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区职能清单(2)

2014-05-07 11:19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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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职能清单化是做好行政功能减法与社会功能加法的有效对接。社区职能清单化是顺应社区发展的主动作为,是政府减政放权与社会治理市场化的诠释,它必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政府为基点,以社区自治组织为纽带,不断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以“多元协作”理念来推动社区治理的全面创新。

社区职能清单的制定要处理好“三对关系”。社区职能清单化将全面提升社区功能,使之成为现代城市管理的一个重要层次。

其职能清单的关键在于处理好三对关系。一是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对社区居委会起到指导与服务的作用,引导和帮助社区开展工作。其权责划分将是社区职能清单的核心内容,通过职能清单确保属于街道承担的职能不会向社区转移。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的关系。二者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职能部门应尊重社区的自治权利,充分履行各自行政职能,主动接受居委会的监督。社区应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为其依法行政、落实目标,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三是社区居委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社会组织的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竞争择优、注重绩效。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维权、自律等作用。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将极大提升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推进社区自治。三对关系的处理,是社区职能清单得以落实的关键,它事关管理体制、服务体系、组织体制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对创新。

当前,只有抓住政府职能转变这个关键点,才能真正把属于社会的权力下放到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才能使社会自治能力得到提升,才能使社会组织的作用得以发挥,才能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新格局。

(作者:席子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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