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念、机制、行动浅谈灾害社会工作

朱红艳 2016-10-21 11:26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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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灾难带来了一连串痛楚,但危中有机,2008年汶川地震后,社会工作开始大规模、多样化地参与灾害救援、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在实践摸索中愈来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灾害社会工作。

灾害社会工作实务思考系列篇之(一)

从理念、机制、行动浅谈灾害社会工作

——记成都市温江区涌泉模式下的启示

2016年9月26日至30日,在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精心组织下,我作为深圳市灾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队的一员,随队奔赴四川开展灾害社会工作服务交流。除了在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接受相关灾害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分享外,我们还来到了城市社区、5.12汶川地震灾区、4.20庐山地震灾区相关社会服务组织进行实地参访交流学习。此行令我受益匪浅,也更坚定了我专注于灾害社会工作领域服务的实务与研究的信念。

虽然灾难带来了一连串痛楚,但危中有机,2008年汶川地震后,社会工作开始大规模、多样化地参与灾害救援、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在实践摸索中愈来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灾害社会工作。

2009年民政部的《关于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救灾应急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开展减灾救灾服务的联动机制”开始,便开启了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新征程,直至2016年《民政部救灾应急工作规程》中“进一步明确规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将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参与救灾工作,将社会工作在灾害中的具体职责落到实处”,灾害社会工作经历着国家鼓励、纳入、定责这样一个逐步推进与深化的过程。

这一系列利好的政策出台,对社会工作在防灾减灾及灾害救助中的身份和角色进行了明确,也标志着社会工作从真正意义上被纳入了国家层面的防灾减灾及灾害救助体系。而此次四川灾害社会工作服务交流参访之行,尤其是参访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瑞泉馨城社区,更让我印象深刻,让我对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与灾难共生,与灾难同行”之共生理念

2008汶川地震、2011日本海啸、2013庐山地震、2014鲁甸地震、2015印度热浪、2016印度旱灾、2016河北洪灾、2016江苏龙卷风等,几乎每一年都会有灾难发生,灾难如同自然规律一般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无可避免也不容忽视。而我们只有在正视灾难的基础上,与它共生,与它同行。灾害社会工作领域的出现,恰逢其时,是源于灾难过后人们对灾害应对风险管理的深刻反思,也表明了政府愿积极鼓励推动灾害预警、灾害救助发展新的探索和尝试的决心。这样与灾难共存的理念是先进与值得肯定的,也是开展好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先决条件,但是我们又如何能够有效地做到呢?成都市温江区的涌泉模式给了我很多启示。

“治灾于未灾,减灾在社区”之防患机制

“治灾于未灾,减灾在社区”,这是参访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瑞泉馨城社区胡勇副书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话。这短短的十个字却包含了城市社区灾害管理、风险防控的要诀,“治灾于未灾”即防患于未然,灌输着在灾害治理中,应以预防灾害为上策,而预防的方式与方法主要在于网格化精准化的社区信息管理与社区减灾防灾教育体系,涌泉街道也向我们展示了他们先进的全国首创网格化社区信息管理系统,系统能够进行全面精准规范的社区信息的录入,并可以轻松的在第一时间提取到有效信息,“减灾在社区”即明确了社区灾害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社区防灾减灾教育培训的落脚点是社区,而灾害事件发生后,第一响应与救助也应当于社区,只有明确社区在社区灾害管理中的重要地位,灾害管理工作才能较强的落地性与执行力。

而作为灾害社会工作者的我们,也作为社区工作者之一的我们,更应联系实际社区工作,思考如何在社区进行减灾防灾教育,如何在社区进行灾害管理体系建设,如何合理利用社区这一平台搭建科学有效的社区灾害管理机制,像涌泉模式一样,形成城市灾害社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政府要主导,社会齐参与”之有效行动

随着国家进入“社会治理”的新常态,灾害社会工作需要多元化的工作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助于灾害社会工作的持续推进。汇集多元主体参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探索“积极型社区治理”的城市社区灾害管理涌泉模式令人印象深刻。涌泉模式积极探索“三社互助”新机制,创立了“七星拱月,众星环绕”的工作模式,同时积极培育和引进社会组织,向我们展示了各种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公益银行”的成功运作就是涌泉模式下的典型范例,据胡书记介绍,“公益银行”目前的注册社会志愿者为380人,社区志愿者为1800多人,积分达23898分,它充分整合了社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相应资源,建立社区自助互助的支持型网络,从而实现了资源的优化,最终促进社区居民自治,营造出社区和谐文明的氛围。而反思深圳本土的一些社区,也曾师从香港,很早学习并建立了本社区的“爱心银行”,但却不幸“夭折”,这一方面源于对舶来品运用时特点及适用性考虑的不周全,未因地制宜,另一方面源于未曾真正意义上做到“多元主体相互协调、共同参与”,未曾建立科学恰当的运作机制或模式有效动员各主体的力量,发挥潜能,协调统一,实现公益共赢局面,而仅仅停留于照搬欧美或香港模式,停留于概念引进阶段。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涌泉街道被证明是可行的城市社区灾害管理模式,深圳社区在未来的城市灾害管理中也可以充分学习与借鉴,在政府的主导下,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防灾减灾教育与治理,发挥各自的特长与优势,通力合作,相互协调,而灾害社会工作者们也可以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整合、专业深化、政策倡导优势,通过协助政府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科学的模式建立、有效的机制运行、健全的制度保障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实现深圳城市社区有效的灾害管理目标。

(作者单位 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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