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工介入老年“不婚族”(2)

2014-06-03 14:22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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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老年人再婚难的种种障碍,专业社会工作者应该介入,给予老年人帮助,社工做为第三方,在调解老年人之间关系,老年人与子女关系有天然的优势。

面对老年人再婚难的种种障碍,专业社会工作者应该介入,给予老年人帮助,目前,在我国社会工作者不被公民所熟悉,很多人错误的认为社工就是志愿者,社工就是仅仅陪老年人聊聊天,其实社工并不仅仅只做这些。社工的解释有好多种,目前被广泛接受的解释是指是以助人自助为核心价值理念的一种职业。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帮助服务对象发挥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要求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应对老年人再婚难的问题上,社工做为第三方,在调解老年人之间关系,老年人与子女关系有天然的优势,要真正帮助老人再婚,我认为社工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打破传统观念,引导老年人大胆追求幸福。在中国经过几千年形成的传统观念已根深蒂固,短时间很难破除,社工要通过讲解西方国家老年人和国内老年人追求幸福的典型事例,并通过举办一些专题讲座,引导老年人破除传统观念,大胆追求幸福。

第二、树立和宣传正确的择偶观。借助老年协会组织,依托社工丰富的案列资源和多样的工作方式,以典型事例为宣传点,在社区、公园等老年人集聚的地方,广泛宣传,宣传和引导老年人形成正确健康的择偶观,摒弃不以感情为基础,只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满足某些社会需求或者身体需求的错误观念。

第三、落实婚前协议,争取子女支持。老年人婚姻专家郝麦收指出,老年人再婚要坚持“三不便”原则:即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花钱财产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社工要协助老年人落实婚前三不变,重点是指导帮助老年人签署婚前协议。同时社工要积极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从改变旧思想观念、老人财产继承、老人幸福安享晚年等方面说服子女,运用多种方法积极争取子女支持。

第四、依托老年协会,组建中老年婚介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要依托现有的老年协会,指导帮助老年人成立婚介服务中心,在婚介服务中心运营中,社工要发挥重要作用,前期要做好服务中心的宣传和组建工作,做好会员登记管理工作;中期要重点做好子女沟通、老年人心理调适和落实婚前协议;后期,即在老年人领证结婚后,社工要继续做好跟踪服务,及时帮助老年人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子女沟通。确保老年人可以真正追求到自己的幸福生活,真正可以安享晚年。

人都有年轻的时候,也都有会变老的时候,在我们周围有太多的老年人,虽然他们年龄慢慢变大,但他们依旧是正常人,同样需要过正常的生活,他们需要关心,需要照顾,尤其是那些子女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老人的家庭,更应该体谅理解老人。不少老人以前因为子女小,担心再婚后子女受委屈,同时也为了更好养育儿女,他们没有顾及自己的生活。现在,子女都以成家,都有了自己的生活,老年人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完全是正常的事。全社会应以平常心看待,子女更应给予理解和支持,要积极配合社工帮助老年人真正实现安享晚年。

作者:孙铁林

工作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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