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春无问西东 少年自成芳华——考察帮教对象案例研究
引言:播种太阳
大家都愿意将社工比喻成拾海星的人,可 我更愿意把社工比喻成播种太阳的人。就像孩子们所唱的那首儿歌《种太阳》一样,生活需要阳光,角落更需要阳光。阳光是宝贵的,因为它不仅能给我们温暖,还能给我们希望。所以我认为社工的责任不只是发现黑暗,更重要的是汇集星星点点的光亮,将黑暗的角落照亮。
一、 基本情况
服务对象小远,男,1997年6月生,汉族,初中二年级时辍学。户籍地址:安徽省蒙城县王集乡白果村耿庄2号,现居住在宝山区,联合家庭,他的家庭成员较多,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
服务对象在老家读书时成绩不好,上完初中后就不愿再念书了,于是被父母接到上海。来到上海后,和父母及哥哥、嫂子、姐姐住在一起,偶尔会白天随父亲在大伯的装饰公司做学徒工。
服务对象的父母平时忙于生计,加之家里子女较多,家庭各方面负担都比较繁重,因此对服务对象的教育和管教比较少。服务对象一家人虽然经济状况一般,但是家人之间相处和睦,关系较好。由于服务对象是家里排行最小的孩子,家里人都对他爱护有加,其父母及哥哥姐姐对服务对象都比较宠爱他,以至于缺乏管束,凡事以自我为中心。
家庭结构图:
二、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
父母均为安徽人,其父亲在服务对象大伯开办的广告装饰公司工作,专门负责进货、送货。母亲无业,在家忙于照顾服务对象侄子,对服务对象的工作、生活很少过问,缺少管教,经常我行我素。
(二)个人经历:
在2016年3月5日22时10分许,服务对象在其大伯公司门口接父亲下班,并同父亲、哥哥一起开电瓶车回家,路上因一名陌生男子无意间碰撞到其父亲的电瓶车,服务对象与陌生男子言语不和,于是发生冲突,在冲突中服务对象纠结其哥哥、朋友殴打被害人,致其构成轻伤,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3月5日被上海宝山分局刑事拘留,因考虑到服务对象是未成年人,属于初犯且情节较轻,检察院决定对其进行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从2016年8月3日由宝山区检察院未检科转介给社工站,由社工进行为服务对象开展观护帮教工作。
三、 主要问题
(一)家庭教育的缺失
服务对象的父母很多年前就来上海打工,所以小远一直是和爷爷奶奶一起在老家生活。服务对象的父母没有过多时间与孩子相处沟通,对孩子没有正确引导和严格教育,导致小远初中毕业后未继续上学,过早走向社会。虽然小远的家人对小远都比较爱护,但都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管教和亲知教育。
(二)缺少良好的生活环境
服务对象的童年是在农村老家渡过的,周围的学习氛围不浓厚。到上海后,生活没有规律,每天无所事事,父母的管教也很少,导致服务对象生活目标不明确,缺乏前进的动力,自制力不高。
(三)知识、技能不足,就业问题
服务对象是初中生,受教育时间有限,学历低,又无一技之长,小远从老家来到上海后,一直没有找一份正式的工作,导致其每天都无所事事,没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和计划。
(四)心智不成熟
服务对象目前处于青春叛逆期,表现出好斗、冲动的倾向,对权威缺乏敬畏,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缺乏预估和判断。
(五)法制意识比较淡薄
服务对象只有初中文化,对法律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多,学校又欠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加上父母的忙绿和疏忽,缺乏及时的监管和对孩子心理的了解,所以对事情缺乏必要的是非观念和判断能力,法制意识比较薄弱,没有一套内化的道德标准,头脑简单,不重视行为的后果,缺乏法制观念,最后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 原因分析
青少年事务社工认为,青少年时期是个体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殊时期,他们的独立意向迅速发展,但由于他们对道德标准的认识比较薄弱,分辨是非能力较差,因而对各种消极、错误或违法行为缺乏辨别和抵制能力,于是某些不良事物很快被接收下来,并产生偏差行为。
服务对象目前的冲动行为与其早先的生活经历及其本身的自我调节能力有关,且有家庭和社会以及本人的种种因素造成。
青少年事务社工运用“任务中心模式”与“家庭治疗模式”的相关理论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
首先,服务对象的主要问题是对法律知识缺乏、不与家人交流沟通、这些都是可以明确界定,服务对象自身也知道 这些问题的存在,依靠服务对象的努力和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帮助是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因此青少年事务社工采用任务中心模式,为服务对象的治疗过程提供一个框架,以便更加高效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其次,对于服务对象不与父母交流沟通,青少年事务社工采用“结构家庭治疗模式”。通过在家庭成员内部促进谅解、增进情感交流和互相关心的做法,改善服务对象的家庭功能,达到和睦相处、激发父母对服务对象的关心,增进服务对象家庭沟通。
五、 服务模式
“任务中心模式”与“家庭治疗模式”相结合。
任务中心的基本假设是人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的服务可以增强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其能够独立面对日后可能发生的类似问题或是新问题。该模式主要改变媒介是服务对象本人,因此,在本个案中,青少年事务社工提供建议和资源,扮演协助服务对象提高自身能力的这样一个协助者的角色。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控制能力,行为偏差等问题都能较为清晰的界定。青少年事务社工采用任务中心模式对其开展服务,通过深入沟通了解,使其树立正确价值观,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的团体活动,重建其健康积极的社会支持系统。
