专业化道路。这是因为:第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福利行政制度改革,政府必然把某些民生服务委托给某些专业的社会力量来实施,社会工作属于此类;第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在提高,社会工作作为专业的社会服务可以满足个性化需要,做好服务;第三,在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社会工作可以运用多种专业方法,做到标本兼治。

专业社会工作不但能补群众工作、行政工作之不足,而且能够做它们之不能。但是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也应该坚持现实理性,要理性地、现实地看待专业社会工作、行政性社会工作、群众工作的角色地位及其贡献。社会工作者既要坚持专业理念和价值观,又要善于合作、具备现实理性,亲和地与其他力量一起推进工作。

稳妥理性是在处理社会问题时表现出来的以稳妥为基本特征的理性,它是政府在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政策和行为特征。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在总体上是由政府主导的。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是由国立大学开办的,必须遵循国家的办学方针和教育政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是在政府制定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框架中进行的;社工机构的专业服务大多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的。

以上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这种主导作用与政府对专业社会工作角色作用的渐进了解和认知相联系,就会产生既积极又稳妥的政策行动。政府希望社会工作能发挥出自己的专业作用,协助解决复杂的民生和社会秩序方面的问题;希望社会工作能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优势,补行政工作之不足,并进行创新;希望社会工作在改善民生和加强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更多的积极功能,而不出现负面的“意外性后果”。

基于上述考虑,面对从西方引入的社会工作,政府采取稳妥的态度和政策是可以理解的,这种稳妥理性也是现实理性。

专业理性与稳妥理性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看待专业社会工作的现实发展,二者有很多一致之处,也有某些差异。专业社会工作群体和政府部门都希望通过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有效地改善民生,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但是,在如何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去具体解决社会问题上,有时共识可能并不那么一致。

比如,一项社会服务是表层上、任务性地解决问题,还是深层次、实质性地解决问题;对于涉及结构和具体制度方面的问题,是在现有政策下做补救性的服务,还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倡导改变现行政策;对于有关居民直接参与的问题,是相对放手地为居民赋权增能,还是更多地强调行政主导;对于具有一定敏感性的社会问题,社会工作者是积极介入,还是从避免“风险”的角度着眼,由政府去解决。诸如此类,站在不同的角度,所持看法和拟采取的介入行动可能是有差异的,但是它们在本质上又是一致的。在实践中,缺乏的是相互之间的沟通理解。

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既需要专业理性,也需要稳妥理性,更需要通过积极有效的社会服务实践将二者统合起来,促进社会工作的高质量创新发展。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会长)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2年3月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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