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斌:乡村振兴中生态系统的改善与社会工作的作用

2019-09-19 09:18   成都社工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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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态系统视角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要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平衡协调发展,重要的是大力推进农村系统的发展并增强其与城市系统平等交换与合作的能力。加强农村社会基础建设,改善“三农”的弱势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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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时代新常态背景下社会建设的任务

(一)走向新时代的改善民生与创新社会治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我国的改革转型与社会转型我国社会面临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巨大变化,这些变化表现在经济实力、国际地位、人民生活、社会活力、经济社会发展潜力等多个方面。

(三)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农村发展习近平指出要正确认识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增强信心,适应新常态。我们国家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要求不再那么“执着”,但对发展质量却十分看重。中国经济必然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结构不合理转向结构优化,从要素投入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从隐含风险转向面临多种挑战。要主动引导新常态;要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基于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的深刻认识,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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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走向社会现代化,填补“三农”短板

(一)农村发展与发展中的问题从社会生态系统的角度看“三农”问题要真正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客观地审视其在经济社会系统中的地位。社会生态学是分析“三农”问题的一个视角。除了农村资源外放,更重要的是乡村核心价值的飘失。

(二)社会生态系统视角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要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平衡协调发展,重要的是大力推进农村系统的发展并增强其与城市系统平等交换与合作的能力。加强农村社会基础建设,改善“三农”的弱势状态。要实现乡村振兴,就要加强农村社会基础建设,主要的包括以下方面。(1)政府要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有效支持。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和保护,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尽最大可能保障农业、农村、农民向现代化有序过渡。(2)切实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需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需要。(3)提高乡镇干部和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素质和能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4)加强农村的再组织化。一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建设能力强、风气正的村“两委”;二是扶植建立现代经济组织,如专业合作社,增进和维护农户利益;三是建立有利于村庄整合和治理的社会组织,如建立村民议事会、新乡贤组织等。(5)通过国民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素质。需要提高农村居民的现代国民素质和共同体意识。

三、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与获得感

获得并不等于获得感,获得并不一定导致获得感,一时的获得也不一定产生持续的获得感。可持续的获得感、幸福感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良好的服务——机制和过程。做好社会服务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机制。

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类型包括以下几种:强制型社会治理:运用强制力量,对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则,迫使这些行为人改变自己的行为,达到符合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博弈式社会治理:相关利益各方通过博弈、讨价还价,达致一定共识,通过共同行动,解决共同问题,达成某种利益秩序;

协商参与的社会治理:通过各方平等协商,达成某种共识,采取共同行动,获得各方都认可的结果;服务型社会治理:通过实施某种公共服务或社会服务,对利益受损者和困难群体进行补偿,预防和减少社会问题,实现一定的社会秩序。服务型治理可以通过服务民众减少社会问题,通过福利服务增强居民的社会认同和政治认同,通过服务提高服务对象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在社会工作服务中执行好政策,促进社会秩序,通过服务发现问题倡导政策的完善。

五、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大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

(一)乡村振兴需要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社会力量、农村组织和农村居民的协同努力。社会工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但不是最核心的力量。要与政府部门、其他相关领域的力量协同努力,动员激发农村居民的内在动力,逐渐地、循序渐进地解决“三农”问题。

(二)发展“大农村社会工作”“大农村社会工作”是秉持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以农村困境家庭和群体的基本问题为中心并兼顾主要相关因素,以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为主导,并运用有利于问题解决的多种方法,动员多种力量,综合地解决问题的社会服务模式。“大农村社会工作”不是社会工作的规模大,也不是社会工作的声势大和动作大,而是农村社会工作要有宽阔的视野、更包容的思路、更多样化的介入措施和更多元的方法。

(三)“大农村社会工作”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 “大农村社会工作”要树立社会发展的社会工作视角,在治疗性与发展性、个体化与集体取向的结合上,科学地分析问题;选择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跨专业、跨领域的系统性、长时间的行动。(1)充分利用政府关注农村问题、解决农村问题的政策来解决问题(2)与政府、群团组织和村级行政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协同解决困境群体的问题,增强自己的合法性(3)主动利用当地发展各种公共服务的机会,与教育、卫生、扶贫、社会救助等系统多方力量合作,用开放的思路参与解决问题(4)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与本土方法相结合,尊重本土经验和其他专业、甚至非专业人员的经验,并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影响服务进程。(5)尽量运用服务对象熟悉的、可接受的方法解决问题,吸引和激励他们发挥优势和能动性。(6)积极运用倡导政策,不但恰当地向当地部门提出改进制定和实施政策的可行性建议,而且向服务对象倡导其行为的改变。(7)农村社会工作者不但要看眼前,还要适度思考未来,即思考当下服务的效果和社会工作离开当地之后的可能产生的长远影响。(8)社会工作者应该具有整体反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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