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推动“自上而下”传统的社会管理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治理转变,推进“加强社会管理”向“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转型,促进政府主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社会责任的系统转承,为开创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奠定了基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大连应准确把握市情社情实际,在社会治理的方式、内容、手段等方面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以改革精神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坚持“大处着眼”与“小处着手”的统一,切实把社会治理创新项目化。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牢牢把握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治理的根本遵循和创新指南。当前,我市同处于发展战略机遇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治理面临诸多传统老问题、发展新情况。在城市定位上,我市既是拥有沿海开放既有优势、新领军发展优势,加快“三个中心”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又面临区域、城乡间发展不平衡等老工业基地现实掣肘。在经济发展上,城乡创业就业需求增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上日程,区域间、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问题敏感,全市城乡还有近12万人处于低保水平,100多个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统筹各方利益难度增加;工业用地、城市用地需求激增,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矛盾增多,国企改制、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非法集资等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复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压力增大。在社会转型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口数量增大,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复杂。在思想层面上,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突出,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但价值取向多元、道德标准不一,社会治理难度增加。新形势启示我们,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既需要从“大处着眼”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又要聚焦全市实际,更新治理理念,完善治理制度,探索治理路径,创新方法载体,借鉴引入“项目化”现代企业管理技术和手段,从“小处着手”细化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信访工作、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深化平安大连建设等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以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项目化,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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