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邪教斗争中社工可从三方面提供服务(3)

2014-06-05 09:43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0

针对反邪教斗争,我们提出社工可以从遇难者及其家属、社会大众、痴迷者矫治三个角度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社工个案管理、小组工作和社会倡导等技能,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对邪教痴迷者而言,社会工作者可以开展以下介入服务:

1.利用专业技巧和复合疗法下进行人本关怀

对于邪教痴迷者,社工可以运用积极倾听、情感反应、澄清等专业技巧,了解痴迷者的内心世界和真实想法。其次,针对不同人格特质的人群选择自由联想、梦的分析、防御机制揭剖、移情阻抗投射等精神分析疗法。再次,采用增强体验、整合冲突,空椅子技术等格式塔疗法。同时,配合家庭系统治疗,以达到痴迷者体验、了解自己内在矛盾冲突痛苦,接纳人格缺陷的现实,并逐渐认识到回归现实,依靠自我的力量是解救自己痛苦的根本,而非邪教头目的神通。  

2.打破痴迷者的旧有认知系统,构建全新的自我认知系统

通过前期的治疗,痴迷者渐渐出现心理理性状态,并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改变自我的主观要求。此时,ABC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等认知行为疗法的介入是最适宜的时机。该疗法运用主动、指导性、有时间限制、集中于当前的、有结构的模式和技术,包括苏格拉底时的对话、与非理性信念辩论、做家庭作业、自动想法记录于分析、角色扮演、质疑错误信念等方式,使痴迷者打破自己固有的认知系统,并形成全新的、健康的个体生存与发展认知构架。

3.运用个案管理的方法,实行“一对一”帮教行动

在街道和社区建立邪教重点人员登记表、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社工挖掘社区资源,建立反邪教宣传队伍,通过练太极、诗朗诵、唱歌等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对邪教痴迷者进行“一对一”帮教,帮助其恢复正常行为。  

4.形成和强化健康的人格行为,使其回归社会

在认知协调的基础上,被转化者的社会行为已会基本正常。但是,人们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明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是正确的,但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做了自己明确不应该做的事情。此时,社会工作的重点就需要设立为健康的人格行为训练。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系统脱敏、放松法、满灌法、强化技术、模仿、坚定和社会技能训练、自我管理项目、行为排练、教练等多种治疗技术,来逐渐消除病态的人格行为,形成健康的人格行为系统。

此外,在行为治疗中,法律的强制矫正也是一个积极的有效方式。对于痴迷顽固者可以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正方法,从遵守规范来看,开始可能是强制教育,接着是服从,久而久之,随着对纪律、制度、理性意义的认识加深和认同,态度也会改变,心理结构也会重组,异常人格倾向也会得到某种程度的矫正。同时,精神医学的配合治疗也相当重要,在对痴迷者转化和矫正过程中,适宜的医疗、药物配合也是必须的。

作者:立德社工事务所 刘传莹 张跃豪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 微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