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陈村在全国首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从“靠人管村”到“制度治村”的转变,如何评价“后陈经验”?
9年多前,也就是2004年6月,浙江武义县的后陈村首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近10年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中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必须把代表制民主、协商民主与基层直接民主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有了群众自治,有了基层直接民主,有了群众监督,农民群众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直接当家作主办理,我们的基层民主政治就有了巩固的群众基础。后陈村的经验在于,为解决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找到了切实有效的办法,由此开拓了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局面。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委会组织法中以村级组织形式确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强化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实现了监督权在村务管理中的有效介入,确保了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经过多年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村民自治也能产生生产力。这是因为,随着农民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农民的民主协商议事等实际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村民自治的推行和深化,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上的作用更加突出,给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带来了深刻的、实际的、深远的影响,调动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把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好了,就能促进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就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全国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基层民主创新的类似探索,这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民主创新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让农民过上有尊严、体面的生活,过上像城里人的生活,既是我的工作职责,也是我工作的奋斗目标。同时,也是我一直在思索、在实践的一个重要问题。
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他拿来总结凝练提升为政策、法律,用来指导全国。这个方法,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就是个别指导与一般号召相结合的方法,就是实事求是的方法。后陈村等一些地方的经验说明,一个村、一个乡、一个县、一个省乃至全国,要达到长治久安,就必须使基层组织具有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的能力,也就是实行村民自治,采取民主的方法以及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办法,为各类矛盾的化解提供基本的手段、途径和有效的制度,这样基层就能达到真正的稳定。后陈村等一些地方的经验还说明,要进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关键要抓好村民参与,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参与村务,选举干部,监督干部,同时要建立村民自我约束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的组织和工作体系。只要群众当了家、作了主,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最密切的联系,我们党是靠做群众工作起家的,巩固政权还是要紧紧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只有在做群众工作中才能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学会做群众工作。我们一直讲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怎么体现呢?我认为,一是要依靠群众作决策;二是要依靠群众自觉实施,前者是“从群众中来”,后者是“到群众中去”。只要我们真正把人民群众当作主人,既勤于又善于做人民群众的工作,那么,我们不仅能够坚持“从群众中来”,制定出正确的决策方案,而且能够顺利地“到群众中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正确的决策变为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要把我们党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最根本的办法仍然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要我们做好群众工作,把千百万群众发动和组织起来了,就会形成铜墙铁壁;在战胜各种困难的斗争中,就会形成锐不可挡的力量。
目前,如何把农民更好地组织起来,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这种新的思路就是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这种新的方法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实行村民自治,通过有效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亲自参与管理和监督自己的事情,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正是我们党科学地分析农村形势,在新时期领导农村和农民工作采取的一种新方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农村工作中的一种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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