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机构的发展壮大不能完全依赖于政府的扶持

2014-11-18 16:52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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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机构的发展壮大不能完全依赖于政府的扶持,但不并意味着不需要政府的扶持。站在社工机构角度来看,最为理想的发展模式应该是“一(社工机构)对多(项目服务购买主体)”,以减少“一(社工机构)对一(政府一方)”带来的冲击与损失,同时规避“多(专业服务方向)对一(市场)”的盲从性,进一步巩固专业性、原则性、服务性本质特点。

作者:乐缘社工服务中心 陈永恒

一个偶然的机会,和几家社工机构负责人员交流学习中,就“如何发展壮大社工服务机构,有效降低一线社工流失率,确保社工专业性服务质量,平稳有序的推进社工机构的生存与发展”这个问题,得到的一个异口同声的答复让我陷入久久的困惑,“经费的保障需要依赖于政府的支持,专业人员的凝聚需要借助于政府的影响力……”

假设我国的社工机构发展壮大一脉相承的依附于政府,那么社工服务的主动性、专业性、目的性能否得到正常的发挥?会不会存在与原有价值观背道而驰的异变?如何避免管理运行中的缺位与互动竞标的“灰色地带”?这都是一连串要考虑的问题。社工机构如果盲目的单纯的围绕政府招标开展工作,其发展途径必定越走越窄,只有主动迎合社会时势的需要、接受市场竞争的冲击才能不断的壮大和完善,才能真正形成行业合力,扩大本土社工的影响。

社工机构的发展壮大不能完全依赖于政府的扶持,但不并意味着不需要政府的扶持。站在社工机构角度来看,最为理想的发展模式应该是“一(社工机构)对多(项目服务购买主体)”,以减少“一(社工机构)对一(政府一方)”带来的冲击与损失,同时规避“多(专业服务方向)对一(市场)”的盲从性,进一步巩固专业性、原则性、服务性本质特点。政府作为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的主体,仅仅是社工机构发展的一个合作方,不能将其作为唯一的“活命稻草”;当然,在实务工作中,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社工机构的生存、社工人才的凝聚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社工行业发展薄弱地区,失去了政府的支持,社工机构仅仅依靠自身的宣传与推进微乎其微,难以形成趋势与合力。

有这样一个假想,针对岗位类社工,当社工机构与社工行业的影响力在某一地区影响力达到家喻户晓的情况下,政府、企业、合作社、社区等独立单位是否考虑直接招聘专业社工,从而减少了第三方管理运营的繁琐;而项目类社工,必须要依靠社工机构和社工协会的统一管理、分类服务、专业培训开展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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