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工作人才政策体系研究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4-04-18 11:10   广东民政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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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3广东民政论坛二等奖论文。文章着重梳理了近年来我国中央及地方出台的各类社会工作人才政策,分析党和政府对未来一个时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导向,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社工人才政策体系尚不完备之处,并尝试提出部分对策和建议。

专业社会工作在世界上已经有上百年历史,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社会工作人才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关键因素,决定着社会工作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因此亟需党和政府给予包括人才政策在内的各项支持,促进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本课题着重梳理近年来我国中央及地方出台的各类社会工作人才政策,分析党和政府对未来一个时期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导向,在此基础上探讨我国社工人才政策体系尚不完备之处,并尝试提出部分对策和建议。

一、社会工作人才及社会工作人才政策

我国社会工作人才结构呈现出二元化的格局,即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并存。由于我国的历史、体制和政治原因,社会工作长期以来由政府行政体系(民政、劳动、教育等部门)和准行政体系(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承担。同时,在全球化、信息化的影响下,一批学者将西方先进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技巧引进中国,并通过教育培养出了一批专业社会工作者。[①]因此,我国社会工作人才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理解。第一个层面是指没有受过专业的助人训练,在实际工作部门从事社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第二个层面则是指经过学校培养的专业社会工作者。[②]

是宽泛地理解社会工作人才定义,还是做更加专业、严谨的要求,将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中国社会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我国社会工作人才的两个纲领性政策——《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对象均特别指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在对《社工规划》的解读中指出:“《社工规划》与2011年10月中央18部门和群团组织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一致,不再使用宽泛意义上的社会工作人才概念,而是定位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外延上从原来社会管理与服务领域缩窄到直接社会服务领域。”[③]而且,纵观我国现有的社会工作人才政策,虽然多数并未对社工人才作明确界定,但内容基本是针对专业社工人才。因此,本文所称社会工作人才是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其定义与《社工规划》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保持一致,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政策是指国家、政党为完成特定的任务而规定的行动准则。是路线、方针的具体化。同时,由于我国社会工作起步晚,相关政策基本是近十年间制定发布的。因此本文的社会工作人才政策体系,即新时期党和政府为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而制定的各种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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