同时家庭治疗模式是以家庭为对象而实施的心理治疗模式,它主要通过改变家庭结构和成员间的互动方式来协调家庭各成员间的人际关系,改善家庭心理功能,使得个别成员的问题得到真正解决,促进家庭成员的健康发展和家庭和谐。根据服务对象从小缺乏父母的关爱,长大后很少与父母沟通交流导致其缺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社工将家庭治疗模式整合至个案中,激发父母对服务对象的关心,增进服务对象家庭的沟通,使家庭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六、 服务计划
(一)总体目标:
矫正服务对象的偏差行为,提高其法律意识,挖掘服务对象的潜力,使其重新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协助服务对象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二)分目标:
1、协助服务对象投入工作;
2、通过法制教育提高服务对象法律意识;
3、提高服务对象是非观念,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观;
4、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社工组织的有益的活动,引导他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5、引导服务对象度过考察阶段;
(三)具体计划:
1、深入沟通,与服务对象探讨其自身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让服务对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聆听并给予适当回应;
2、帮助服务对象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服务对象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
3、在服务对象的思想状态有了一定的转变后,鼓励服务对象积极参加社区的公益性活动,加强服务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4、与服务对象的父亲沟通,改善服务对象家庭关系,使其父亲增进对服务对象的关心和爱护,帮助服务对象确立生活目标,引导其未来正向发展;
5、为服务对象提供培训信息,鼓励服务对象多参加一些自己感兴趣的学习班,提升自己的能力,为未来就业打好基础;
6、对服务对象取得的进步给予鼓励,共同制定未来的计划,引导服务对象回顾个案过程,发现自己的变化与发展,总结评估。
七、 服务过程
(一) 与服务对象初步建立专业关系,签订观护协议
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宝山区检察院未检科参加对服务对象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的宣告初次见到服务对象时,他低着头,留着络腮胡子,有些紧张不安,脸上流露出对未来生活的迷茫,害怕自己因所犯的错误而受到严厉的惩罚,身旁的母亲也是十分焦虑,眉头紧锁。
在向服务对象及其母亲作了自我介绍之后,青少年事务社工将观护工作的基本流程作了简要的说明,明确一下阶段的计划,并签订《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协议》。
青少年事务社工与服务对象及其母亲约定本周五到社工点面谈,沟通考察帮教期的相关事宜。从检察院出来后,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始思考怎样在观护服务期间与服务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从而使他顺利度过观护期。
(二) 收集服务对象具体资料,打开受伤的心房
青少年事务社工先对其家庭状况作了一个了解,知道服务对象的童年是和奶奶在农村老家渡过的,周围的学习氛围不浓厚,童年生活里缺乏父母的关爱,遇到事情也很少主动与父母讲,基本上都是和朋友混在一起,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一次服务对象与父亲、哥哥一起开电瓶车回家,路上因一名陌生男子无意间碰撞到其父亲的电瓶车,服务对象与陌生男子言语不和,于是发生冲突,在冲突中服务对象纠结其哥哥、朋友殴打被害人,致其构成轻伤,涉嫌寻衅滋事罪。
在起初交谈时,每当问及家庭及朋友情况,服务对象总是支支吾吾地回避。在朋友的交往问题上,服务对象好像不能接受社工的建议。青少年事务社工不否定服务对象的朋友圈,只是建议他自己分析一下在这次错误中,朋友对他的影响。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服务对象开始放下戒备心理,愿意与社工真诚地交流。
(三) 与服务对象深入交流,帮助其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
青少年事务社工还了解到服务对象的母亲都基本不识字,也没有多少法律知识。服务对象初中二年级辍学后到上海,生活没有规律,每天无所事事,父母的管教也很少。青少年事务社工了解到这些信息后,从多方面收集到一一些类似案例,是服务对象认识到自己行为后果的严重性。同时对服务对象进行了一些安慰,服务对象自己表示后悔犯下这样的错误,青少年事务社工明确表示非常愿意帮助服务对象,让其相信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四)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提高服务对象法律意识
针对服务对象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问题,青少年事务社工决定以任务中心的模式。服务对象明白错误已经发生了,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力改正错误,并且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预防今后再犯同样的错误。服务对象意识到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学好法律知识,提高自身对错误的认识,并通过实际行为在今后的日子里用良好的表现争取从轻发落。
在观护帮教期间,青少年事务社工每个星期都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他的近况,并且保证每两个星期都与服务对象面谈一次,主动与服务对象谈心,关心他的朋辈、生活等情况,了解服务对象的思想动态。组织服务对象参加观护活动,引导服务对象学习法律知识,学会遵纪守法,帮助服务对象分析问题,让他认识到自身的不足。青少年事务社工要求服务对象每两个星期汇到社工点交一次思想汇报,青少年事务社工给予及时的教育指导和鼓励。
(五)运用家庭治疗模式,家是温暖的避风港湾
