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在新形势下社工服务如何持续发展

罗观翠 2015-06-08 11:24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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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服务和公益性的社工机构到底能否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原意相匹配,并且以民生为先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能否持续发展,是最值得关注的。如何平衡众多参与者的角色,梳理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制定符合时宜的法规,并促进社会大众对社工服务的理解和合理期望,以防止新瓶装旧酒,走回旧制度之路。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反思。

原题:社工服务如何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之后,有了不少新的社会风气。例如,好些地方官员说笑道,“最近身体好了”,因为饮宴场合减少了,斗酒场面更不合时宜,晚上回家吃饭次数多了,酒喝少了,身体自然健康一点。

另一个明显的新风气,就是领导谈民生多了。特别是社工服务,被社区管理新作风带到社会治理创新的前线来。中央把改善民生纳入地方政府施政的考量,就是意识到了社会永续发展的重要性,而要永续发展,就不能盲目追求经济高速增长而牺牲生态、文化的保育,更要预防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活质量受到威胁。这明确地肯定了发展经济是为了人民幸福。

到目前为止,对于一连串的打贪举措和增加社区服务的措施,民众的反应是正面的,但他们也担心,这些新政会不会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过两年是否又会故态复萌、依旧故我呢?他们最关心的是身边的生活环境是否会因此而得到改善,例如,收入能否追得上物价?食品安全与环境污染是否能有效控制?孩子的教育质量如何提升?生病时能否减少不必要的折腾?家庭有困难时找谁去诉说?如何体现个人在社会中的价值?诸如此类的问题,无一不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政策改革的影响。真正的社会治理创新,就是以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不能将“创新”口号化,而是要落实到地区层面,让平民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体感受到真正的改变。

社会治理创新中牵扯着四个主要元素:第一是参与者的角色,第二是资源的分配,第三是有效的法规,第四是主观感受的改变。就以社工服务为例,如果将社会组织与社工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新媒介,那么创新就需要改变旧有的社区服务的结构和作风。可是,社会组织和社工似乎正陷入一个创新旋涡中,变得迷惘起来。

这几年,在地方政府的大力鼓励下,旧的和新的组织,包括街道办、民政、妇联、团委、残联、工会、司法、公安、社工委、社协、社联等,无论是否为了彰显自身的存在价值或利益,都热情地培育旗下新的社工组织。社工组织本来是为了推动社工服务而成立的,但其从属关系和发展方向却越来越存在政治化或商业化的隐忧。

新的社工组织既没有稳固的专业价值观,更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在政出多门的情况下,要接受不断的评估和指标不明的评级制度,又要面对资源的竞争、政策的飘忽,这令在一线服务的社工难免感到专业价值被压抑。虽然政府每年都加大投入来推动专业社工服务发展,但真正用在改善社工薪酬待遇上的资金却不多。因为很多单位都只愿意在硬件方面投入,对社工团队的个人和服务质量提升的需求却未见重视。

政府部门对社会工作发展方面的政策制定还不够清晰,有的甚至还是空白,包括订立业界薪酬水平、招投标公司资格的认证、购买服务政策、服务标准指引、机构资质评估等,有些程序过度行政化,而有些规定则缺乏清晰理念,令社工机构在运作过程中无所适从。特别是关于劳资关系的条文和税务承担,似乎未能反映出社工机构的特色。近期一些社工与雇佣机构的争议,就是因为政府没有关注这些新生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还是用旧法规和行政程序去处理新行业及其雇员,这样不处处碰壁才怪。

不同的参与者有意无意地希望在民生服务这块处女地巩固自己原有的权力和利益。究其原因,与体制内各层级对社会治理创新的不同理解、主观分析和感受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们对自身角色的认知、社工服务资源的争夺、规范管理方法的主导,都在左右着社工专业的前路。

社工服务和公益性的社工机构到底能否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原意相匹配,并且以民生为先的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能否持续发展,是最值得关注的。如何平衡众多参与者的角色,梳理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制定符合时宜的法规,并促进社会大众对社工服务的理解和合理期望,以防止新瓶装旧酒,走回旧制度之路。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反思。(作者系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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