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流论(上篇)(3)

冯山 2014-09-02 11:03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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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流包含于社会流动之中,是社会流动的一种特殊形态。社会分流有其自身独特的成因、类型和功效。社会分流树是帮助我们理解社会分流的一个直观形式。我们之所以将社会分流从社会流动中单独提炼出来加以研究,原因在于社会分流更有利于我们界定社会成员在流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问题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

1、社会因素

影响社会分流的社会因素主要有:

(1)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与水平。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水平直接影响着处于这个社会之中的个体的流动情况。比如分别处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环境中的人们,其流动的可能性与程度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2)社会管理制度体系。社会管理制度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其对社会分流的影响是直接的、强有力的、规模化的。比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

(3)社会价值观。作为社会人,一定会受到相应的社会价值观的影响。如社会地位、社会声望、财富等,这也成为推动人们向上分流的重要原因。

(4)社会变迁。无论是社会的发展、进步、改革,还是社会的停滞、倒退、革命,一切社会变迁现象都可能引起社会成员发生结构性分流。

(5)自然因素。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也是引起社会分流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突发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干旱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等,都会使一定地域内的人口短期内大量流动。

2、个人因素

根据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个人因素又分为先赋因素和自致因素。

(1)先赋因素,即个人能力之外的因素。先赋因素超出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影响范围,是先天存在的,个人没有决定权与选择权。如种族、性别、家庭背景、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

(2)自致因素,即个人后天努力的结果。如教育水平、抱负水平、职业选择、婚姻状况、社会关系资源情况、健康情况等。自致因素在个人社会分流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

有人说,每个人有四种出身:家庭出身、城市出身、教育出身、职业出身。你能决定自己的后两种。这无疑是对先赋因素和自致因素的最生动阐释。

四、社会分流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依据,社会分流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按照个体在社会关系空间中的流动方向,社会分流分为向上分流和向下分流。向上分流是指个体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从较低的一个地位移动至较高的一个地位的过程。反之,个体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从较高的一个地位移动至较低的一个地位的过程,我们称之为向下分流。

按照社会分流产生的原因,社会分流分为结构性社会分流和非结构性社会分流。结构性社会分流是指由于某一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个体随之产生社会分流。在开放程度较高的社会里,先进工业发展和大规模学校教育使个体特别容易产生向上分流,这主要是因为社会或经济体系(非个人成就)的变迁。比如上世纪90年代初因为实行改革开放很多中国人选择“下海”经商,又如2000年之后中国因为产业升级或者国企改造导致部分员工下岗失业,这种社会分流具有规模较大、速度教快、变化急促等特点。非结构性社会分流指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社会分流,主要通过个人努力或不努力来实现,相对来说,非结构性社会分流取决于社会开放的程度,而且因人而异,变化较慢,影响范围也比较小。比如个体的自由择业,对学习的不同意愿等。

按照社会分流产生的动机,社会分流分为主动分流和被动分流。主动分流是基于个体自身意愿所进行的社会分流,不受外力干扰,属于案主自觉的范畴。与此相反,被动分流是指个体迫于外界的压力,不得不做出某种社会分流以适应社会环境的行为和过程。比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高考制度、各种评比和选拔机制等。

五、社会分流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

一般意义上,社会不平等是对垂直分化所产生的各阶级、各阶层之间关系的集中概括,指的是各阶级、阶层对相对稀缺的社会价值物在占有量、获取机会和满足需求的程度上存在着差异性。

社会不平等现象是长期、普遍存在的。人一生下来,就开始需要面对社会中的不平等,即缺少平等的机会和途径以得到社会所提供的有价值物。

在社会分流中,社会不平等现象自然也是如影随形:

1、先赋因素本身即是不平等存在。在诸多先赋因素中,比如家庭背景、文化传统等,本身就是社会不平等的产物或表现形式。以家庭背景为例,生活在贵族官宦之家的孩子和生活在贫民窟的孩子,其人生的起点实在是天壤之别。秦朝末年,陈胜吴广起义,喊出一句响亮的口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个答案已被广泛证实是否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王侯将相的子孙确实是“有种”。在中国网络上曾经盛传过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名字叫《我奋斗了18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就是一个最鲜活的注释。

2、社会开放程度有限。一个开放的社会未必是一个平等的社会,但是因为开放,这个社会就存在了实现社会平等的可能性。反之,一个封闭的社会,一定不是一个平等的社会。一个社会的开放程度,取决于其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和水平,以及配套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而往往正是这些因素,决定了社会分流的全部可能、形式和规模。

3、机会不均等。根据社会不平等的概念,对相对稀缺的有价值物的获取机会与对有价值物的占有量和满足需求的程度并列为社会不平等的三大表现形式。在社会现实中,机会从来都不是绝对均等的,都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相对平等的。比如义务教育制度,从法律上讲,对每个学龄孩子来说机会都是均等的,但是在现实中,由于不同的地域特性和文化背景,比如教育资源配置不足,不同区域的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上机会还是不均等的。

4、社会歧视。社会歧视是社会上的某一群体或社会上人们所共有的针对某一弱势群体的不公平、否定性和排斥性的社会行为或制度安排。社会歧视包含很多种类,比如种族歧视、肤色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疾病歧视、教育歧视、文化歧视等。毋庸置疑,这些社会歧视在社会分流中经常会被提及和使用,从而加剧了社会分流中的不平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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