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服务领域“大政府、小社会”格局
中国政府通过对社会福利资源的垄断得到人民拥护,维持其权威性,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仍然是主体提供者。[1]资源问题是所有社会组织在发展时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没有资源,社会组织的工作必将面临伦理的与物质的双重考验。大政府的格局下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很难得到体制内的福利资源,加之注册登记的门槛高,双重管理的过程繁琐,公众的认知程度低,其生存发展处于比较艰难的地步。[2]在目前看来,社会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推动。虽然现如今有诸多的呼吁,希望形成“大社会、小政府”的新格局,并且福利服务领域已经出现了由政府主管承担,向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分担的方向转变,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来,社会组织只能不断摸索与争取,不能是一蹴而就的愿景。
(二)政府的权威性被牢固推崇
政府权威,指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影响力。老百姓相信政府、依靠政府,是由我们国家长期以来的文化传统影响形成的。人民一方面对于由政府出面组织的活动会有本能的认同感,另一方面也认为政府应该“问计于民”,做人民生活的保卫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习惯了“集中力量办大事”,也坚信政府作为上层的调控者,能够宏观地着眼全局,号召并集合最优秀的力量完成某一项工作。在社会服务领域,相比单独个体组织的社会服务,服务对象更信赖由政府提供的服务。老百姓对于政府权威的牢固推崇,帮助社会组织在得到政府支持后的运行减少了很多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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