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障
从历史上看,美国社会保障经历了四个阶段。20世纪30年代前的社会救济阶段。在此期间美国只有一些社会救济项目,如由工会组织兴办的小规模福利事业。从1935年至二战前的10年间为社会福利的开始阶段。这期间于1935年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并在1939年对《社会保障法》进行修改与补充,方案的着眼点由保障个人向保障家庭与解决社会需求的方向转变。但是,当时福利待遇的增长率仍然很低。从二战后至70年代,美国社会福利进入发展与扩大时期。战后初期,美国政府集中力量保证退伍军人的重新就业,资助他们接受培训与受教育,1954-1956年,批准对残疾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补助,60年代,通过《美国老人法》,增加了为老人医疗的"医疗照顾"和为穷人"医疗补助"项目,还陆续增加对贫困的"抚养儿童家庭的补助"和向困难户发放"食品券"等项目,1972年,增加了残疾者的医疗保险和对贫困者的"补充保障收入"项目:1974年,对有工作而收入低的人实行最低工资法,并扩大了失业保障法的保障范围.这样,伴随美国经济的发展逐步扩大了社会福利的内容、范围与层次,使穷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得到更多的社会援助,使90%以上的美国人享受到多少不等的社会福利。70年代中期以后,美国的社会福利进入到了停止膨胀和缩减阶段。70年代后,美国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同时人口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美国劳动人口与老年人口的比例,1940年为40:l,1970年为4:1,80年代则为3:1,尽管70年代后的社会福利项目和内容未再扩大,但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福利的膨胀已远远超过工资与物价的增长。据美国参议院调查,1982年与1950年比较,纳税前工资增长为122%,消费物价指数增长为136%,社会保障补助金却增长了205%,面对这种形势,美国政府开始制定一系列政策,削减福利项目的支出,改善财政状况。
总之,社会保障的内容也是一个不断修正、补充、完善的过程。
(二)心理卫生服务
心理卫生服务20世纪初创,逐步改进、发展,现成为美国社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表现在,第一,为成人及儿童解决情绪障碍和智能不足的各种治疗性服务在社区心理卫生中心、精神病医院、一般医院、成人及儿童诊所、住宿治疗中心都已实施。第二,心理卫生小组人员已由单一的社会工作员,扩展到其他专家、地方半专业人员、志愿工作人员及传统的精神医师、心理学家、护士等等。第三,许多治疗性社区实施模式巳从长期的监护性照顾变为短期的密集照顾服务。
(三)学校社会工作
美国的学校社会工作开端于1906-1907年的波士顿、哈特福及纽约等城市的学校中,现巳构成美国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社会工作员以直接服务或间接服务的方式采用一对一方法、团体工作、相关组织服务、社区工作等几种方法,运用不同的模式处理学生的各种困难。当然,社会工作员常与老师、校长、学生、家长一起工作,使学生对遭遇的困难能获得较多了解,从而获得最大教育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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