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肖维:同根生 同发展—社工益+社公益(2)

2014-08-28 09:23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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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与公益到底是何关系呢?二者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呢?本文将简要剖析二者之间相互依存之关系。

三、公益与社工需求对接

(一)现今公益面临的问题

1、内涵层次低 朱健刚(2012)将公益划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众的志愿行为,包括奉献时间、财物、人力,这其中有个体行为,也有集体性的公益行动,如社区公益行为或社区志愿团队,这些构成了公益的基本层;公益的第二个层面是在一定的制度和持续性行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类专业性和支持性公益组织、基金会、专业的能力建设机构,它们不仅有专职的工作人员和特定的运作方式,同时还关系着整个社会公益价值的实现和影响力;第三个层面是政府出台的公益政策,包涵了法律法规、政策文本和政府行为,起到了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公益的作用;第四个层面即为公益文化,是所有公益理念和行为的落脚点,是最富有意义的核心价值体系。

尽管社会工作这几年发展迅速,但是对于整个公益行业也只是其中一角。就现状而言,公益还停留在最低最基本的第一个层面,既包括个体行为,也有集体性行动,停留在搞活动、做简单服务的层次上。而成立为组织并有专职工作人员、甚至出台政策、营造公益文化等还相差甚远。

2、公益组织有效监督机制欠缺、公信力受损 2011年“郭美美事件”引其社会广泛关注,从这时开始,社会大众开始对公益组织问责,问责所捐赠善款如何使用,公益组织执行力如何等,问题紧紧围绕中国公益组织的公益性和透明性。在此之后,“尚德门事件”、“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敛财事件”、“小悦悦事件”等更是触及了公益组织的内部管理、政府监管缺失问题、公益组织在社会道德良知上的缺位等等。所有的这些都在告知各界,中国公益组织的公信力严重受损,社会大众对它开始不信任,这对还在含苞的公益行业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创。

3、公益人才缺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将公益事业分为四大类别,每个类别中有包括很多子内容,可见公益事业覆盖面广、类型多。要使公益事业真正能够发展起来,一定离不开从事公益的专业性人才,没有人,任何事做不起来,没有人才,任何事做不好。而现今我国公益领域的专职工作人员数量非常低,不容质疑。所以人才的缺乏也是制约公益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4、专业化能力不足 中国前期的公益发展重在授人以鱼,而非授人以渔,重在治标而非治本。前期的公益组织中最多为慈善救助机构,这类型的公益组织重在派饼发物,而未真正的告诉救助对象怎样靠自己做出饼、挣得物。所以我们的扶贫工作越扶越贫,物资钱财耗尽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整个帮扶救助工作陷于无结点的死循环中。这与公益组织的专业能力不足紧密相关。很多公益组织无法准确明晰自己的使命和价值观,某些即使明晰化了也无法坚守。所以定位的不清晰、方向的不明确等直接有损公益组织的专业化定位和专业化发展,也更无从谈及人员队伍、项目管理等的专业化和专职化了。

5、内部管理混乱 社会大众对公益组织的问责反映出了公益组织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公益组织对捐赠环节和执行过程管理存在不合规、不透明的问题。公益组织内部亦缺乏与自身发展相匹配的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公益组织工作人员及领导人素质还有待考核,关键从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组织的发展方向和工作作风。公益组织还欠缺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各类公益组织每年的法定支出比例,如行政费用支出和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没有明确的比例规定,这样不可避免会出现公款滥用和乱用。

6、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规 就公益事业内容发展情况而言,慈善救助事业是其中发展时间最长的、也是所占比例最大的,2008年的四川地震更是凸显了中国公益事业中慈善救助工作的巨大作用,2011年也是中国公益慈善救助工作反思转折的一年。无论好坏,慈善救助事业的发展亦能折射出公益行业的现状。即欠缺配套的政策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指引。以慈善救助为例,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也包括较少的地方性法规,但仍不完善。目前并没有一部完整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来规范、监督、培育和扶持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现有的条文很多都是原则性的规定,行政性色彩突出,还远远不能满足应环境变化而增多的需求。

(二)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对优势

1、国家、地方政策法规配套跟进 尽管有人说中国的社会工作在很早就已经存在,但专业意义上的社会工作从2008年四川地震介入说起也不为过。在这件事中大家看到了社会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因此从2008年开始,从国家到地方开始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至今为止,国家、地方出台与社会工作发展配套的政策法规至少209项,其中国家32项,地方性以广东珠三角地区居榜首,多达105项。内容包括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机构管理、薪酬待遇、督导培育、行业管理、社会建设等,面广、点多。作为公益事业中的一种类别,社会工作不得不说在政策规范、指引和保障上已经远远优先于其他领域。

2、政府大力投入,推动行业发展 仅2013年,全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已达17.3亿,比2012年增长38%。民政部积极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相关行业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截止2013年共设置了8万余个岗位,吸纳具体了大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时,通过降低等级门槛、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收、提供办公场所等措施,2452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得到了扶持发展,专业社工人才也有了发展的支撑平台。

而社会工作也逐步从少数部门、少数组织推动到多部门、多组织的共同合理推进,从单一的民政领域逐步覆盖到社区矫正、精神卫生、教育辅导、民族宗教、职工帮扶、青少年发展等领域,人群从少数到广大居民都可享受的新型社会服务。

3、专业化程度相对高 通过高效教育、专业培训、职业水平评价等方式,2008年至2013年期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已经突破36万人,持证人员超过12万人,其中中级社工师3万多名,助理社工师9万多名,这些从业者成为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而截止2013年年度,全国设置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共359所,61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每年为社工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万多名。这都充分说明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也大大超过公益事业其他领域的专业人才。

另,政府大力投入经费购买服务,民间社工机构打包承接。这种以项目化方式的运作给社工人才的专业化培养提供了土壤,让专业机构自主培养专业化的服务人才,既避免了社工的行政化,同时也有助于专业社工机构的专业化管理。而这样的发展是其他类型的公益组织所无法企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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