通过和与服务对象的母亲、父亲的几次面谈,青少年事务社工了解到由于父亲繁忙,母亲要照顾怀孕的大嫂嫂,服务对象与家人沟通的机会很少,这也是间接造成服务对象遇事不喜欢商量,好冲动的行为。于是,青少年事务社工为了更好地协助服务对象,多次与其父母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如何改进目前的家庭亲职教育和家人相处沟通方式,建议父母在忙碌之余抽出时间来多关心服务对象,用自己的生活阅历和经验指导孩子的行为。父母亲表示会定期与服务对象沟通、谈心,帮助服务对象更好地面对今后的人生。
(六)挖掘服务对象潜能,积极融入社区活动
服务对象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协助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学习垃圾分类,争做环保小卫士”社区活动,与阳光之家学员真诚、友好的交流互动、团结协作、共同成长,为学员们送去了关爱。参加活动开始之时,青少年事务社工让服务对象座在XXX学员旁边,让他讲一些有关爱的小故事给智障人士听,以促使他大致懂得什么是美好,爱是什么。
渐渐地,服务对象就像变了一个人。在阳光之家社区活动结束后,想想自己就是因为一时冲动,合伙与不良少年一起打群架而被附条件不起诉,现在却站在智障人士的面前,在这之前他认为他们是最不可爱的人,接受他们的祝福,好像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告别前服务对象与XX学员拥抱,学员拥抱时对服务对象说了一句祝福的话,他真诚的接受了拥抱和祝福,连连说谢谢,最后服务对象说:“我以后会常回来看你们的。”
(七)充实的新生活,在工作中找到快乐与目标
协助青少年事务社工在阳光之家开展活动之余,青少年事务社工察觉到服务对象对时尚型及色彩的搭配有着独特的简介,于是在深入了解后得知服务对象对装饰画比较感兴趣。这时候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始整合资源安排其接受这方面的专项培训。
在观护工作的后期,服务对象说:现在自己每天早起晚睡,培训课程内容多,比较难,虽然有点累,但是心里还是挺开心的,现在每天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有方向,有目标、有理想,虽然比较忙碌,但感觉很充实。
(八)最好的礼物
2017年2月21日,宝山区检察院胡检察官召集观护青少年事务社工、观护对象及其家长又一次召开了观护会议。服务对象剪了一个新的发型,眼神中充满了希望,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对象的妈妈也握着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手表示感谢。6个月的观护期很短,目前,服务对象正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我在心底默默地为他祝福,希望他能充满朝气地走好人生路!
八、工作成效
随着服务对象安心地投入淘宝店的工作中,个案的预期目标已经基本达成。考察教育期间,青少年事务社工主要从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着手,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其行为模式,以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的服务。春节回家前他主动到社工点办理请假手续。能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按照考察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不去舞厅、迪吧、歌厅等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的娱乐场所。
考察教育期间服务对象明显有变化,服务对象深刻的认识到寻衅滋事行为给他人、社会造成的危害,切实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服务对象从法律意识淡薄到通过参加关护基地的活动和学习法律知识从而逐渐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从不喜欢学习到能够按时到社工点向青少年事务社工做思想汇报和交流近两周的工作、生活状况。
同时,服务对象的家庭沟通模式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服务对象父母积极地帮助服务对象渡过这次危机。
九、 个案反思
(一)积极关怀加认同,给予充分的尊重和温暖。认同与尊重本身就是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特别是针对“诉前考察”教育对象,他们曾经犯过错,加之这个群体普遍缺乏家庭关怀和社会认同,青少年事务社工一开始就应秉持不歧视的原则,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他们,应完全有别于司法机关居高临下的教育方式,这样才能被服务对象接受,从而建立专业的服务关系。
(二)健康生活加娱乐,培养有益的心理和情操。青少年事务社工通过组织参与公益劳动、小组活动、社区活动,倡导有利于服务对象身心健康的娱乐方式,培养其科学、正确的爱好,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陶冶情操,开阔视野。
(三)深入教育加规范,增强法制和道德的意识。在聊天谈心、公益劳动等过程中,青少年事务社工应注意培养服务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全面协调,发挥家庭作用和力量。青少年事务社工在工作中,还应积极与服务对象的家人接触,请他们配合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加强监护和监督,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动向,使服务对象有归属感。
十、 附件
青少年事务社工认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偏差青少年进行矫正服务,需要理论和实务能力的综合运用。青少年事务社工对社会联接理论的理解,对青少年偏差行为的理解和专业分析,对个案、小组、社区社会工作方法的整合运用,青少年事务社工对社会资源整合的能力,对青少年矫正服务起着十分重要的制约作用。(作者: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宝山工作站 贺燕)
十一、参考文献
(一)蔡忠 主编 《阳光点亮心灵》;
(二)赵凌云 《青少年社会工作,基本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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