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斌:社会工作者要加强自律

王思斌 2019-09-16 09:04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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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不规则甚至损害事业发展的现象,社会工作者尤其是机构的负责人应该善于通过正常程序,向规则和政策制定者提出建议,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工作者自律是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之所系,政府和社会工作群体应该为此作出更大的努力。

3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社会工作教育的规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规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量、社会工作参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新形势不断发展的格局下,社会工作者必须加强自律,提高服务水平,争取更多的社会承认,为社会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打牢基础。社会工作者的自律表现在诸多方面: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坚守,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精神,社会工作者面对服务使用者的奉献精神,社会工作者(机构) 之间的合作精神,以及社会工作者(机构)对社会资源的有效运用等。近年来,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面出现的议论较多,有的指出某些社工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信息虚假、追逐经济利益等现象,影响着社会工作的声誉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笔者对这些现象做一些分析。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方式。在社会快速转型、民间慈善事业并不发达的情况下,由政府出资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对于改善民生、满足社会需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制改革、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不规则现象,甚至会对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造成伤害。

出现不规则现象有政府和社工机构两方面的原因。在项目发包者政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政府发包服务项目的规则不健全,对参与竞争者的资格要求不严格,对服务成本预算不足, 评估指标体系不严谨,评标专家组织有缺陷,项目监测和评估方式欠科学等。作为民众需要的代表和国家财政资源的管理者、使用者,政府应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规则和程序, 科学设计购买项目,强化科学监测,使购买资金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促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良好生态的形成。

社工机构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社工机构申请项目的信息不真实,例如虚报机构的社会工作人员数量,借用他人充当项目组成员,为了中标故意压低项目经费申请额度,在接受评估时编造案例和服务活动,资金使用不规范,社工机构形成联盟控制招投标过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内存在不良竞争等。社会工作者是有专业理想、恪守专业规范、尽心尽力做好服务的职业群体,应该模范地执行合理的专业规范和工作规范。但是社会工作者也是现实的人,社会工作者也有与别人一样的现实的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需求,他们也需要工资和报酬。在具体的规则下,社会工作者(机构)必须遵守规则、认真执行、高度自律。

社会工作者的自律首先来自于专业要求。社会工作是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专业活动,是和谐社会、相互关怀社会的塑造者,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作出榜样。如果社会工作者不能表里一致、知行合一、合规合法地工作,就会伤害我们所期望的目标的达成。社会工作者的自律还来自于社工机构内部建设的要求。社工机构是在市场化竞争中成长和发展起来的,良好的内部作风和氛围会促进工作人员向上、机构向前发展。如果机构内部存在着严重的、非责任意识和行为,这个机构也很难向前向上发展。社会工作群体的自律也是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要求。社会工作是一个新事物,政府购买服务也是新做法。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社工机构和群体能否做到守规、尽责、做好工作,是为社会工作建构何种“名片”的关键之举。社会工作者不应该言胜于行,应该言行一致或行胜于言。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把自律时刻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社会工作者(机构)应该时刻想到自己是中国社会工作的代表,自律前行是自己的基本行为特征。

对于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不规则甚至损害事业发展的现象,社会工作者尤其是机构的负责人应该善于通过正常程序,向规则和政策制定者提出建议,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工作者自律是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之所系,政府和社会工作群体应该为此作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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