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东大学社会工作系 赵万林)
社工中国网消息:1920年6月14日,韦伯因肺炎逝世,他在昏迷中最后说的话是:“真理就是真理。”(杨善华等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上卷》,第172页)
马克思·韦伯是德国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科塞在《社会学思想名家》中称其为最后一批博学者中的一个:他的知识面涉及到社会学、哲学、经济学、法学、神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一方面,广博的知识覆盖面使得韦伯能在较为完整全面的比较研究中进行自己的理论综合与创新;另一方面,对各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贯通也成为我们窥探其寻找真理之路的一个镜像——韦伯是如此彻底的虔敬和忠诚于真理——不论是在学术、还是政治和社会参与上,抑或是日常生活中的实践。然而,韦伯对真理的执拗态度,既在学术思想上成就了他,也让他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处理跟父亲的关系上产生了认同危机并一度出现了精神崩溃。
一、韦伯的学术遗产:理想类型与或然性
某种意义上而言,韦伯对待真理的态度是“保守”的,他并不习惯于将自己和其他社会科学家甚至包括自然科学家在内的研究成果当作绝对的真理。事实上,韦伯坦承了存在于科学界的这样一种事实,即“无论是在自然界还是在历史上,事实都是极为丰富的,要完全地解释无论哪方面的事实都注定要失败;甚至在物理学中也不可能对尚未发生的事件做出具体周密的预测。”(科塞,《社会学思想名家》,第242页)这也就正好解释了韦伯为何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中不常用所谓的“因果性”,而是以“或然性”作为替代,以及在其“理想类型”中还要澄清“理想类型永远不会对应具体的现实,而总是有所偏离”(同上,246页),虽然韦伯提出“理想类型”这一分析结构主要是为了规避人文学派和历史学派的个体化和特殊化倾向。
在韦伯看来,历史主义虽然主张经济行为必须在社会背景和制度背景下进行概括,但其非理论观点容易使他们陷入单纯收集大量历史事实的困境之中(杨善华等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上卷》,第175页);而实证主义虽然寻求对人类行为规律性的抽象,但却由于其对社会行为的内在动机缺乏关注而使社会学沦为了“鸡场社会学”。在这样的情况下,韦伯提出了他对于社会行为的“理想类型”,即目标合理性行动、价值和理性行动、情感性行动和传统性行动。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主要具备如下两个特点:其一,因为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而不同于经验事实;其二,作为考察现实的概念工具,对繁多的现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故大多呈现出共性或规律性的典型态特征(同上,182页)。如果沿着韦伯对社会学的定义进行考量,可以发现,韦伯对于社会行为的关注是对历史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批判性接受。一方面他通过理想类型的分析结构突破了原子化和特殊化的局限,另一方面他通过聚焦于社会行动(从与他者相关联的角度区分于个人行为)背后的主观动机打破了“鸡场社会学”的实证传统束缚。
“任何人都无法计算出炸弹爆炸时弹片的分布”,在韦伯的观念中,预测只有在概念系统内才具备可能性,而这个概念系统本身无法捕捉到所有的现象或事实,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是如此。因此,韦伯常常用“或然性”来替代现在一般意义上的“因果性”研究。韦伯指出:“企图对一具体现象的存在全貌在因果关系上做详尽无遗的回溯,不仅在实际上做不到,而且这一想法根本就没有意义。我们只能提出某些原因,因为就这些原因而言,我们有理由推断在某个个体上这些原因是某一事件的本质性因素。”(同上,183页)。