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理规范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待遇标准、考核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多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尤其要在政府机关部门设立社会工作岗位,这样才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社会政策
在创新社会工作人才用人机制中,转化存量和接纳新量要结合一起同时进行。在科学设岗位、优化配置人才方面,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任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公益性社会组织中研究设定社工岗位。在以上五类领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上,其任职者要求必须具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在此基础上,采取提升转换现有存量人员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的办法,配置社工人才。在政府机关合理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可以解决社会工作在社会政策的制定方面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社会工作者通过社会组织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可以更好地表达公民的意愿,促进社会管理。
(四)建议基层政府在信访机构中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社会工作方法运用到群众调解中,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
加强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体系,规范行政调解工作,落实矛盾化解责任,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社会工作在群众调解工作中可以广泛推广柔性调解法。由于社会工作者在具体的矛盾解决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公平正义的理念,善于与人沟通,能够换位思考,通过“同理心”更容易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社会工作重在通过法律法规、公众道德来解决纠纷,而不是靠强制手段去解决纠纷,这样可以提高群众调解工作的效果,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
(五)社会工作要参与社区建设,通过完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促进基层社区管理
社会管理重心下移,尤其在社区,社会管理的责任重大。社会管理要真正发挥好的作用,必须在基层形成社区治理机制,因此,社会工作需要进入社区,社会工作者要通过社区治理机制的建设去培育公民社会与公民精神。社会工作机构及其社会工作者要推动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和服务。社会工作机构及其社会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深化完善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的建设,充分保障村民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明晰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及村民议事机构间的关系,规范完善村民议事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创新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以还权、赋能、归位为目标,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增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居民民主权利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社会工作机构要推动基层公共服务站(所)与村(居)委会分开,完善政府向基层自治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社会工作机构还应该参与整合社区资源的工作,推动政府积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生活服务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共享教育、科技、文化资源,加强社区组织与驻区单位的横向联系,鼓励社会工作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建立共商社区事务、共建社区家园的良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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