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特点
资金支持力度大、社会工作项目空间充足。项目预算总资金2亿元左右,发展示范项目大约5000万元,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大约6000万元,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大约7500万元,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大约1500万元。其中,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拟资助50个左右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针对特殊群体开展困难救助、心理辅导、综合性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等社会服务。支持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和经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相关的服务项目。有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重点支持基金会针对特殊群体开展社会救助项目,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和经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工服务项目,优先支持有地方资金投入和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
严格监管、强调社会影响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引入社会审计,对全部项目进行审计。引入社会评估,对项目进行抽查评估。审计包括中期审计、末期审计加不定期抽查。中期与末期审计分别需要提交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推广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及项目实施效果等。为加强社会影响力,政府要求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各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视频、音频素材,整理典型、感人事例,建立专门项目宣传档案,定期向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简报,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下发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注明“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标识。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积极作用,让全社会更多的关注、了解和支持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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