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韦伯对真理的执拗和严谨犹如对宗教的虔敬一般,既不屈从与某一家权威之言,也不会自负地宣称自己的研究就是不偏不倚的真理。笔者以为,在他眼中,真理毋宁是一盏引导研究者和人类接近真理的标灯,我们只可以无限趋近于真理,却不能自负而高傲地宣称自己掌握着支配这个社会的真理。从或然性的表述到理想类型中对“偏离”的澄清,其实都给予我们一种启示:从统计学意义上来说,影响某一因变量的自变量并非是我们所能全部掌握的,我们所控制和掌握的某些自变量也并不一定会带来期望结果的出现。正是通过这种多因多果的格局,韦伯认识到真理就是真理,并非价值涉入所能改变,也非信誓旦旦的宣告所能成就,而只能凭借理想类型这一分析结构本身的完善和优化来接近真理。
二、韦伯的政治立场: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基尔港起义
6岁的时候,马克思·韦伯便经历了一场令他直至四十多年后仍记忆犹新的普法战争。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已经50岁的韦伯回忆44年前的那场战争仍然感慨良多,“普法战争爆发,战争只用了几个月就结束,这是俾斯麦和整个德意志的胜利”,“那时候的气氛似乎与现在不同,比现在要更加严峻,更为庄严。不过,事情尚未成定局,人们仍然可以与命运周旋”(石剑峰,《马克思·韦伯:我天生热衷于战争》,《东方早报》2014年7月1日)。出于强烈的民族主义信仰,50岁的韦伯毅然决然地去卫戍部队司令部报到。他被任命为预备役部队医院管理委员会纪律督察官,并兼任负责海德堡的预备役部队医院,受命在海德堡地区修建9所军医院。在这段时间,韦伯常常为“上不了前线”而感到懊恼。战争之初,他极力地颂扬这一场战争,称其为“无论如何这是场伟大而奇妙的战争”。但时过一个月之后,德国在战争和外交中的表现让韦伯的幻想和对这次战争的美好期许破灭了(战争目标过大,德国右翼势力的帝国主义野心),他开始撰写一系列文章来抨击战争行动和德国领导人的无能,强烈要求改变德国的整套政治结构,建立议会政府。“我们应当如何来设想和平?和平什么时候到来呢?成千上万的人因为我们外交上的极端无能而在流血牺牲——遗憾的是,这是不可否认的事情。因此即使这场战争最终有一个好的结局,我对于持久和平也不抱希望。”(同上)从对战争来临时的极力吹捧到之后的激烈抨击,韦伯的这一态度转变给自己招致了诸多的麻烦,他被视作“祖国的敌人”,而且德国政府还拟以叛逆的罪名对他进行迫害(《西方社会学理论·上卷》第172页)。之后,韦伯于1915年秋退役。退役后,韦伯谋求一份公职,用他的知识继续为战争服务(王容芬,《马克斯.韦伯的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爱思想网)。
1918年10月,第一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德国败局已定,但德国统治集团仍想孤注一掷进行抗争。10月25 日,海军司令部下令基尔港的德国远洋舰队出海同英军作战,若失败就“光荣地沉没”。基尔港的8万名水兵拒绝起锚,并把军舰熄了火。水兵的抵制虽然迫使德国海军当局收回命令,但水兵们却遭到迫害,被逮捕了几百人。(参见“基尔水兵起义”百度百科)对于这一事件,一向热衷于介入政治但又不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家(杨善华认为,韦伯因为其不懂得妥协而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韦伯的第一反应是反对这场被称之为“德国革命”的水兵起义。他悲愤地称这场所谓的革命是“血腥的狂欢”:几乎德国所有的大中城市都发生了武装革命。但很快,韦伯就又依附了这场革命,试图为建立自由主义的德国政体打下基础。11月革命让韦伯对政局失望,之后的韦伯为了“绝不能让一个信念伦理家占据学联讲坛”而做了各种部分演讲,并将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用来分析失败后德国人对战争责任的争论。
韦伯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完全独立的政治立场,拒绝屈从任何思想路线;无论何时何地,他只遵从自己守护神的召唤,决不受政治需要的驱使。(《西方社会学理论·上卷》,第172页)真理的客观性不会受其所在的场域的影响(这里并非否认真理的相对性,真理会随着时间维度以及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但在各个具体的场域中,真理似乎也具备“相对的绝对性”),这似乎是不言自明的道理,然而能将这一信条付诸于实践的恐为数不多,但韦伯却践行着维护真理纯粹性和客观性的使命。这与他在临终前的告白是呼应的——真理就是真理,不会因为权威、权势和政治需要而发生改变。这是一个学者和知识分子的坚守,却不是一个政治家的信念。
