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理念助力构筑流浪少年儿童避风的港湾(4)

2014-06-10 14:25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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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被社会广泛关注,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实现回归家庭,妥善安置,避免其外出流浪,是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泸州市救助管理站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理念,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中,用社工方法对部分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并且在主动救助、源头预防、打击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努力为来站流浪未成年人构筑一个避风的港湾。

三、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工理念融入未成年人保护性救助工作十分必要,对他们的身心发展、问题解决都十分有益。从统计数据看,泸州市救助站利用社会工作方法对部分儿童开展了救助,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这部分儿童只占到来站未成年人的5%左右,有大部分未成年人来站后仍然按照传统的快进快出的模式,只能得到吃、住、返乡等简单的救助,其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出现反复流浪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救助观念未转变。由于现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只有牌子,具体工作仍然由救助站承担,而由收容遣送站转变来的救助站的大部分工作人员仍然保持着遣送管理观念,对来站儿童的保护性救助工作意识不强。

(二)缺乏救助专业人才。目前,全国各省会城市的大站多已成立了社工科,专门承担未成年人保护性救助工作,还配备了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但泸州市未配备相应人才,在年均救助量达4000人次以上的情况下,虽然站领导有意开展此项工作,但仅有的人员无法有更多精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性救助工作,只有少量确实很特殊儿童开展了进一步的工作。

(三)缺乏考核激励机制。目前,对未成年的保护性救助工作,政府无相应考核激励机制,做与不做一个样,留站时间长了甚至还会带来安全隐患,这些都会让人不得不去考虑如何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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