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现状与展望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赵蓬奇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55周年庆典活动暨“内地社工专业发展——香港的机遇”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向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成立55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推动内地社会工作发展做出贡献的香港社工同仁们致以真诚的敬意!下面,我以“我国内地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现状与展望”为题,同在座的各位分享一些看法。
一 成就与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工作具有恢复社会功能,提供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作用。从西方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经验看,发展社会工作必须重视和抓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应该说,内地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和上海、深圳等地的社会工作的实践探索,为推动内地社会工作的发展建立了不可磨灭的业绩。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内地社会工作呈现出的“提速发展”的态势,则与中国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加强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密不可分。正如此,内地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扎实推进”的令人鼓舞的局面。
我们说“重大突破”是指近年来中央在顶层方面推出一系列重要政策,指导社会工作制度建设。2006年10月,中央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10年4月,经中央批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2010-2020)》正式印发,纲要明确提出加快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重视和培养六类重点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位列其中。2011年9月和2012年3月,经中央同意,由中央所属18、19部委联合相继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评价、使用、激励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应该肯定,中央这一系列关于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蓝图,为加强社会工作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我们说“扎实推进”是指近年来我国内地社会工作相关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行业化”发展的原则,不失时机的不断推出和完善,逐渐形成具有内地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对此,我认为可以从“三化”的角度,通过以下六个方面来看待和分析: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和培训制度,促进专业人才培养。在专业教育方面,经过多年努力,内地已初步形成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梯次结构的社工专业教育体系。目前已有330多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3万多名社工专业人才。在专业培训方面,民政部自2011年起每年拨付1000万元专款用于社工专业培训,仅2012年,全国共有14万多名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接受了社会工作培训。
二是稳步推行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和认证制度,提升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能力。2006年,人社部、民政部联合颁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之后,2011年,人社部、民政部又联合出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民政部做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工作继续教育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内地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初步建立。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由专门机构进行登记服务,用人单位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对取得证书的社会工作者进行聘任。2008年至2013年我国内地已连续6年成功组织了国家社工考试,全国共有76万人次报名参考,已产生84126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
三是积极建立社会工作者使用和激励制度,明确社会工作领域,开发社会岗位,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进程。2008年10月,人社部、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民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要以社工岗位为主。2009年民政部出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人才管理。2011、2012年,中央18、19部委连续颁发的两个文件,将内地社会工作领域界定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17项。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内地目前在相关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民办机构已开发72086个社工岗位,涉及社会工作多个领域,为社工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2013年4月,民政部正式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以上这些,有力促进了社会工作“职业化”发展。
四是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财政支持制度,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物质保证。2012年11月27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内地第一次发布的全国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专门政策。该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原则、主体、范围、程序和相关部门职责。此前,一些地方已先行探索以财政或福彩公益金投入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仅2012年各地财政和福彩公益金先后投入达12.5亿。
五是着力加强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为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在国家职能部门层面,成立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民政部设立社会工作司,赋予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政府职能。各地社会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建设也取得较快发展,省、市、自治区一级民政厅(局)均设立了社会工作管理部门,北京、广东及大庆等地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社工委、社工办,协调领导和推动地方社会工作发展。
六是积极推进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制度建设,促进社会工作的行业化、社会化发展。中央18部委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规范行业引领,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目前我国内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较快,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市)建立了社工协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其它省(市)也在积极筹备建立。地市、县市、乡镇各级政府社工行业组织已有100余家。2009年10月,民政部出台《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重要载体和阵地作用,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发展,鼓励各地在政策上、场地上、资金上为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截止目前,我国内地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已有1247家,这为社会工作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内地社会工作已经初步构成了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以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核心,以行政部门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为保障,以发展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和民办社工机构为重点的具有我国内地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并已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当然,我国内地社会工作制度建设总体上讲还处在初级阶段,全国性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专业人才教育和培训的总体水平偏低,专业人才评价和“持证上岗”使用制度需要严格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欠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和作用还远不适应需要。总而言之,我国内地的社会工作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还需要下大力气去推动、完善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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