三、韦伯与父亲的关系:敬仰、厌恶与悔恨
韦伯的祖父原来是一名新教徒,因受天主教迫害而成为逃亡者,后来成为了一个企业家。韦伯的叔叔继承并扩大了从其祖父处得来的家产,而韦伯的父亲则成为了埃尔福特的一名法官,后来在首都柏林从事政治活动,成为当时德国民族自由党的重要成员。少年时代的韦伯视自己的父亲为楷模,他参加了父亲的兄弟决斗会,以自己身上的伤疤为荣,还在大学修习了法律——韦伯的父亲原本也是学习法律。(《社会学思想名家》,257页)应该说,在韦伯进入保姆加藤夫妇家中之前,他基本是在复制着父亲的生活模式,他将父亲视作权威和榜样,竭力将自己塑造成以父亲为原型的形象。这个时候的韦伯似乎很少意识到父亲对拥有基督教(加尔文教派)虔诚信仰的母亲的专断与蛮横,以及父亲在政治活动上的妥协、投机和依附。
在大学第三个学期之后,韦伯到斯特拉斯堡服兵役。在那里,韦伯受到了他姨父和姨妈的照顾,也开始受到他们各自所持有的纯粹自由主义和加尔文教义的重要影响。(同上,258至259页)不过,笔者认为,这里或许最为重要的是韦伯通过自己在姨父家中的生活经历找到了一个跟自己家庭相对比的对象。韦伯在姨父家中看到的是一幅跟之前完全不同的画面:没有强迫的命令、没有独断与蛮横,而是将彼此当作是平等的知识分子。这不得不让韦伯陷入对自身家庭关系的反思之中。而韦伯从姨父无党派的独立角色、不随波逐流的作风以及姨妈对信仰的虔诚中又似乎看到了父亲的投机与屈从和母亲在家中所受到的压迫。所以,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姨父姨母的出现为这时候的韦伯提供了一个比较的对象,使得他能在这一对比中重新认识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家庭。另外,在姨父家中,他沉浸在各种宗教书籍里,并极力赞赏姨母在信仰驱使下所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
所有的似乎是全新的经历让韦伯开始质疑将父亲作为楷模的合理性,回到自己家里后的种种遭遇与体验更是使得韦伯“开始憎恨父亲的专横态度”并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困扰之中——在经济上不得不依赖父亲,但在情感上却对他越来越疏远甚至是厌恶。后来,当韦伯的学术声望如日中天的时候,他将面临一场因为自己对所谓真理的执拗态度促成的悲剧而陷入精神崩溃的境地。1897年,韦伯的父母来到海德堡(韦伯当时受聘于海德堡大学),本来是母亲想同韦伯单独度过一段时间,但父亲却“不合时宜”的成为了不速之客。这一次家人的相聚成为了最后一次团圆。韦伯由于无法忍受父亲专断的作风而斥责父亲,并要求父亲离开,一个月之后,父亲离世,韦伯自此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精神衰退。(同上,261页)
从少年时期对父亲的敬仰和崇拜,到对父亲的斥责和厌恶,最后到父亲离世后的悔恨,韦伯与其父亲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在对父亲的崇拜阶段,虽然韦伯能在学识上做到14岁便能在信中摘引荷马、维吉尔等人的词句,但在“普遍性知识”上还是难逃阅历加之于个人身上的局限。这种局限体现在韦伯没有足够的阅历使他的比较研究得以进行,并且一直持续到进入他姨父家里这个新环境中。同时,毫无意外的,当韦伯的视野中增加了一些新鲜元素之后,他开始反思父亲的形象,开始反思家庭关系中的不平等,从而对父亲产生了负面的情绪,对父亲的专断、妥协与投机产生了反感。某种程度上,这是他在智识方面的进步,也是在对比中趋近于“真理”的征兆。然而,当他掌握所谓的“真理”后,将自己与父亲之间的关系视作了“权威与权威之间的对抗”,他希望以自己的“权威”来改变父亲对母亲的蛮横。当然,韦伯的这一期望落空了。或许,并不是因为其他何种原因,而是韦伯将对“真理的执拗”带到了生活当中,带到了维护亲情关系的生活实践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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