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会工作发展与建设“幸福东莞”的关系研究(2)

蒋德辉 2014-07-21 13:52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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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建设“幸福东莞” 普惠型社会福利模式的必要性,综合分析了“幸福东莞”的内涵、意义及特征。对东莞社会工作发展与建设“幸福东莞”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建设“幸福东莞”对社会工作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需求,本文探索社会工作在建设“幸福东莞”这一社会福利模式建构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幸福东莞”社会和谐理念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模式。

1、社会工作依赖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推进而发展

现代意义上的专业社会工作,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被称为社会服务或社会福利服务。从社会福利的发展历程来看,由最初的扶弱济贫的慈善事业开始,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是从社会福利提供过程中逐渐发展出来的,存在于特定的社会福利系统内,“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依赖于社会福利的土壤”(王思斌,2004)。社会工作的发展,必然是在社会福利体制的框架之下进行。目前,我国社会福利体制和社会政策正处在转型期,面临诸多改革难题,这将直接关系到社会工作的发展程度。

社会工作通过社会福利服务的策划、推行和评估等一系列专业活动保障整个福利制度功能的正常发挥,同时也助于改善社会服务的管理。从事社会工作职业活动的社工又称“助人者”或“社会福利专家”。 而且社会工作是借鉴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社会科学,发展出来一整套专业的、科学的助人方法,致力于挖掘个人和群体的潜能,协助个人或群体解决问题,预防问题,有利于提升个人及群体的幸福感。

我国一直提倡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就必须从“改良社会工作的土壤”开始着手,真正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适宜的环境,才能成功的实现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才能真正的建设出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

2、建设“幸福东莞”的社会和谐理念基本满足社会工作发展的要求

我国传统意义上的本土社会工作有绝大部分内容是实施和实现最低层面的社会保障,其工作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行政过程,带有很大的政治目的性,其工作方法也缺乏专业性,与西方现代意义上的专业社会工作还存在很大差异。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急剧转型必将带来社会福利的较快发展,与之相适应,社会工作也必将走向科学化和专业化,并将得到实质性发展。我国在制定社会福利政策时,也逐渐从考虑物质上的帮助,转变为从社会工作的角度考虑相关服务的提供。社会工作除主要提供基本性服务以外,也涉及发展性服务和享受性服务,而不仅仅是对基本生存需要的保障。

建设“幸福东莞”这一普惠型社会福利理念的提出,要求不仅要满足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还将社会福利服务的范围扩大,在提供的服务内容方面,在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之后,尽可能的提供更高层次的福利服务。而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在2009年推行的社会工作试点,把社会工作纳入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部分,让社会工作真正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的手段,真正发挥社会建构的作用。

3、社会工作的专业特点、专业价值与建设“幸福东莞”的福利理念契合

社会工作是一种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提供专业社会服务,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的职业活动。西方发达国家和香港社会工作发展实践证明,社会工作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提升人的尊严价值和幸福感受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极其显著的功效。因此,社会工作的专业特点、专业价值与建设“幸福东莞”的福利理念契合,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是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任务和现实需要。

(二)社会工作发展对建设“幸福东莞”有重要意义

1、社会工作发展不断丰富了建设“幸福东莞”的理念

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增进人类福利,帮助满足所有人基本的需要,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和权利。对社工来说,关注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样一种理念中,社会工作非常强调“助人自助”等观念,和建设“幸福东莞”这一普惠型社会福利理念是一致的,也是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是一致的。

2、社会工作发展不断创新了建设“幸福东莞”的方法

“幸福东莞”的构建要应对许多的社会问题,社会工作中的三大基本方法既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以及社区工作可以各有侧重的对应解决相应宏观问题、中观问题和微观问题。宏观问题即失业、贫困、等涉及社会制度性变迁和结构性调整所产生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运用社会立法和社区工作以及社会行政、社会研究等间接服务方法。中观问题主要包括家庭暴力、儿童权益保护等,此类是中观层面的问题,它的解决主要依赖团体工作方法。微观问题为个人对社会的适应不良,主要是个人因素、生理、心理、社会功能或单方面不足或两三方面不足,妨碍了其对社会的适应,个案工作方法是解决此类问题的主要方法。三大方法相辅相成,共同构建和谐东莞、幸福东莞。

3、社会工作拓展了建设“幸福东莞”的实施体制

社会工作的诞生和发展,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新的体制,改变了原来只有家庭和政府两个助人系统的格局。该系统一方面通各种社会工作机构为各类人员提供社会福利,另一方面,通过非营利机构的爱心活动为一些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建设“幸福东莞”这一社会福利发展模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中有关社会福利领域的模式选择,社会工作正是在这个领域发挥着创新和中坚的作用。

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有效的传递机制,社会福利资源分配和政策实施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扮演着核心的角色。社会福利制度要实现既定的社会目标,必须通过社会行动来完成,而这一行动必须以专业的实践来达到,社会工作是这一行动的内容。作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资源体系,社会工作也需要从变化的环境与需要中不断地发展其专业方法与服务模式,在组织与专业介入两个方面改善社会福利水平,以使社会福利制度能够顺应变迁并能满足社会福利的需要。

4、社会工作不断增加建设“幸福东莞”的社会资本

社会工作十分重视社会关系与社会资本的运用。社会工作理解人际关系、社会关系是引起积极变化的工具。社会工作促进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适应,使他们做出有目的的努力以促进、恢复、维持和提高个人、家庭、社会群体、组织、社区和社会的福利,这就是社会资本的积累。社会工作者秉承“助人自助”的理念,帮助那些有基本劳动能力的福利的受益者在享受福利的过程中,寻找自己的地位,在自己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己能力的提升。而对于那些因为生理缺陷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以利用社会关系,为他们争取到他们所需要的资源,无论何种形式,都会增加他们的社会资本。能够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给弱势群体以关怀,从而真正的给力促进“幸福东莞”这一社会福利发展模式的实现。

(三)东莞社会工作发展的实践经验

一年多的实践证明,社会工作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广大社会工作者上岗后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饱满的事业心,全身心投入工作,扎实开展专业服务。截止到2011年5月底,东莞市政府及镇(街道)从7家社工机构中购买了462个专业社工岗位,试点范围覆盖到民政、教育、残疾人、妇女儿童、社区、青少年、卫生、司法、新莞人管理服务和禁毒教育帮教领域,目前东莞市已初步构建了较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保障体系。

1、社会工作的整体服务效果逐步开始显现

一是在服务社会保障上有新思路。南城、横沥、中堂和市残联、市妇联社会工作者通过帮助困难家庭争取社会救助、解决生活困难,帮助弱势群体提高职业技能、寻找就业岗位,起到了“扶贫又扶志”、既解决现实困难又激发自身潜能的作用,有效弥补了传统社会保障的不足。

二是在服务社会管理上有新举措。教育、司法、禁毒等领域社工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小组和社区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矫正行为偏差,重新融入社会。石龙、寮步通过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配备社会工作人才,协助政府做好上访疏导工作,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在服务社区建设上有新作用。莞城、东城、虎门等把购买社工服务的重点投向社区,通过社会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小组和社区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培育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激发社区内部活力,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四是在服务城市文明建设上有新促进。团市委、新莞人服务管理等领域和樟木头、凤岗、清溪、石排等镇社会工作者主动进入社区、学校、工厂,通过提供心理疏导、矛盾调解、权益维护、爱心互助服务,在增进人际关系和谐、塑造宽容社会心态、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感、提升城市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城市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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